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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青安委〔2020〕1號)

   2020-03-04 427
核心提示: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經省安委會領導同意,現將《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各地區、各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經省安委會領導同意,現將《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細化部署安排,制定措施辦法,壓實工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抓好貫徹落實,推動安全發展。各地區、各部門要于2020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別將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省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聯系人:王建軍,聯系電話:0971-6138729
 
    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3月3日
 
    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攻堅戰治理之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思路和目標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及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省“兩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防范各項決策部署,按照“促發展保穩定、防風險除隱患、抓整治遏事故”的工作思路,以安全發展理念為統領,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治理為抓手,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緊盯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重要時段、重點企業存在的安全風險,扎實開展安全自查、專項檢查、綜合督查和專項整治,狠抓復工復產安全責任措施落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實現“一個遏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四個下降(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較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目標,以安全服務發展、保障發展、促進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和諧穩定安全生產環境。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1.持續深入開展教育宣傳活動。以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講話精神及重要論述為主要內容,持續深入抓好經常性學習教育宣傳活動,切實在更新觀念、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上形成推動工作落實的長效機制。(省委宣傳部、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干部學習輪訓。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人員大培訓、崗位大練兵、環境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內容,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增強風險意識,堅守底線思維,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監督監察能力,把好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總開關。(省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普及應急管理系統學習宣貫活動。充分發揮省應急管理廳黨組示范引領作用,在全應急管理系統扎實開展“學精神鑄忠誠、強能力促實踐”宣講活動,深入闡釋加強新時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發展意識,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見諸行動。(省委宣傳部、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4.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對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督促市州政府和省級相關部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各項政策、制度和辦法,著力解決制約我省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瓶頸問題。圍繞改革重點任務分工和時間進度,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制度措施和落實要求,加強專項督導,適時開展任務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2020年各項任務措施落地生根。(省應急管理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5.加強安全生產領域頂層設計。打好“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收官之戰,推動各項目標、任務、工程落實。將安全生產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全省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推動安全生產取得新成效。加強與發改、財政等部門溝通聯系,為安全生產改革發展和項目建設爭取更多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強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督促各行業領域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省應急管理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6.創新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載體。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不斷創新“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康杯”竟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活動組織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微信微博、短視頻、手機短信、櫥窗展板、“村村響、戶戶通”等線上線下資源,建立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教育矩陣。健全公民安全教育體系,推動安全宣傳“八進”活動。(省委宣傳部、團省委、總工會、應急管理廳、教育廳、公安廳、司法廳、財政廳、人社廳、國資委、廣電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全面加強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7.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制度。對照國務院安委會考核巡查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查缺補漏,完善評價指標,明確職責分工,全面自查自改,圓滿完成2019年度考核巡查任務。充分發揮考核巡查“指揮棒”作用,省安委會組織對市州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巡查,多措并舉用好通報約談、警示曝光、建議提醒等“組合拳”,推動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和責任措施落實。(省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8.建立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制度。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研究制定我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動省級部門進一步落實“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產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防范化解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風險。(省安委會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9.優化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突出工作重點,量化實化考核內容,優化考核評價體系,增強考核實效性。加大安全生產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目標責任(績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等考核中的權重,嚴格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嚴格問責機制,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省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10.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落到實處。強化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形成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全面抓,分管領導專門盯、具體抓,其他領導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級安委會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統籌協調和指導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省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11.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內生機制。建立生產經營單位主動報告安全風險制度,健全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的經濟杠桿、差異化監管等激勵措施,提高企業創建內生動力。嚴格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動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加強中央駐青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突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發揮大型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健全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督促提醒機制。(省應急管理廳、國資委、工信廳、商務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三、健全完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12.全力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系統性安全風險。持續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和化工領域專項整治,加強化工企業現場核查、執法檢查和隱患整改閉環工作。持續開展重大隱患、設計和自動控制診斷治理本質安全專項整治,突出動火、受限空間、檢維修作業風險管控,強化設施設備完整性管理。加快推進化工產業升級,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推動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堅決防范危險化學品“灰犀牛”風險。組織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處置,堅決整治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省應急管理廳、生態環境廳牽頭,工信廳、商務廳、交通廳、公安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3.強化煤礦“一通三防”專項監管工作。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制度和能力建設,制定我省煤礦安全分級分類監管辦法,推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建立健全與自然資源、煤炭行業管理、能源、煤礦安全監察等部門、機構之間分工明確、權責清晰、協調聯動的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推進中型煤礦(礦井)主力采掘工作面機械化,小型煤礦(礦井)采煤工作面機械化。扎實推進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治理,對高瓦斯和水文地質類型中等以上煤礦(礦井)實現全覆蓋專項監管。(青海煤監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4.加強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風險管控。全面摸清企業底數,科學劃分省、市州、縣三級監管部門職責,厘清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制定出臺規范行政許可、加強石油天然氣監管、強化地下礦山條件、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夯實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等制度規定和標準規范。加大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力度,嚴格落實采空區事故隱患治理責任,完成危險庫、“頭頂庫”停產整頓、病庫限期整改閉環要求,限期強制冶金、有色企業淘汰落后工藝設備,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5.深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安全防護行動。以住宅小區、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等為重點,全面開展建筑內部及周邊道路消防車通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維護管理職責,嚴格按照標準劃設消防車通道標志標線,設置警示牌,預留消防車通道寬度,定期組織巡查、檢查和維護。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依法嚴肅予以查處,情節惡劣的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加大宣傳曝光力度。(省應急管理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文物局、消防救援總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6.加強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針對機構改革后部分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成員單位機構、職能、人員發生變動實際,及時調整更新相關聯絡員,強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修訂《青海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進一步明確工信、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住建、發改、市場監管等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部門職責,形成行業監管整體合力。(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7.穩步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按照《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等規定,制定推動我省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辦法,在全省范圍內逐步樹立一批基礎條件好、保障能力強的安全發展城市代表,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提高城市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省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18.加強事故統計直報工作。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制度,堅決杜絕遲報、瞞報、漏報現象,做到應統盡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歸口聯網直報工作,提高事故聯網直報率。加大安全生產事故督查督辦力度,確保事故定性準確、按時結案。嚴格實施較大事故掛牌督辦和典型事故提級調查,強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9.加強事故調查評估工作。加快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和城市安全重大事故預防科技支撐基礎工作建設,提升安全風險防控水平。完善落實事故調查組組長負責、事故查處掛牌督辦、事故責任追究和問題整改督辦等制度。強化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評估效果,突出發現和解決本質問題,跟蹤評估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真正用血的教訓換來安全水平提升。(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0.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情況普查,加強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和體檢機構建設,不斷健全職業健康監管保障體系。實施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和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礦山、化工、冶金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強化源頭防范。(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1.健全安全生產培訓考核體系。大力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制定非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大綱、考核標準和制度規范,建立專業化培訓考核示范基地和實操培訓中心,高標準建設專業培訓理論和實操考試點,嚴密實施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技能提升等工作,推動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深入抓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宣貫培訓,研究制定配套規章標準,切實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
 
    22.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深刻汲取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及近年來各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慘痛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檢查和聯合督導,通過集中整治、聯合督導、整改提升、考核評估,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為解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積累經驗,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省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23.扎實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綜合治理。在房屋市政、鐵路、公路、水利、水電等建設工程領域,嚴厲打擊各類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行為,堅決整治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無證上崗等問題。聚焦橋梁隧道、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加大專項檢查、聯合執法力度,督促建設單位等工程建設各方參建主體落實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對施工現場各環節危險源風險管控,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省應急管理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中國鐵路青藏集團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4.加大交通運輸領域“打非治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出租車客運的企業和車輛,加大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力度,嚴查“百噸王”以及大客車超速、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強長途客車、旅游客車、危險品運輸車、重型載貨汽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監管,切實整頓運輸企業“掛而不管”“以包代管”問題,推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深入開展公路工程、漁業、農機等行業領域平安創建。(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文化和旅游廳、農業農村廳、國姿委、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5.推進重點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緊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舊小區、民俗客棧、少數民族村寨、小微企業、家庭作坊等高風險場所,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突出風險,加大執法檢查和聯合懲戒力度。(省應急管理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教育廳、民政廳、衛生健康委、文物局、消防救援總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6.深化城鎮燃氣、特種設備等其他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飲店等燃氣使用場所安全隱患,嚴厲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加強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機械、氣體充裝單位等重點部位環節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持續推進煙花爆竹、民航、民爆、電力、油氣輸送管道、旅游、農機、漁業、軍工、學校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風險,堅決消除事故隱患。(省應急管理廳、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商務廳、工信廳、文化和旅游廳、農業農村廳、教育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民航青海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7.深入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隱患。深刻汲取西寧“1·13”突發災害事件教訓,全面梳理排查濕陷性黃土區域、地下工程施工影響區域、老舊管網集中區域、地下人防工程影響區域主要道路,對發現的塌陷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綜合治理。強化城市道路塌陷源頭因素安全管理,對地下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沉降變形部位要加強監測監控,按規定采取工程防控措施,嚴格控制路面沉降。對存在滲漏隱患的老舊管網,制定改造計劃并有序推進。對濕陷性黃土區域道路路基加強排水,采取攔截、防滲漏等綜合措施堵塞漏洞隱患。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巡查防控常態化機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網等城市重大公共設施檢查力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人防辦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8.深化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按照“保護合法、打擊非法”的原則,妥善解決部分地區采取禁限放(售)措施后產生的新問題、新矛盾,督促市州政府加大對實行禁(限)售(放)煙花爆竹的“打非”力度,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完善獎勵機制,嚴肅查處非法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大涉嫌犯罪非法違法行為刑責追究力度,嚴防非法違法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省應急管理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五、科學規范安全監管執法體系
 
    29.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修改進程,座談調研我省安全生產條例出臺相關事宜。鞏固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成果,建立長效機制。組織開展依法行政監督檢查,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提升行政執法辦案水平。做好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認證工作。開展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監督檢查,維護企業職工安全健康。(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0.完善安全生產制度規范。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危險化學品、礦山、道路運輸、特種設備等易造成群死群傷行業領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規范,筑牢安全底線。(省應急管理廳、交通運輸廳、工信廳、市場監管局、青海煤監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1.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效能。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我省加強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辦法,健全執法體系,完善制度機制,提升安全生產綜合執法效能。制定《青海省安全生產執法分類分級實施辦法》,完善權責清單,明確執法權限。嚴格落實年度安全執法計劃,推行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健全完善執法案件移交機制。(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32.加強安全執法規范化建設。依托應急管理部執法檢查、管理、分析等信息化模塊,構建適應我省“互聯網+執法”業務平臺管理模式,建立執法統計分析和調度通報制度,嚴格標準化、規范化、便攜化執法流程,實現執法信息化。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并重,推行“三位一體”執法模式,落實“五個”當場執法工作制度,實現“檢查一家企業、規范同類行業”工作模式。(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33.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并重。推動落實對高危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執法檢查全覆蓋,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等工作,合理劃分省、市州、縣三級執法管轄權限,明確職責分工,避免多層級重復執法和執法缺位。加強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專業人員配備和培訓,做好資金裝備保障,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執法力量。(省應急管理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財政廳、青海煤監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六、著力提升安全生產基礎保障能力
 
    34.持續推進科技興安、科技強安。以大煤溝(井工)、魚卡一號井為重點,探索適應我省煤礦條件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路徑。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穩步推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方案編制和項目招投標工作,采用購買服務方式將項目建設租用資金納入全省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爭取在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接入,完成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及周邊地區三維傾斜攝影與危險化學品“一張圖”建設,實現危險化學品生產、存儲、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等全鏈條基礎信息共享。(省應急管理廳、青海煤監局負責)
 
    35.建立“互聯網+監管”大數據管理模式。依托國家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和應急管理大數據平臺,加強應急管理信息歸集共享,為“智慧應急”提供可靠數據支撐。積極推進《青海省應急管理“一張圖”建設工程》,盡快搭建安全準入類、日常監管類、綜合協調類、公共服務類、綜合決策類、行政管理類等“互聯網+監管”支撐體系,利用大數據技術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和科學化水平。(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36.推進尾礦庫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推進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利用數據采集設備,依托互聯網VPN專線或電子政務外網,采集尾礦庫企業視頻監控圖像在線監測數據,接入三等及以上尾礦庫監測信息,構建從國家、地方到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監測預警系統。(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37.完善社會化市場化風險防控制度。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鼓勵企業職工、家屬和社會公眾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推進舉報獎勵政策落實。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推動高危企業規范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督促高危企業全面依法依規投保安責險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臺,推動落實安責險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規范。加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力度,強化聯合懲戒力度。(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廣電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8.實施重點行業領域系統治理。深化煤礦瓦斯、透水、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建設一批重大災害防治示范礦井、示范工程,推廣一批防災減災治災新技術、新裝備。持續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團霧多發路段治理、農村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建設、公交車和橋梁防護安全專項治理,鼓勵普通國省道設置中央隔離設施。加大城市重點鐵路道口“平改立”和線路封閉的推進力度。(青海煤監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氣象局、中國鐵路青藏集團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七、大力加強應急管理基礎建設
 
    39.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國家隊和主力軍作用,建強礦山、危險化學品、隧道等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推進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統籌規范社會應急力量管理,指導重點地區加強園區、開發區、企業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能力建設,增設完善防火隔離帶、瞭望塔、水源點等基礎設施,強化撲火隊伍業務技能,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省應急管理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交通運輸廳、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40.深化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加強現場指揮機構標準化建設,制定《青海省事故災害應急響應赴現場處置辦法》,規范預案修訂過渡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應急行動工作方案。深化與自然資源廳等各單位簽署的框架協議和聯席會議精神落實,強化協同應對重特大事故災害防范措施。與中央駐青及省屬國有企業建立資源共享、工程搶險、裝備保障等協調機制,提升應急聯動響應能力。(省應急管理廳、自然資源廳、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41.修訂完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報備工作,開展總體應急預案宣傳解讀。修訂《青海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指導各市州開展總體預案修訂工作。認真履行應急預案綜合、銜接、協調和審核把關職責,組織完成14個專項預案編制工作,指導行業部門做好省級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修訂工作。(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42.開展檢驗性實戰化應急演練。宣傳應急演練指南,規范應急演練類型、策劃、組織、評估等內容。監督指導各市州和有關部門開展形式多樣、針對性強的實戰演練。監督指導專職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演練。(省應急管理廳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43.統籌推動專業應急力量發展。編制青海省專業應急力量“十四五”發展規劃,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等專業應急力量建設。督促交通運輸等部門強化水上搜救、隧道救援等專業隊伍建設。(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44.加強應急管理系統隊伍建設。舉辦全省應急管理領導干部培訓班,加強安全監管隊伍業務建設,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舉辦全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執法干部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開展執法比武演練競賽活動,提升安全監管隊伍能力水平。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和應急信息報告制度,秉持“群眾過節、我們過關”的理念,當好黨和人民的“守夜人”。(省應急管理廳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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