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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江門市疫情防控措施“六個優化”的通告 (江防疫指辦告〔2020〕4號)

   2020-02-22 637
核心提示:根據國家、省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對2月8日頒布的九個從嚴措施作
    根據國家、省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對2月8日頒布的“九個從嚴”措施作優化調整,確保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兩不誤”。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優化交通測溫點防輸入措施。從2月20日零時起,調整設置交通測溫點(以下簡稱“測溫點”):繼續保留高速公路出口、
 
    “兩站場一碼頭”(即汽車客運站、火車站和客運碼頭)測溫點。撤銷轄區全部高速公路服務區及縣、鎮、村界等非市界的測溫點。撤銷與我市相鄰5市的全部市界測溫點。保留的測溫點進一步明晰工作指引,簡化操作流程,實施靈活機動的檢疫措施,全力保證交通暢通。
 
    二、優化復工復產防控措施。全面取消超出企業防疫必要的復工條件和要求,全面取消企業復工復產的審批、報備手續,企業復工復產無需批準,無需簽訂承諾書;不得要求返崗員工提供健康證明;不得擅自交相推遲企業復工復產時間,不得在國家、省、市的要求外搞層層加碼。復工復產企業要落實防疫主體責任,做到“四到位”和落實省有關防控工作指引,提前排查員工來源地和近14天內活動情況,優先安排非疫情高發地員工返崗;對疫情重點地區人員采取隔離措施,經健康檢測合格后返崗;建立日常清潔、消毒、通風、體溫檢測制度,企業進出人員要檢測體溫,員工個人要做好戴口罩等防護措施;要注意做好餐廳、宿舍、衛生間等防疫工作;要適當控制和減少人員聚集。復工復產后一旦發現確診或疑似病例,按照防疫規范要求迅速妥善處置。
 
    三、優化重點疫情地區人員的管理。取消對重點疫情地區人員來我市的限制。重點疫情地區人員及近14天有重點疫情發生地旅居史的人員,必須在抵達后1小時內,通過“粵省事”小程序、
 
    “粵商通”APP,或當地政府指定網上平臺申報個人健康信息;沒能在網上申報的,要在當天到所在單位(企業)或居住地村(居)委會報告,接受相關健康管理,并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到指定隔離觀察點進行隔離觀察14天,做好體溫檢測等健康管理,一律不得外出。對不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測溫和醫學觀察、隔離期間撞自離開的人員,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外地人員和我市市民從非重點疫情發生地抵達江門的,也要在抵達江門1小時內通過“粵省事”小程序、“粵商通”APP,或當地政府指定網上平臺申報個人健康信息,并盡早到所在單位(企業)或居住地村(居)委會接受體溫檢測等;沒能在網上申報的,要在當天內到所在單位(企業)或居住地村(居)委會報告,并接受體溫檢測等。對從疫情重點地區返回的出租屋及酒店式公寓住戶,房東要按以上規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情況。
 
    四、優化村(社區)防控。根據疫情防控等級,保留優化自然村、社區、小區的測溫點,但不得采取封路等措施來限制外來人員和車輛的進出,外來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車輛進行登記后,未見異常的一律放行。加強對外來人員的測溫工作,對發熱人員按原規定管理;對居民小區、院落進出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等健康管理,定期對居住人員進行排查。對沒有感染病例、流動人口少的小區,減少對居民活動的限制。對返工人員集聚的城中村、城邊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以及出租屋、工地工廠、員工宿舍、封閉式寫字樓等重點場所,要繼續做好衛生檢疫檢查。全市所有自然村、社區、住宅小區及樓棟每天至少消殺一次以上,重點區域(電梯、樓道和小型封閉場所等)每天至少消殺4次以上,做到不留死角。
 
    五、優化群體性聚集管理。取消餐飲業等暫停營業的管控措施,各類餐飲單位要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限制堂食服務,鼓勵和支持餐飲單位推廣預訂式、無接觸式配餐服務。加強進店消費人員體溫檢測、每天定期消毒、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快遞、外賣等服務行業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實行無接觸配送,所配送物品要送至自然村、社區、小區、樓棟指定區域集中存放管理,由客戶自行領取。游園綠地、公園廣場、室外文化體育設施等公共空間恢復開放,室外旅游景點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礎上逐步開放。限制室內群眾性活動,控制室內娛樂文化休閑活動,進行人員登記和體溫檢測。養老機構、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限制探視人員。繼續暫停舉辦所有節慶活動;禁止宴會等大型活動。
 
    六、優化市民科學防疫行為。繼續實施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體溫檢測等措施,廣大市民要注重自我防護,做到少出門、不串門、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出現發熱、咳嗽、胸閃等不適癥狀應先行報告村(社區)后就診。取消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上班除外)采購生活物資的規定。
 
    上述措施從通告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國家、省有其他規定的,遵照執行。《關于實行疫情管控“九個從嚴”措施的通告》(江防疫指辦告〔2020]2號)停止執行。
 
    江門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地區: 廣東 江門市
標簽: 分級 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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