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部《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飼料工業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當前飼料用蛋白粉、動物源性飼料生產、經營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監控力度,全面整頓飼料用谷物蛋白粉、動物源性飼料市場的生產經營秩序,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和目標
(一)2007年6月30日前,關閉不符合生產加工條件的飼料用谷物蛋白粉生產企業和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
(二)2007年12月31日前,符合生產加工條件的飼料用谷物蛋白粉和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發證率達100%;
(三)飼料用谷物蛋白粉和動物源性飼料的包裝和標簽合格率達100%;
(四)飼料用谷物蛋白粉質量達到部頒標準。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產品:飼料用玉米蛋白粉、大米蛋白粉,魚粉,魚油,肉骨粉,骨粉,血粉,羽毛粉等;
(二)重點內容:無證生產;包裝、標簽不規范;質量不合格;摻雜、摻假等。
三、時間安排
整治活動自2007年5月30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結束,分動員準備、組織實施、檢查總結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主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各縣(區)組建工作機構。各有關部門抽調精干人員,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強有力的領導體系和組織網絡;二是各縣(區)研究制訂切合本地實際的整治實施方案,于2007年6月15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強化宣傳。采取不同形式加強培訓和教育,使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企業充分認識這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性,明確整治任務和目標,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同時,加強社會宣傳,形成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這一階段工作要在6月中旬完成。
(二)組織實施階段。要重實際,求實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及時整改。對問題突出的縣(區)和區域采取派駐工作組的辦法,督促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這一階段工作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
(三)檢查總結階段。一是檢查各縣(區)貫徹落實整治規范工作的效果;二是及時總結整治活動經驗與問題;三是對重點和突出問題沒有徹底解決的縣(區),通過召開現場辦公會等方式,共同研究解決措施,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市、縣(區)分別成立由畜牧、工商、質檢、檢驗檢疫和公安組成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采取聯席會議形式,指導和協調聯合執法工作。
(二)搞好調查摸底。畜牧、工商部門聯合對轄區內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重點摸清飼料用谷物蛋白粉和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的數量、生產條件、生產經營狀況、產品用途和企業的注冊登記情況。
(三)依法取締無證生產。畜牧部門要對飼料用谷物蛋白粉生產企業和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對條件、設施達不到標準的生產企業,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由工商部門按照飼料生產審批前置的原則,吊銷其《營業執照》,質檢部門注銷其企業代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法辦理有關生產許可證。
(四)規范飼料包裝和標簽。畜牧部門對轄區內飼料用谷物蛋白粉生產企業和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經營單位的產品包裝和標簽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的,予以規范和清理。
(五)做好產品質量抽檢工作。由畜牧部門對飼料用谷物蛋白粉生產企業、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經營單位的庫存產品進行抽樣檢測,重點檢測飼料谷物蛋白粉添加三聚氰胺、魚粉中添加動物源性產品、魚油中摻加雜質油等項目,對摻雜、摻假、添加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嚴格審查廣告宣傳。工商部門對飼料用玉米蛋白粉、大米蛋白粉生產企業、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發布的廣告要嚴格審查,對虛假宣傳和其他不符合規定的依法予以清理。
(七)搞好企業出口資質審查。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嚴格把關,對轄區已獲得出口資質的蛋白粉、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的資質進行重新審查,對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飼料谷物蛋白粉、動物源性飼料一律停止其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