世界食品網

天津市應急局關于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的通知 (津應急〔2021〕7號)

   2021-02-23 321
核心提示:各區應急管理局、有關企業:近日,應急管理部印發了《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各區應急管理局、有關企業:


    近日,應急管理部印發了《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為切實推動《辦法》落地實施,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和強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監管層面


    (一)推動有關企業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各區應急管理局要組織轄區內有關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督促有關企業于2021年3月20日前通過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包保責任人有關信息的填報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在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企業公示牌設立、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內容更新等相關工作;并每季度向市應急管理局匯報推動轄區內有關企業落實《辦法》有關情況。


    (二)全面開展《辦法》的宣傳培訓。各區應急管理局要采取培訓講座、專題學習等多種形式,推動有關企業理解包保責任制這種形式,掌握包保責任人的職責要求,指導有關企業進一步提高對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認識,強化舉措推動《辦法》落地實施。


    (三)將《辦法》落實納入三年行動重點任務借勢推動。2021年是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攻堅年,各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將《辦法》的落實納入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度措施清單,通過有效施行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抓住企業關鍵人,加快補齊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短板,推動企業不斷提升重大危險源本質安全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各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將《辦法》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疇,在日常執法檢查以及“消地協作”等聯合檢查中,嚴格查處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倒查企業安全包保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五)統籌推進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工作機制、重大危險源企業聯合監管機制。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在線巡查抽查,針對包保責任人優化預警信息推送功能,形成線上線下監管合力,推動構建重大危險源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


    (六)強化考核問效。各區應急管理局要與每年開展的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工作相結合,將貫徹落實《辦法》寫入每年年初與有關企業主要負責人簽訂的安全生產承諾(責任)書,并將《辦法》落實情況納入轄區內有關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主要內容。


    二、企業層面


    (一)強化風險管控。有關企業應當以《辦法》的落實為推動力,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優化管理方式,加強考核評估,推動各項防范措施落實,有效防控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二)加強對關鍵人員的培訓教育。有關企業應當將《辦法》的教育培訓納入本單位員工教育培訓計劃,培訓范圍覆蓋全體員工,并強化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等關鍵人員的培訓教育,進一步明確包保責任,不斷提升重大危險源本質安全水平。


    (三)準確界定包保責任人。包保責任人應當是由企業專門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而指定的責任人。其中,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擔任;重大危險源的技術負責人,應當由企業層面技術、生產、設備等分管負責人或者二級單位(分廠)層面有關負責人擔任,要充分發揮技術、生產、設備等負責人作用,調動更多資源力量,為管理好重大危險源提供保障;重大危險源的操作負責人,應當由重大危險源生產單元、儲存單元所在車間、單位的現場直接管理人員擔任,例如車間主任。


    (四)做好包保責任制與原有制度的有機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已經要求企業: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實行企業領導干部聯系點管理機制。有關企業要按照《辦法》要求,認真修訂完善相關責任制度,做好銜接。


    (五)做好包保責任制落實的保障工作。《辦法》印發后,有三個月的過渡期,一要完成線上線下公示,在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增加的欄目中,準確錄入安全包保責任人有關信息,這些信息將同步在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中向監管部門公示;同時要按照《辦法》附件中提供的模板,制作公示牌,完成現場公示。二要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內容,健全風險預警信息處置反饋機制。三要維護好生產安全技術設備設施。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將納入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因此企業要保證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數據的穩定性、真實性、有效性,為精準防控風險提供保障。


    附件: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21〕12號)
 
    2021年2月22日


    (聯系人:劉鵬;聯系電話:28051662)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天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