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安全監管局、行政審批局:
今年以來,河北省、山東省、江西省先后發生三起化工企業安全事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分別進行了通報。這三起事故除暴露出有關企業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外,還反映出部分地方安全許可工作存在把關不嚴的問題,如:依法應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而未辦理、重大危險源未依法依規備案,當地安全監管部門長期未能發現;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核過程中,行政許可部門未進行現場核查,安全評價報告存在明顯錯誤而安全審查時未發現等,教訓十分深刻。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查找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工作,嚴格安全準入和監管,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報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請立即傳達到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行政許可部門,并在日常工作中貫徹落實,密切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工作質量和證后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一、各區安全監管局要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證后安全監管,年初要將年內涉及換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納入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及時對新取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機動執法檢查,對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開展風險防控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相關企業人員素質、安全管理能力、裝備水平等內容進行重點核查,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暫扣、吊銷相關安全許可證。發現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立即予以糾正,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安全監管局及所在區行政許可部門,由行政許可實施機關依法撤銷相關安全許可,對有關問題及時進行通報,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各區行政許可部門在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發證或換證時,要進一步加大現場審查的力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要求對申請企業提供的資料及企業現場進行核查,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予發(換)證。要強化對安全評價報告的審核,發現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重大疏漏的、現場核查過程中發現出具虛假證明或者虛假評價報告的,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安全監管局依法依規暫停、撤銷其相應資質,列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7年10月24日
(聯系人:楊昭;聯系電話:28208963)
今年以來,河北省、山東省、江西省先后發生三起化工企業安全事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分別進行了通報。這三起事故除暴露出有關企業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外,還反映出部分地方安全許可工作存在把關不嚴的問題,如:依法應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而未辦理、重大危險源未依法依規備案,當地安全監管部門長期未能發現;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核過程中,行政許可部門未進行現場核查,安全評價報告存在明顯錯誤而安全審查時未發現等,教訓十分深刻。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查找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工作,嚴格安全準入和監管,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報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請立即傳達到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行政許可部門,并在日常工作中貫徹落實,密切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工作質量和證后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一、各區安全監管局要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證后安全監管,年初要將年內涉及換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納入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及時對新取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機動執法檢查,對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開展風險防控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相關企業人員素質、安全管理能力、裝備水平等內容進行重點核查,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暫扣、吊銷相關安全許可證。發現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立即予以糾正,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安全監管局及所在區行政許可部門,由行政許可實施機關依法撤銷相關安全許可,對有關問題及時進行通報,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各區行政許可部門在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發證或換證時,要進一步加大現場審查的力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要求對申請企業提供的資料及企業現場進行核查,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予發(換)證。要強化對安全評價報告的審核,發現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重大疏漏的、現場核查過程中發現出具虛假證明或者虛假評價報告的,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安全監管局依法依規暫停、撤銷其相應資質,列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7年10月24日
(聯系人:楊昭;聯系電話:2820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