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進口集裝箱貨物新冠病毒檢測和防控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市《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的實施方案》,經市領導審核同意,現印發你們。請按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
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會議精神,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及其裝載貨物(含跨境電商貨物)外包裝(以下統稱“集裝箱貨物”)輸入風險,切實做好進口集裝箱貨物新冠病毒檢測和防控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市實施方案。
一、不斷提高政治站位
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部署,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對黨絕對忠誠、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現實檢驗,不斷壓實各級主體責任,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多方協作”的原則,持續做好進口貨物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阻擊戰。
二、精準把握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唐山港所有進口非冷鏈集裝箱內貨物外包裝、集裝箱(含空箱)內壁及門把手等高頻接觸部位的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危險化學品、糧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不適宜實施消毒的商品以及無外包裝或外包裝易造成消毒液體滲透污染的商品,不實施集裝箱貨物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
三、落實人、物同防要求
根據唐山港水運口岸進口集裝箱貨物的物流特點,嚴格落實從事集裝箱清理、貨物裝卸和消毒處理作業、從業人員等一線個人防護和定期核酸檢測措施。嚴防由物及人的傳播,加強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在口岸端、運輸端、屬地端、市場端等各環節的預防性消毒和管控,健全完善全鏈條閉環追溯管理體系,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將檢測和消毒工作從口岸環節向地方延伸,確保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全覆蓋、無遺漏。
四、嚴格規范工作流程
(一)口岸環節。進口企業如實申報進口集裝箱貨物相關信息。海關部門負責監督港口經營單位對所有進口集裝箱外壁及境外返回的空集裝箱內部進行消毒,負責進口集裝箱貨物抽樣檢測工作。檢測結果為陽性的,食品(含食用農產品)及無法實施消毒處理的貨品做退貨(退運)或銷毀處理;其他貨物,由海關部門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監督港口經營企業完成消毒處理后,按指令完成現場檢查作業并按規定放行。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海關部門指導港口經營企業實施預防性消毒,按指令完成現場檢查作業并按規定放行。對海關部門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等未發現不合格項目的產品,如已全部實施預防性消毒處理,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在備注欄注明“裝載運輸工具及該批貨物外包裝已經消毒”。未在口岸環節消毒的進口集裝箱貨物按規定放行后,在后續環節卸貨時予以消毒。[責任單位:京唐港海關、曹妃甸海關以及相關港口經營單位]
(二)運輸環節。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掏箱卸貨換裝至國內運輸工具時,未在口岸實施預防性消毒的,由貨主或委托卸貨作業單位組織對進口集裝箱貨物實施檢測和預防性消毒。進口集裝箱貨物運輸過程中,承運企業不得開箱。在國內運輸段,交通運輸部門(含港航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承運企業落實運輸車輛及船舶等裝載運輸工具的消毒和一線工作人員防護等措施;指導督促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承運企業嚴格查驗進口貨物相關單據,并如實登記貨物信息、車輛信息、司乘人員信息、裝卸貨及收貨人信息,做到疫情防控可追溯。[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相關港口經營單位]
(三)屬地環節。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并監督抵達本轄區且未在口岸實施預防性消毒的進口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檢測結果為陽性的,食品(含食用農產品)作無害化處理;其他貨物經消毒處理后可以使用的,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處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運輸。對到達目的地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載物集裝箱,未在口岸實施預防性消毒的,在目的地掏箱卸貨作業時,貨主或委托作業單位組織對集裝箱貨物實施預防性消毒。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空集裝箱,未進行預防性消毒的,在裝貨作業前,貨主或委托裝貨作業單位組織對集裝箱實施預防性消毒;在裝貨做業前,需要對進口空集裝箱實施清理維修的,如集裝箱未進行預防性消毒的,應由集裝箱清理單位先實施預防性消毒。[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四)市場環節。進口集裝箱貨物完成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后,方可流入市場。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抽查在我市使用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生產經營單位的消毒處理證明或記錄,強化對涉及進口集裝箱貨物裝卸、儲存、運輸等作業貨場、場站的檢查督導,加大對通過進口集裝箱運載的流入市場環節消費品檢查頻率。對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企業、單位,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情形嚴重的要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精準信息推送處置。1.在海關確定抽檢范圍后2小時內,由港口企業負責將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基本信息,推送到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2.經我市口岸和異地口岸通關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且目的地為我市的,在進入我市前24小時,由承運企業和貨品接收企業負責分別向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報備。3.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負責貨物信息比對復核,建立工作臺賬,牽頭組織交通、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抵達本轄區的進口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建立完善貨物追溯機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港口經營單位]
(二)明確分工配合。市海航局負責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港口企業負責制定經我市口岸進口的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及預防性消毒等信息臺賬,做好信息收集、匯總和保存工作。港口企業、承運企業、貨品接收企業和縣區防控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銜接,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只進行一次預防性消毒,避免重復消毒和專為消毒作業實施掏箱、裝箱。消毒實施單位應詳細記錄消毒工作情況,相關資料和記錄應至少留存2年。駐口岸海關、相關企業獲知本轄區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食品物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風險或食品物品樣品核酸檢測呈陽性的,要第一時間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并按當地疫情應急預案,配合衛健部門做好后續處置各項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曹妃甸海關、京唐港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港口經營單位]
(三)加強科學引導。積極引導外貿企業減少來自高寒地區、高風險地區、敏感地區的商品進口,尋找替代市場。引導企業通過商業合同約定或商業磋商等方式,要求國外出口方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從源頭上降低疫情輸入風險。督促外貿企業按照首次開箱拆包“誰開箱誰拆包誰消毒”的原則,履行相關義務,落實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商務局]
(四)做好人員防護。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海關監管作業現場疫情防控,切實做好海關關員及一線工作人員的個人安全防護。持續落實口岸十類重點人員定期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工作。各相關企業加強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教育培訓,運輸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與裝載人員等相關人員有不必要的接觸。裝卸作業人員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盡量采取非接觸式作業模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曹妃甸海關、京唐港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各港口經營企業]
(五)開展宣傳普及。本方案中關于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報關、運輸、貨物接收以及信息報備等相關規定,由縣區政府負責向本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宣傳普及,及時引導企業了解和落實相關規定,并督促企業嚴格開展疫情防控措施。海關、商務部門和港口企業配合做好宣傳普及工作。各涉及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相關承運和接收企業,要主動及時向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進行貨物信息報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曹妃甸海關、京唐港海關、唐山海關、市商務局、各港口經營企業]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在適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傳播風險高的冬春季(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對進口集裝箱貨物實施檢測和預防性消毒措施;2021年3月底,按上級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調整要求執行。
附件:
1.唐山港水運口岸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信息推送函(唐山港口企業模板).docx
2.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運輸報備單(承運企業模板).docx
3.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接收報備單(貨物接收企業模板).docx
4.各縣(市、區)防控辦聯系方式.docx
為切實做好進口集裝箱貨物新冠病毒檢測和防控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市《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的實施方案》,經市領導審核同意,現印發你們。請按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
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會議精神,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及其裝載貨物(含跨境電商貨物)外包裝(以下統稱“集裝箱貨物”)輸入風險,切實做好進口集裝箱貨物新冠病毒檢測和防控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市實施方案。
一、不斷提高政治站位
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部署,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對黨絕對忠誠、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現實檢驗,不斷壓實各級主體責任,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多方協作”的原則,持續做好進口貨物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阻擊戰。
二、精準把握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唐山港所有進口非冷鏈集裝箱內貨物外包裝、集裝箱(含空箱)內壁及門把手等高頻接觸部位的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危險化學品、糧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不適宜實施消毒的商品以及無外包裝或外包裝易造成消毒液體滲透污染的商品,不實施集裝箱貨物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
三、落實人、物同防要求
根據唐山港水運口岸進口集裝箱貨物的物流特點,嚴格落實從事集裝箱清理、貨物裝卸和消毒處理作業、從業人員等一線個人防護和定期核酸檢測措施。嚴防由物及人的傳播,加強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在口岸端、運輸端、屬地端、市場端等各環節的預防性消毒和管控,健全完善全鏈條閉環追溯管理體系,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將檢測和消毒工作從口岸環節向地方延伸,確保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全覆蓋、無遺漏。
四、嚴格規范工作流程
(一)口岸環節。進口企業如實申報進口集裝箱貨物相關信息。海關部門負責監督港口經營單位對所有進口集裝箱外壁及境外返回的空集裝箱內部進行消毒,負責進口集裝箱貨物抽樣檢測工作。檢測結果為陽性的,食品(含食用農產品)及無法實施消毒處理的貨品做退貨(退運)或銷毀處理;其他貨物,由海關部門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監督港口經營企業完成消毒處理后,按指令完成現場檢查作業并按規定放行。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海關部門指導港口經營企業實施預防性消毒,按指令完成現場檢查作業并按規定放行。對海關部門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等未發現不合格項目的產品,如已全部實施預防性消毒處理,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在備注欄注明“裝載運輸工具及該批貨物外包裝已經消毒”。未在口岸環節消毒的進口集裝箱貨物按規定放行后,在后續環節卸貨時予以消毒。[責任單位:京唐港海關、曹妃甸海關以及相關港口經營單位]
(二)運輸環節。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掏箱卸貨換裝至國內運輸工具時,未在口岸實施預防性消毒的,由貨主或委托卸貨作業單位組織對進口集裝箱貨物實施檢測和預防性消毒。進口集裝箱貨物運輸過程中,承運企業不得開箱。在國內運輸段,交通運輸部門(含港航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承運企業落實運輸車輛及船舶等裝載運輸工具的消毒和一線工作人員防護等措施;指導督促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承運企業嚴格查驗進口貨物相關單據,并如實登記貨物信息、車輛信息、司乘人員信息、裝卸貨及收貨人信息,做到疫情防控可追溯。[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相關港口經營單位]
(三)屬地環節。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并監督抵達本轄區且未在口岸實施預防性消毒的進口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檢測結果為陽性的,食品(含食用農產品)作無害化處理;其他貨物經消毒處理后可以使用的,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處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運輸。對到達目的地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載物集裝箱,未在口岸實施預防性消毒的,在目的地掏箱卸貨作業時,貨主或委托作業單位組織對集裝箱貨物實施預防性消毒。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空集裝箱,未進行預防性消毒的,在裝貨作業前,貨主或委托裝貨作業單位組織對集裝箱實施預防性消毒;在裝貨做業前,需要對進口空集裝箱實施清理維修的,如集裝箱未進行預防性消毒的,應由集裝箱清理單位先實施預防性消毒。[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四)市場環節。進口集裝箱貨物完成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后,方可流入市場。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抽查在我市使用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生產經營單位的消毒處理證明或記錄,強化對涉及進口集裝箱貨物裝卸、儲存、運輸等作業貨場、場站的檢查督導,加大對通過進口集裝箱運載的流入市場環節消費品檢查頻率。對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企業、單位,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情形嚴重的要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精準信息推送處置。1.在海關確定抽檢范圍后2小時內,由港口企業負責將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基本信息,推送到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2.經我市口岸和異地口岸通關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且目的地為我市的,在進入我市前24小時,由承運企業和貨品接收企業負責分別向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報備。3.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負責貨物信息比對復核,建立工作臺賬,牽頭組織交通、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抵達本轄區的進口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建立完善貨物追溯機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港口經營單位]
(二)明確分工配合。市海航局負責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港口企業負責制定經我市口岸進口的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及預防性消毒等信息臺賬,做好信息收集、匯總和保存工作。港口企業、承運企業、貨品接收企業和縣區防控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銜接,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只進行一次預防性消毒,避免重復消毒和專為消毒作業實施掏箱、裝箱。消毒實施單位應詳細記錄消毒工作情況,相關資料和記錄應至少留存2年。駐口岸海關、相關企業獲知本轄區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食品物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風險或食品物品樣品核酸檢測呈陽性的,要第一時間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并按當地疫情應急預案,配合衛健部門做好后續處置各項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曹妃甸海關、京唐港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港口經營單位]
(三)加強科學引導。積極引導外貿企業減少來自高寒地區、高風險地區、敏感地區的商品進口,尋找替代市場。引導企業通過商業合同約定或商業磋商等方式,要求國外出口方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從源頭上降低疫情輸入風險。督促外貿企業按照首次開箱拆包“誰開箱誰拆包誰消毒”的原則,履行相關義務,落實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商務局]
(四)做好人員防護。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海關監管作業現場疫情防控,切實做好海關關員及一線工作人員的個人安全防護。持續落實口岸十類重點人員定期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工作。各相關企業加強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教育培訓,運輸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與裝載人員等相關人員有不必要的接觸。裝卸作業人員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盡量采取非接觸式作業模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曹妃甸海關、京唐港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各港口經營企業]
(五)開展宣傳普及。本方案中關于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報關、運輸、貨物接收以及信息報備等相關規定,由縣區政府負責向本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宣傳普及,及時引導企業了解和落實相關規定,并督促企業嚴格開展疫情防控措施。海關、商務部門和港口企業配合做好宣傳普及工作。各涉及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相關承運和接收企業,要主動及時向貨物目的地縣級疫情防控部門進行貨物信息報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曹妃甸海關、京唐港海關、唐山海關、市商務局、各港口經營企業]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在適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傳播風險高的冬春季(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對進口集裝箱貨物實施檢測和預防性消毒措施;2021年3月底,按上級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調整要求執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