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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0年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重點工作》的通知 (青市監食生〔2020〕50號)

   2020-03-10 395
核心提示:各市州、青海湖景區市場監管局:現將《2020年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重點工作》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聯系人:秦
各市州、青海湖景區市場監管局:
 
    現將《2020年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重點工作》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聯系人:秦榮,方軻      電子信箱:qhssjjscc@163.com
 
    電  話:0971—6161701   0971—6161713(含傳真)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2020年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重點工作
 
    2020年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重點工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和全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嚴格遵循“四個最嚴”重大要求,嚴守“三大安全”食品安全底線,科學規范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管理工作,保護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不斷提升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能力水平。
 
    一、科學實施食品檢測,著力提升食品質量
 
    (一)規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負責印發《青海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規范》并統一組織實施。進一步加強規范食品安全監督監測管理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實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任務。聚焦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食品和輿論關注的熱點食品,強化質量安全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查,負責印發《青海省實施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檢測、評價性抽檢專項轉移支付任務工作方案》并統一組織實施;負責印發《2020年青海省省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并統一組織實施。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達到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量達到2批次/千人。持續推進全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綜合治理三年行動,消費者關注度高和消費量大的食品小作坊產品年度監督抽檢覆蓋率達到60%以上。
 
    (三)執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處置。督促指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并依法組織查處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檢驗報告公示率達到100%,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核查處置率達到100%。
 
    二、創新實施食品安全,著力提升管理效能
 
    (四)履行便捷許可,提升行政效能。依照《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實施食鹽的食品生產許可;督促指導市、州市場監管部門嚴格依法對28類食品實施行政許可,并做好許可證換發工作;著力推行網上辦理,實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主體許可“全流程不見面”“一次不跑”。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業務法定天數縮短至50%以下,加工小作坊許可事項精簡為5 項、壓縮許可時限由15天縮短至5天,企業、小作坊建檔率達到100%。
 
    (五)履行主體責任,提升監督效能。持續落實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五制度一報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持續開展乳制品、肉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抽查考核合格率達90%。食品生產企業自查自評報告率達100%;負責印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導督促市、州市場監管部門打造450家食品小作坊示范單位(每個縣市、區各10家),以點帶面引領和推動小作坊行業規范發展。新獲證食品生產企業監管信息公示率達到100%,加工小作坊監管信息公示率達到70%以上。獲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業主食品安全法律知曉率達到100%,公眾知曉率達到60%以上。
 
    (六)履行屬地責任,提升治理效能。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對企業落實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召回制度等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持續保持必備生產條件。督促企業落實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原輔料進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關鍵環節和控制點的檢查。督促企業加強食品生產全過程管控,嚴格落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以全過程記錄為基礎,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按照“重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附件)中列出的15大類重點食品的68項重點問題,堅持靶向治理,精準監管。通過“雙隨機”,日常檢查、飛行檢查、監督檢查、監督抽檢等方式持續落實“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潛規則”、“兩超一非”、食品標簽標識等違法、違規、規章行為,確保源頭食品安全。
 
    三 、加強隊伍建設,著力提升能力水平
 
    (七)開展監管人員業務培訓。采取政治理論培訓與實際檢查培訓相結合的方式,舉辦一期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監測管理培訓班,在省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重點就如何開展食品檢驗檢測任務,企業、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五制度一報告”執行、《青海省食品抽樣檢驗規范》《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解讀等進行培訓,提高監測監管人員能力水平。
 
    (八)建立監測監管微信工作平臺。建立從省到市州縣的監測監管微信工作平臺,加強省市州縣協調、溝通、交流、配合,形成聯動、聯防、聯控機制,提升食品生產監管效能和專業化水平。
 
    (九)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扎實開展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在省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全面落實“四個最嚴”重大要求,把為民監管理念落實到食品生產安全監測監管工作中,進一步落實高質量、高品質、高附加值的產品提供政治保障,全面提升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
 
    附件
 
    重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

序號 重點食品 需要關注風險和解決的重點問題
1 乳制品 1.企業微生物指標的生產管理與檢測方面隱患,如菌落總數、霉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阪崎腸桿菌等不合格隱患;
2.營養元素管理方面存在風險隱患,如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元素、脂肪酸等不合格隱患;
3.化學污染管理方面存在風險隱患,如塑化劑、壬基酚、季銨鹽、高氯酸鹽、亞硝酸鹽、硝酸鹽等,其中部分污染物在產品抽檢時被檢出;
4.重金屬污染物管理方面存在風險隱患,鉛、砷、汞、鎘、鉻、錫等存在隱患;
5.真菌毒素存在安全隱患,如黃曲霉毒素抽檢不合格;
6.抗生素指標控制有隱患,尤其液態乳制品,國家風險監測出現過抗生素陽性。氯霉素、舒巴坦、β-內酰胺酶、磺胺類抗生素、青霉素類抗生素、土霉素類抗生素等隱患;
7.防腐劑的風險隱患,如山梨酸、苯甲酸、硫氯酸鹽、過氧化氫等;
8.標簽標識的問題,如:不標注復原乳、涂改或篡改生產日期、風味酸乳標注為酸乳;早產奶(提前標注生產日期);
9.添加劑的風險依然存在。納他霉素作為食品添加劑在酸牛乳中超范圍使用。納他霉素商業名稱“霉克”,是一種高效、廣譜的真菌抑制劑,屬抗生素類防腐劑。我國食品添加劑委員會也批準了納他霉素在某些食品中的應用,GB2760-1996(1997年)增補版中規定了乳酪中納他霉素最大允許使用量為200-300mg/kg,并僅限于在表面使用;殘留量小于10mg/kg。其他乳制品則不允許使用納他霉素,在酸牛奶中使用納他霉素屬違規行為。 
2 肉制品 1.采購和使用含有“瘦肉精”以及使用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問題;
2.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問題;
3.超范圍超限量添加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問題;
4.使用工業明膠等非食用物質加工肉制品問題;
5.違法使用過期回收或腐敗變質食品再加工肉制品問題;
6.儲運不當,造成微生物超標問題。
3 白酒和 1.嚴禁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
配制酒 2.塑化劑污染、氰化物、甲醇不符合標準規定問題;
  3.違規使用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4.液態法白酒冒充固態法白酒的問題;
  5.標簽標識不規范、不真實的問題,如:液態法白酒配料表標注原料為高粱、小麥等,未標注使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等內容;固態法白酒配料表僅標注為高粱、小麥等,未標注食用的液態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內容;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違反相關規定,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
  6.配制酒中添加藥品西地那非類、降糖、降壓、降脂、減肥類藥物等和食藥同源目錄以外物質等。
4 飲料 1.瓶(桶)裝飲用水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等微生物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問題;純凈水電導率不符合標準規定問題;飲用天然礦泉水界限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問題;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天然泉水等溴酸鹽不符合標準規定問題;
2.違規使用甜味劑(甜蜜素、糖精鈉、安賽蜜)、防腐劑(山梨酸、苯甲酸)、著色劑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3.標簽標識不規范的問題,如:配料表未完全標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果汁飲料的果汁含量標注與實際不符或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蛋白飲料的蛋白質含量標注與實際不符或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不真實標注礦泉水水源點名稱;以直接或以暗示性語言、圖形、符號等違反標注適用人群等;
4.“大桶水”生產企業不得使用以回收廢舊塑料為原料制成的桶和蓋,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桶蓋嚴禁循環使用;
5.容易出現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地區的“山寨”飲料、假冒偽劣飲料等問題。
5 食用 1.食用植物油中溶劑殘留、脂肪酸組成、酸值、過氧化值等指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
植物油 2.經炒制工藝加工的茶油、芝麻油等苯并(α)芘超標問題;
  3.花生油中黃曲霉素B1超標問題;
  4.芝麻油、橄欖油、茶油等造假及超范圍食用香精、色素等食品添加劑問題;
  5.塑化劑污染問題,企業管道、設備、容器以及包裝材料,包括瓶蓋、墊片等是否使用含塑化劑的食品接觸材料;
  6.食用植物油分裝企業違規添加植物毛油等不合格油品問題;
  7.食用調和油標簽標識不規范不真實問題;
  8.違法使用地溝油等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用油問題;
  9.摻混豆油、棉籽油等。
6 水果干制品(枸杞) 1.為了防腐、殺菌、保鮮、防蟲、護色等,使用硫磺等熏蒸枸杞,導致產品二氧化硫超標;
2.黑枸杞產品標簽中標注枸杞國家標準。
7 標示標注 1.標注衛生許可證和證號;
2.能量表小數點修約位數不符合要求;
3.具有保健功能的夸大宣傳等;
4.涂改的內容用不干膠粘貼;
5.生產日期不易辨識;
6.配料表中有疑似屬于新食品原料未經安全性審查的;
7.食品名稱未標注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9.分裝企業未按規定標注分裝字樣。
10.標示的執行標準已經廢止;
11.凈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不得小于2mm;
12.營養標簽的能量單位是kJ(小大寫)。
8 非發酵豆制品 1.菌落總數超標;
2.儲運和貯藏不當,造成微生物超標問題。
9 食品 1.不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原料和工藝生產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添加劑 2.復配食品添加劑、食品用香精中非法添加問題;
  3.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含有虛假、夸大內容的問題;食品添加劑配方成分與標識不符問題;
  4.食用明膠鉻超標問題;
  5.甜蜜素、檸檬酸、糖精鈉中摻芒硝和氯化鎂造假問題;
  6.工業醋酸冒充食品添加劑醋酸的違法問題;
  7.面包改良劑曲酸超限量(限量值40mg/kg)。
10 醬油、 1.在食醋中非法使用工業冰醋酸進行勾兌生產以及用配制食醋冒充釀造;
食醋 2.配制醬油冒充釀造的情況;
  3.標識標注不實,配制醬油和食醋標注為釀造。
11 蜂蜜產品 1.在蜂蜜中摻雜、摻假,摻入大米糖漿、白糖等,導致碳-4植物糖超標;
2.原料把關不嚴,產品中氯霉素等農殘超標的情況;
3.摻假造假生產“指標蜜”潛規則;
4.標示的產品名稱沒有反映產品真實屬性;
5.用蜂蜜制品冒充蜂蜜。
12 固態調味料 1.辣椒制品、辣味調味品、芝麻醬及含油脂小食品等違規使用含鄰苯二甲酸酯類瓶蓋墊片進行包裝,導致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遷移污染食品的情況等
13 小麥粉 1.在小麥粉中非法添加過氧化苯甲酰等。
14 壓片糖果 1.壓片糖果中違法添加西地那非類、降糖、降壓、降脂、減肥類藥物等和食藥同源目錄以外物質。
15 食鹽 1.檢驗項目:氯化鈉、氯化鉀、碘、鋇、鉛、總砷、鎘、總汞、亞鐵氯化鉀/亞鐵化鈉
(以亞鐵氰根計)。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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