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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4-02 489
核心提示: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1年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廣東省特殊食品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1年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廣東省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計劃和2021年省級特殊食品經營環節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粵市監食特﹝2021﹞10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局制定了《2021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依照本方案貫徹執行,加強對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督促和指導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生產經營的意識和能力,保障全市的特殊食品安全。
 
  聯系人及電話:楊科,83070275;劉文曉,83070572。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為做好2021年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廣東省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計劃和2021年省級特殊食品經營環節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粵市監食特﹝2021﹞10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督促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實現事中事后精準監管,及時發現和消除特殊食品風險隱患,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二、檢查方式
 
  監督檢查類型分為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飛行檢查、專項檢查、體系檢查等形式。檢查方式包括書面檢查和現場檢查。
 
  本方案重點規定市局的飛行檢查和轄區局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專項檢查任務另行布置。
 
  三、檢查任務
 
  (一)風險分級評定
 
  1.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作為高風險、重點監管領域,未列入市場監管總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深圳市將繼續按照現有風險等級分類管理制度要求,對特殊食品生產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根據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風險等級評定,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在滿足全覆蓋檢查的基礎上,每年每家企業檢查頻次不少于3次。
 
  2.特殊食品經營企業風險分級由各轄區局根據上級文件自行評定,評定情況存入企業檔案,各轄區局根據評定情況開展特殊食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
 
  (二)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檢查
 
  省局根據企業生產規模、銷售方式等因素確定深圳市榮格保健品有限公司(已改名為華臻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為2021年省級重點監管企業,由省局會同市局及企業所在轄區局開展聯合監督檢查(檢查頻次一年1~2次)。
 
  市局組織開展對全市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每家1次的全覆蓋飛行檢查。此次檢查聘請特殊食品檢查專家協助開展,企業所在轄區局的監管人員參與,此次檢查記入轄區局日常監督檢查次數。檢查結果將會在檢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報給所在轄區局,由轄區局負責跟蹤企業整改情況并報送市局。
 
  各轄區局按照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頻次的要求完成剩余不少于2次的日常監督檢查,原則上分別安排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完成。轄區局參與的省局重點監管企業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次數計入日常監督檢查次數。全年檢查內容應涵蓋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三)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檢查
 
  市局組織對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不少于50家次的雙隨機飛行檢查,檢查不計入日常監督檢查次數。檢查對象涵蓋商超、藥店、會議營銷(體驗)店、專賣店以及母嬰(嬰童)用品店等各類特殊食品經營單位。檢查結果將會在檢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報給所在轄區局,由轄區局負責跟蹤企業整改情況并報送市局。
 
  各轄區局根據特殊食品經營單位的風險分級評定結果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檢查對象為《食品經營許可證》內有特殊食品經營范圍的所有商事主體。各轄區局可選擇將特殊食品經營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與其他食品類別檢查任務合并完成。轄區局科室做好對基層監管所特殊食品經營環節監管的業務指導和抽查工作。
 
  (四)特殊食品監督檢查方案的制定
 
  各轄區局可自行制定特殊食品的監督檢查方案,也可與普通食品檢查任務一并制定,并及時將監督檢查方案報送至市局食品生產處(特殊食品處)。
 
  四、檢查要求
 
  (一)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檢查重點
 
  對特殊食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許可范圍生產、生產的特殊食品是否取得特殊食品產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采購原料是否按規定進行進貨查驗、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料、是否按批準的配方和工藝組織生產、產品是否按標準檢驗合格出廠、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保健食品標簽標注警示用語規定等。
 
  (二)特殊食品經營單位的檢查重點
 
  對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重點檢查經營單位經營項目是否與批準的一致、是否設立特殊食品銷售專柜(專區)、特殊食品是否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是否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是否銷售來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保健食品標簽標注警示用語規定、經營場所是否有非法產品宣傳廣告或宣傳資料等,必要時對經營者銷售的產品開展監督抽檢。
 
  (三)檢查表格的使用要求
 
  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檢查內容按照《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表(試行)》(附件1)進行,檢查結果填寫《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附件2)并在企業顯眼處張貼。
 
  特殊食品經營單位的飛行檢查和專項檢查按照《廣東省特殊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表(試行)》(附件3)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可參照普通食品將日常監督檢查與動態風險因素評定結合起來,按照《廣東省食品銷售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 廣東省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附件4)進行。所有檢查結果都要填寫附件2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并在企業顯眼處張貼。
 
  五、信息處理及匯總
 
  (一)信息錄入
 
  每次檢查結束后,檢查結果應存入相關企業檔案,對于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檢查相關信息及附件錄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系統的子系統——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監管系統中。特殊食品經營企業的檢查結果及相關信息應錄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系統的子系統——食品流通日常監管系統。市局將根據系統數據不定期通報各轄區局的檢查結果錄入情況。
 
  (二)檢查結果處置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轄區局負責跟蹤整改情況并報送上級部門。對于檢查發現的不合格項目,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相關規定要求企業整改。檢查中發現涉嫌違法的,移交稽查部門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三)檢查結果公示
 
  根據國家總局、省局關于檢查信息公開要求,檢查信息應向社會公開。市局、各轄區局按照“誰執法,誰公開”的原則分別向社會公示相關檢查信息。
 
  附件:   附件1 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表(試行).docx
 
     附件2 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doc
 
     附件3 廣東省特殊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表(試行).doc
 
     附件4 廣東省食品銷售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 廣東省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docx
 
  


 
地區: 廣東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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