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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深入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晉政辦〔2014〕61號)

   2014-09-15 543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一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一條主線、三大建設、八項整治”為重點,加快推進體制改革,深入開展治理整頓,不斷強化責任落實,嚴厲打擊違法犯罪,保持了我省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4〕20號),深入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開展治理整頓,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一)開展食品安全源頭整治。食用農產品種養殖環節,大力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用抗菌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產地污染防控和污染區修復,凈化農產品產地環境,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把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關口。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嚴格生產企業許可條件,提升硬件水平和自檢能力,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嚴格QS發證檢驗,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許可。嚴密排查小作坊,疏堵結合,集中整治,對傳統加工條件與品種、規模相適應、信譽良好的小作坊,依法核發小作坊許可證,堅決取締不符合生產條件或非法生產的“黑工廠”、“黑作坊”和“黑窩點”。加大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頻次,排查風險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召回,依法嚴厲懲處。
 
  責任部門:農業、食品藥品監管、水利、林業、環境保護、公安、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二)開展乳制品專項整治。大力規范生鮮乳收購與奶站經營管理,嚴格生鮮乳檢驗檢疫和專車運輸,督促企業加強自建自控奶源建設與管理。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生產企業跟蹤檢查和監督抽檢,嚴格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強化原輔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等關鍵環節監督檢查。加快推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加強企業質量自管自控,提升質量安全水平。加強乳制品流通監管,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進一步規范網絡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行為。
 
  責任部門: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
 
  (三)開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嚴厲懲處收購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對生豬屠宰定點企業及牛羊屠宰的規范管理,嚴禁毛皮動物胴體及其他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加大對活禽交易市場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活禽經營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病死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責任部門: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公安等部門。
 
  (四)開展食用油安全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植物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積極督促扶持餐飲服務單位提升標準化水平,形成疏堵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
 
  責任部門: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工商、公安等部門。
 
  (五)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點治理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銷售假冒偽劣、“三無”和過期變質食品行為。規范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申報,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的管理,確保農村集體用餐安全。
 
  責任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部門。
 
  (六)開展兒童食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管理,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校園周邊低價劣質食品,探索建設校園周邊“放心零食”小賣店。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嚴格學生營養餐配送單位資質篩選和招投標,嚴厲查處加工銷售過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行為。嚴格學校食堂許可管理,加強對人員衛生、原材料、加工流程的監督檢查,嚴防發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
 
  責任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
 
  (七)開展過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近效期”食品管理制度,專人負責落實過期食品自查清理、退市、處理登記制度,規范對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處置,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嚴防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回流市場或餐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和使用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行為,嚴禁使用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嚴禁采取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或改換包裝等方式銷售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
 
  責任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
 
  (八)開展“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問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環節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加工行為。開展食用明膠生產經營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工業明膠加工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涉嫌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銷售食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繼續加大對食品廣告虛假宣傳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生產銷售粗制濫造、虛假標識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等行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階段性成果,嚴防問題反彈。
 
  責任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公安等部門。
 
  (九)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口食品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通過互聯網銷售未經檢驗檢疫進口食品、過期食品、“三無”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提供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要互通信息,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逃避監管和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
 
  責任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工商等部門。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夯實監管工作基礎
 
  (一)全面深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完善鄉鎮(街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加強村級協管員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強化市縣兩級監管職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加強市、縣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
 
  (二)不斷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實施鄉鎮(街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站標準化建設,提升基層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基層執法規范化建設,健全基層監管責任制,明確基層機構崗位職責,建立規范化工作流程。提升基層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打造一支忠于事業、熟悉業務、作風過硬的基層執法隊伍。
 
  (三)加快檢驗檢測體系及能力建設。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3〕27號)的有關要求,整合縣(市)各部門現有檢驗檢測資源,組建綜合檢驗檢測機構;鼓勵各市積極創造條件,整合市級檢驗檢測資源,建立公共檢驗檢測平臺。實施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實施國家下達的相關項目建設。加強基層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提高一線監管執法隊伍技術水平。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充分共享檢驗檢測結果,減少重復檢驗檢測。
 
  (四)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組織實施全省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年度計劃,開展收購和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的監測與抽查,針對列入生產許可證目錄的五類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監測。繼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及其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全省食源性疾病監測和報告網絡,強化監測結果統一匯總分析。科學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預警工作,建立工作體系和機制,加強專業化人員隊伍建設。
 
  (五)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能。鼓勵各地加大資金支持,開展試點建設,加快監管統計基礎數據庫建設,推動數據共享,提高統計工作信息化水平。推進食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劃,利用物聯網、溯源、防偽、條碼等技術,實施信息惠民工程。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社會共治
 
  (一)加快探索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和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肉制品和乳制品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逐步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農業、漁業、商務、水利、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實現產銷對接和信息共享。
 
  (二)探索建立企業責任首負制和懲罰性賠償機制。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產企業試點“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通過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安全負責。監督企業建立和落實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質量管理規范和認證,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員工健康管理、培訓教育管理、食品生產經營操作規范等制度。探索建立“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企業責任首負制和食品質量安全懲罰性賠償機制。
 
  (三)推動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和食品品牌建設。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養殖、水產健康養殖等創建活動。推動肉、菜、蛋、奶、糧、水產品等大宗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生產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產業園區集聚。加強食品品牌建設,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發揮其質量管理示范帶動作用,用品牌保證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信心。
 
  (四)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研究確定重點品種、關鍵環節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和消費者多方共贏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
 
  (五)加強食品安全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完善信用評價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探索實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紅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經營。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征信系統,實施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掛鉤,強化社會各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制約作用。
 
  (六)落實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適度擴大獎勵范圍,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發揮多元主體作用,大力推動形成社會共治格局,匯聚起維護食品安全的強大合力。
 
  (七)持續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將違法添加、制假售假作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重處。行政監管部門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要及時向公安部門移交,加強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查辦、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對掛牌督辦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從重從嚴懲處。
 
  四、強化監測預警,科學防范應對突發事件
 
  (一)加強信息收集和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報告工作制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獲知相關重大敏感信息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通報相關部門;必要時,直接向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建立輿情監測預警制度,動態捕捉社會關注熱點,及時分析反映問題,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實現敏感輿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健全各級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加快應急處置裝備、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應急預案建設,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培訓和演練,加快提升防范預警、應急響應、應急檢驗、應急評估等應急核心能力。
 
  (三)妥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加強和完善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對協調聯運機制,明確并落實部門相關處置職責,規范事故調查處理程序。加強和完善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迅速組織開展現場控制、安全評估、事件調查、信息發布等應急措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回應公眾關切。
 
  五、加強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
 
  (一)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工作。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專家作用,加強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宣傳,引導消費者理性認知食品安全風險,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加大對政策法規解讀、食品生產經營誠信自律典型、監管執法先進人物的宣傳報道力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舉辦新聞發布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主動介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階段性成果,科學有序發布消費安全提示。
 
  (三)加強食品安全熱點問題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輿論監督。對輿論中存在的質疑、誤解主動發聲,做好澄清和解疑釋惑工作,合理引導公眾預期。對造謠傳謠的違法行為給予嚴厲打擊。
 
  (四)注重發揮互聯網等新媒體作用。充分運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傳播力量,加強政務微博建設,適時開展網上“專家熱線”、“網上問政”、“與網民互動”、“有獎知識競答”等活動,滿足公眾食品安全信息需求,掌握網絡輿論引導主動權。
 
  六、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屬地責任。各地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自覺把食品安全放到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思考、研究和謀劃,及時研究解決本地區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難點問題,履行好組織領導、資源保障、督促指導的責任。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在太原市、其他重點城市及有條件的“菜籃子”產品主產縣開展創建試點。以創建活動為抓手,通過示范帶動,推動地方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舉措,提升食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二)完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要加強市、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建設,充分發揮其綜合協調作用。同時,要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工作銜接機制。繼續完善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協調聯動機制,重點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風險監測預警與交流等工作機制,形成食品安全“一盤棋”工作格局,提升綜合監管能力,防止漏洞和空檔。
 
  (三)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地方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評價,完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逐級健全督查考評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失職瀆職的責任人要嚴格追究責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6日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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