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隸屬海關、稅務局、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工作要求,支持出口企業拓展內銷渠道,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以下支持舉措:
一、加快轉內銷市場準入。在2020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市場監管、農業、交通等部門積極對接部委及有關部門,協助完善相關手續、創造條件,加快推進其進入國內市場銷售。(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托電子稅務局、手機APP等網上辦稅繳費服務通道,為外貿出口轉內銷企業提供全流程、無紙化、在線審核等網上辦稅服務,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整合出口退稅系統、電子稅務局功能,加大系統間數據共享,提升外貿企業網上辦稅效率。加大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推行力度,更好滿足納稅人開具發票需求。在辦稅繳費服務場所提供“綠色通道”和預約辦稅服務,壓縮出口轉內銷企業的辦稅繳費時間,提供便捷辦稅繳費服務。(省稅務局負責)
二、促進“同線同標同質”發展。支持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稱“三同”)產品,涉及認證的,加強認證活動監管,規范認證行為。主動指導幫助企業完成國內生產銷售審批的各項材料準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協助企業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引導省內主流媒體報道好我省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具體舉措和進展成效、宣傳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良好輿論氛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障。引導外貿企業制定商標品牌發展規劃,提高商標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業商標文化。對新申請2件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且延伸注冊國10個以上的,給予獎勵。組織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補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給予補助資金。引導和支持我省企業遴選一批技術先進且具有應用前景的專利成果在我省轉化運用。積極指導、協調、督促各職能部門支持外貿企業開展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的相關工作,及時解決商標注冊、專利申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商標、專利等相關知識深入宣傳推廣,讓企業充分認識到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對提升品牌形象、開拓國內外市場、提高產品附加值的重要作用。(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搭建出口轉內銷線上和線下平臺。鼓勵外貿企業在阿里巴巴等領軍電商平臺上設立山西出口產品展示銷售專區,引導外貿企業利用“新媒體”“新零售”平臺,拓展網上營銷渠道。鼓勵外貿企業參加西博嗨購節、國際投洽會、東博會、綠博會等大型專業展會,積極拓展北京、上海、廣州、杭州、西安、成都等國內重點消費市場。鼓勵美特好等大型連鎖商超設立“山西出口商品”專銷區,集中銷售外貿出口產品。支持有自主品牌、內銷意愿強的外貿企業,與大型連鎖商超建立長期直采供貨關系。鼓勵外貿企業積極參加全省有關消費促進活動。(省商務廳負責)
五、發揮有效投資帶動作用。加強支持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外貿企業創辦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高水平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打造高能級創新載體,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鏈協同創新發展。加大技改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外貿企業加大技術攻關和工藝技改升級力度,重點支持智能制造企業,補齊產業發展短板。全面落實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鼓勵外資企業參與工信和通信重大項目建設。(省工信廳負責)
六、精準對接消費需求。組織優秀服務商與外貿企業交流互動,提高大數據、工業互聯網等技術對接效率和應用水平,鼓勵外貿企業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數字經濟融合應用,實現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深入開展“三品行動”,推動消費品行業外貿企業提品質、增品種、創品牌。支持企業加大宣傳推廣,積極與國內下游優勢企業開展合作,精準對接消費需求,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實現出口轉內銷。(省工信廳負責)
七、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加強對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政策的宣傳,支持我省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后15天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內銷加工貿易貨物的,暫免征收內銷緩稅利息;在我省綜合保稅區推廣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加強政策的宣傳解讀,指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業務。(太原海關負責)
八、做好融資服務和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出口轉內銷外貿企業流動資金等經營周轉類信貸支持,同時在有效把控供應鏈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和完善交易結構的基礎上,圍繞核心企業開展面向上下游的供應鏈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在審慎評估和有效把控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存貨、訂單、倉單、機器設備等質押融資及相關業務創新,實現授信、放款、還款的靈活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結合企業融資需求和銀行信貸風險管理要求,積極利用國內貿易信用保險融資增信功能,擴大保單融資規模,拓寬外貿企業融資渠道。(山西銀保監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負責)
九、加大保險支持力度。保險公司要增強服務意識,為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提供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等相關保險保障產品。突出服務重點,聚焦重點企業、重點領域,圍繞產業鏈龍頭企業和關鍵環節,了解和精準對接出口轉內銷保險保障需求。實施差異化承保,對優質出口轉內銷業務在承保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優化理賠服務,為出口轉內銷重點企業建立“綠色通道”,提升理賠效率。(山西銀保監局負責)
十、加強資金支持。用足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出口轉內銷相關業務培訓、宣傳推介、信息服務等,支持外貿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內銷展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工作要求,支持出口企業拓展內銷渠道,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以下支持舉措:
一、加快轉內銷市場準入。在2020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市場監管、農業、交通等部門積極對接部委及有關部門,協助完善相關手續、創造條件,加快推進其進入國內市場銷售。(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托電子稅務局、手機APP等網上辦稅繳費服務通道,為外貿出口轉內銷企業提供全流程、無紙化、在線審核等網上辦稅服務,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整合出口退稅系統、電子稅務局功能,加大系統間數據共享,提升外貿企業網上辦稅效率。加大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推行力度,更好滿足納稅人開具發票需求。在辦稅繳費服務場所提供“綠色通道”和預約辦稅服務,壓縮出口轉內銷企業的辦稅繳費時間,提供便捷辦稅繳費服務。(省稅務局負責)
二、促進“同線同標同質”發展。支持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稱“三同”)產品,涉及認證的,加強認證活動監管,規范認證行為。主動指導幫助企業完成國內生產銷售審批的各項材料準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協助企業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引導省內主流媒體報道好我省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具體舉措和進展成效、宣傳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良好輿論氛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障。引導外貿企業制定商標品牌發展規劃,提高商標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業商標文化。對新申請2件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且延伸注冊國10個以上的,給予獎勵。組織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補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給予補助資金。引導和支持我省企業遴選一批技術先進且具有應用前景的專利成果在我省轉化運用。積極指導、協調、督促各職能部門支持外貿企業開展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的相關工作,及時解決商標注冊、專利申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商標、專利等相關知識深入宣傳推廣,讓企業充分認識到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對提升品牌形象、開拓國內外市場、提高產品附加值的重要作用。(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搭建出口轉內銷線上和線下平臺。鼓勵外貿企業在阿里巴巴等領軍電商平臺上設立山西出口產品展示銷售專區,引導外貿企業利用“新媒體”“新零售”平臺,拓展網上營銷渠道。鼓勵外貿企業參加西博嗨購節、國際投洽會、東博會、綠博會等大型專業展會,積極拓展北京、上海、廣州、杭州、西安、成都等國內重點消費市場。鼓勵美特好等大型連鎖商超設立“山西出口商品”專銷區,集中銷售外貿出口產品。支持有自主品牌、內銷意愿強的外貿企業,與大型連鎖商超建立長期直采供貨關系。鼓勵外貿企業積極參加全省有關消費促進活動。(省商務廳負責)
五、發揮有效投資帶動作用。加強支持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外貿企業創辦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高水平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打造高能級創新載體,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鏈協同創新發展。加大技改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外貿企業加大技術攻關和工藝技改升級力度,重點支持智能制造企業,補齊產業發展短板。全面落實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鼓勵外資企業參與工信和通信重大項目建設。(省工信廳負責)
六、精準對接消費需求。組織優秀服務商與外貿企業交流互動,提高大數據、工業互聯網等技術對接效率和應用水平,鼓勵外貿企業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數字經濟融合應用,實現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深入開展“三品行動”,推動消費品行業外貿企業提品質、增品種、創品牌。支持企業加大宣傳推廣,積極與國內下游優勢企業開展合作,精準對接消費需求,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實現出口轉內銷。(省工信廳負責)
七、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加強對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政策的宣傳,支持我省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后15天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內銷加工貿易貨物的,暫免征收內銷緩稅利息;在我省綜合保稅區推廣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加強政策的宣傳解讀,指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業務。(太原海關負責)
八、做好融資服務和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出口轉內銷外貿企業流動資金等經營周轉類信貸支持,同時在有效把控供應鏈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和完善交易結構的基礎上,圍繞核心企業開展面向上下游的供應鏈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在審慎評估和有效把控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存貨、訂單、倉單、機器設備等質押融資及相關業務創新,實現授信、放款、還款的靈活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結合企業融資需求和銀行信貸風險管理要求,積極利用國內貿易信用保險融資增信功能,擴大保單融資規模,拓寬外貿企業融資渠道。(山西銀保監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負責)
九、加大保險支持力度。保險公司要增強服務意識,為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提供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等相關保險保障產品。突出服務重點,聚焦重點企業、重點領域,圍繞產業鏈龍頭企業和關鍵環節,了解和精準對接出口轉內銷保險保障需求。實施差異化承保,對優質出口轉內銷業務在承保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優化理賠服務,為出口轉內銷重點企業建立“綠色通道”,提升理賠效率。(山西銀保監局負責)
十、加強資金支持。用足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出口轉內銷相關業務培訓、宣傳推介、信息服務等,支持外貿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內銷展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