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江西省食品安全辦等20部門關于江西省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實施意見》(贛食安辦餐食〔2017〕7號)有關規定,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抽檢發現的問題,切實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督管理,嚴把餐飲服務質量安全關,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經研究決定,自7月至10月底在全省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清洗消毒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重點突出、全面規范的原則,強化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采購、使用、清洗、消毒、保潔的監督管理。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健全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配備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嚴格執行清洗消毒規范,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確保餐飲具衛生安全,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飲食安全需求。
二、整治對象
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重點是集中用餐的學校、養老機構等單位食堂,以及餐飲具使用量大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
三、整治內容
重點檢查自行清洗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是否如實記錄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采購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的,是否查驗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生產資質,是否對生產單位進行現場考核;采購和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的,生產單位是否有資質,是否有出廠合格證明,生產環境是否衛生,是否對生產現場進行檢查。
(一)自行清洗消毒餐飲具的。
1.餐飲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使用前應消毒。
2.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消毒液應現用現配,應分別設有清洗、消毒和沖洗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用途,并定期清洗,必須做到專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等水池混用;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時應嚴格按照消毒劑產品說明書標明的要求配比濃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洗,防止消毒劑殘留。
3.采用物理方式消毒的,應配備相應的消毒設備,并定期清洗、定期檢查消毒設備運轉情況,消毒溫度、時間應達到相關要求,消毒設備容量要與餐飲具用量規模相適應;采用經外線消毒的,溫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鐘以上;采用煮沸、蒸汽等熱力消毒方式的,應加熱到100℃并保持10分鐘以上。餐具消毒時的擺放要留有空隙,確保熱力能夠穿透。
4.應配備有明顯標識的密閉保潔柜用于存放已消毒的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維護、保持潔凈,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5.應當配備與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量相適應的人員,并如實記錄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
(二)采購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的。
1.采購具有合法資質的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
2.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證明或出廠檢驗報告等材料。
3.查驗餐飲具是否在獨立包裝上標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內容。
4.索取、留存餐飲具采購憑證,并如實記錄臺賬。
(三)采購和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的。
1.選擇正規且生產條件好的生產企業,索取、留存一次性餐飲具出廠合格證明、采購憑證,并如實記錄臺賬。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各地要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嚴格清查,發現使用不合格餐飲具的,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深刻分析原因,切實整改到位,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從嚴處理。對發現的不合格集中消毒餐具,追蹤溯源,并及時通報衛生等相關部門。
2.加強抽樣檢驗。加大餐飲具監督抽檢力度,對經抽檢不合格的,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做好不合格產品后續處置工作。同時,對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敦促其使用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嚴禁使用不合格餐飲具。
3.加強協調配合。要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好餐飲具集中消毒行為的監督管理。對餐飲服務環節發現的涉及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問題,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進行通報。
4.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大力宣傳餐飲具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公布、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懾。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強化社會共治。
請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局于10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報送至省局食品經營處。
聯系人:陳美榮 聯系電話:0791-86355086
郵箱:15224129@qq.com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0年7月17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江西省食品安全辦等20部門關于江西省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實施意見》(贛食安辦餐食〔2017〕7號)有關規定,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抽檢發現的問題,切實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督管理,嚴把餐飲服務質量安全關,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經研究決定,自7月至10月底在全省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清洗消毒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重點突出、全面規范的原則,強化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采購、使用、清洗、消毒、保潔的監督管理。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健全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配備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嚴格執行清洗消毒規范,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確保餐飲具衛生安全,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飲食安全需求。
二、整治對象
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重點是集中用餐的學校、養老機構等單位食堂,以及餐飲具使用量大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
三、整治內容
重點檢查自行清洗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是否如實記錄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采購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的,是否查驗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生產資質,是否對生產單位進行現場考核;采購和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的,生產單位是否有資質,是否有出廠合格證明,生產環境是否衛生,是否對生產現場進行檢查。
(一)自行清洗消毒餐飲具的。
1.餐飲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使用前應消毒。
2.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消毒液應現用現配,應分別設有清洗、消毒和沖洗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用途,并定期清洗,必須做到專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等水池混用;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時應嚴格按照消毒劑產品說明書標明的要求配比濃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洗,防止消毒劑殘留。
3.采用物理方式消毒的,應配備相應的消毒設備,并定期清洗、定期檢查消毒設備運轉情況,消毒溫度、時間應達到相關要求,消毒設備容量要與餐飲具用量規模相適應;采用經外線消毒的,溫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鐘以上;采用煮沸、蒸汽等熱力消毒方式的,應加熱到100℃并保持10分鐘以上。餐具消毒時的擺放要留有空隙,確保熱力能夠穿透。
4.應配備有明顯標識的密閉保潔柜用于存放已消毒的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維護、保持潔凈,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5.應當配備與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量相適應的人員,并如實記錄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
(二)采購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的。
1.采購具有合法資質的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
2.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證明或出廠檢驗報告等材料。
3.查驗餐飲具是否在獨立包裝上標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內容。
4.索取、留存餐飲具采購憑證,并如實記錄臺賬。
(三)采購和使用一次性餐飲具的。
1.選擇正規且生產條件好的生產企業,索取、留存一次性餐飲具出廠合格證明、采購憑證,并如實記錄臺賬。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各地要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嚴格清查,發現使用不合格餐飲具的,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深刻分析原因,切實整改到位,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從嚴處理。對發現的不合格集中消毒餐具,追蹤溯源,并及時通報衛生等相關部門。
2.加強抽樣檢驗。加大餐飲具監督抽檢力度,對經抽檢不合格的,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做好不合格產品后續處置工作。同時,對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敦促其使用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餐飲具,嚴禁使用不合格餐飲具。
3.加強協調配合。要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好餐飲具集中消毒行為的監督管理。對餐飲服務環節發現的涉及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問題,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進行通報。
4.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大力宣傳餐飲具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公布、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懾。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強化社會共治。
請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局于10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報送至省局食品經營處。
聯系人:陳美榮 聯系電話:0791-86355086
郵箱:15224129@qq.com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