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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13 333
核心提示:全市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內蒙古自治區已于1月25日中午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
全市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內蒙古自治區已于1月25日中午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
 
    根據巴彥淖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巴彥津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告全體市民書》的要求,現向全市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開展經營活動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凡提出復工申請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務必在復工前向工信部門報批,各旗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掌握信息并督促報批。
 
    二、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復工前務必核實員工是否有跨省市出行經歷,尤其是疫情嚴重地區,不得強令返崗。如已返回,應及時與當地疾控部門聯系,詳細報告個人行程、身體狀況及采取的隔離措施并自行居家隔離14天,每日早晚進行2次體溫檢測,并上報社區(嘎查村)管控人員,同時做好個人衛生與防護。
 
    三、工信部門批準復工的,應做好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加強從亞人員健康管理,每個員工進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體溫測試,嚴格執行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外來人員要執行登記,體溫測試,洗手消毒,更換工作鞋、衣帽、口罩等。
 
    四、嚴把原輔材料進廠關,原輔材料進廠必須清理消毒。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庫房管理制度,嚴禁使用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嚴禁借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名義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和開展虛假宣傳。五、人口集中的加工場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基礎上,加強通風消毒,對垃圾桶和排污管道(溝)和出口要及時清理,消毒。
 
    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負責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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