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期有關我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標簽問題的投訴舉報情況較為突出,為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標簽標注行為,加強對獲證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市局決定從即日起開展食品標簽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獲證食品生產企業。
二、檢查內容
各單位、各企業要對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和各產品執行標準中的規定,全面檢查食品標簽,并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食品標簽標識標注內容是否齊全,有無漏標內容的情況。如產品執行標準中規定有產品質量等級而未標注的情況;單一配料生產的產品未標注產品配料的情況。
2. 產品的名稱能否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是否按標準要求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如芝麻調和油產品是否存在利用字號大小、字體顏色、文字位置不同等情況誤導消費者,使其誤認為該產品為純芝麻油產品的情況。
3.食品添加劑名稱是否嚴格按照GB2760-2011《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的通用名和標準名稱進行標注,如“阿斯巴甜”必須標注“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4. 生產食品使用的原輔料與產品標簽“配料表”標注內容是否一致,所有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料是否全部明示;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稱能否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
5. “生產日期(制造日期)”和“保質期”標注是否真實,是否清晰、醒目,是否存在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的情況。
6.如果在食品標簽或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是否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7.有無營養標簽,營養標簽中核心營養素、能量的標注是否符合規定。
8.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時,在營養成分表中是否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9.以禮盒包裝形式作為銷售單元進行銷售的,其標簽標注是否規范。如是否存在禮盒標簽內容不完整,生產日期、保質期、營養成分表標注不規范的情況。
三、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共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1.企業自查階段(3月11日至3月18日)。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和各縣局按照職責分工,通知各自轄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按照要求開展全面自查,清查全部在用食品標簽,對不符合要求的標簽采取黏貼等符合規定的措施進行補救,對無法采取補救措施的要進行銷毀處理。
2.現場檢查階段(3月19日至4月31日)。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別組織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產品種類較為單一的企業應檢查其所有產品品種標簽,對產品種類較多的企業至少應按照其獲證產品的申證單元,每個申證單元抽檢一個產品標簽。
3.整改階段(3月19日至5月15日)。此階段與現場檢查階段交錯進行。各檢查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落實到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妥善安排和部署,對負責監管的食品生產企業通知到位、檢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逐一梳理,切實解決食品標簽問題。要將企業自查內容和要求書面通知各企業,要求各企業認真填寫《食品標簽自查情況表》(附件1),并于3月18日前將本企業《食品標簽自查情況表》和自查報告報送本轄區監管部門。
2.強化培訓,提高水平。各單位要加強對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培訓工作,所有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要對這兩個標準做到應知應會,熟練掌握。
3.加強檢測,嚴格把關。各食品檢測機構在監督抽檢和企業委托檢驗等食品檢測中,要重視對標簽項目的檢測,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判定。
4.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5.認真總結,及時報送。請各縣局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于2014年4月31日前,將本次食品標簽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及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以書面和郵件形式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
在專項監督檢查期間,市局適時組織開展食品標簽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督查。
聯系人:李傳杰 聯系電話:3356010 電子郵箱:maanshanshipin@126.com
附件:1.食品標簽自查情況表
2.食品標簽檢查情況統計表
馬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
近期有關我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標簽問題的投訴舉報情況較為突出,為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標簽標注行為,加強對獲證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市局決定從即日起開展食品標簽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獲證食品生產企業。
二、檢查內容
各單位、各企業要對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和各產品執行標準中的規定,全面檢查食品標簽,并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食品標簽標識標注內容是否齊全,有無漏標內容的情況。如產品執行標準中規定有產品質量等級而未標注的情況;單一配料生產的產品未標注產品配料的情況。
2. 產品的名稱能否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是否按標準要求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如芝麻調和油產品是否存在利用字號大小、字體顏色、文字位置不同等情況誤導消費者,使其誤認為該產品為純芝麻油產品的情況。
3.食品添加劑名稱是否嚴格按照GB2760-2011《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的通用名和標準名稱進行標注,如“阿斯巴甜”必須標注“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4. 生產食品使用的原輔料與產品標簽“配料表”標注內容是否一致,所有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料是否全部明示;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稱能否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
5. “生產日期(制造日期)”和“保質期”標注是否真實,是否清晰、醒目,是否存在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的情況。
6.如果在食品標簽或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是否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7.有無營養標簽,營養標簽中核心營養素、能量的標注是否符合規定。
8.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時,在營養成分表中是否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9.以禮盒包裝形式作為銷售單元進行銷售的,其標簽標注是否規范。如是否存在禮盒標簽內容不完整,生產日期、保質期、營養成分表標注不規范的情況。
三、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共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1.企業自查階段(3月11日至3月18日)。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和各縣局按照職責分工,通知各自轄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按照要求開展全面自查,清查全部在用食品標簽,對不符合要求的標簽采取黏貼等符合規定的措施進行補救,對無法采取補救措施的要進行銷毀處理。
2.現場檢查階段(3月19日至4月31日)。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別組織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產品種類較為單一的企業應檢查其所有產品品種標簽,對產品種類較多的企業至少應按照其獲證產品的申證單元,每個申證單元抽檢一個產品標簽。
3.整改階段(3月19日至5月15日)。此階段與現場檢查階段交錯進行。各檢查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落實到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妥善安排和部署,對負責監管的食品生產企業通知到位、檢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逐一梳理,切實解決食品標簽問題。要將企業自查內容和要求書面通知各企業,要求各企業認真填寫《食品標簽自查情況表》(附件1),并于3月18日前將本企業《食品標簽自查情況表》和自查報告報送本轄區監管部門。
2.強化培訓,提高水平。各單位要加強對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培訓工作,所有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要對這兩個標準做到應知應會,熟練掌握。
3.加強檢測,嚴格把關。各食品檢測機構在監督抽檢和企業委托檢驗等食品檢測中,要重視對標簽項目的檢測,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判定。
4.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5.認真總結,及時報送。請各縣局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于2014年4月31日前,將本次食品標簽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及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以書面和郵件形式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
在專項監督檢查期間,市局適時組織開展食品標簽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督查。
聯系人:李傳杰 聯系電話:3356010 電子郵箱:maanshanshipin@126.com
附件:1.食品標簽自查情況表
2.食品標簽檢查情況統計表
馬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
附件1
單位名稱(公章): 自查時間:
企業全部標簽種類數(A) | 自查符合要求標簽種類數 (B) | 自查不符合要求標簽種類數(C) | 標簽整改后符合要求種類數(D) | 銷毀標簽種類數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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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上述表格各列邏輯關系如下:A=B+C;C=D+E;
2、C列中需用文字說明標簽不合格原因;
D列中需要注明整改具體方式;
E列中需要附銷毀記錄及銷毀照片;
以上需要文字表述的內容請在自查報告中進行說明,如有銷毀記錄及銷毀照片請用以A4紙格式隨自查報告及本表一起報送。
3、B列中符合要求的標簽請另行報送標簽清單(注明標簽標注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等信息)。
附件2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日期:
檢查企業數 | 發現問題企業數 | 問題食品標簽種類數 | 立案處理數 | 發現的問題 | ||
標簽標注 不齊全 | 標簽標注內容錯誤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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