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有關處室、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
《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7年1月18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6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結合全省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上下分工合作、宣貫實施并舉的原則,緊密圍繞提高《條例》的知曉率,廣泛開展系列宣貫工作,使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以下簡稱“三小”)從業者對從業義務與法律責任的知曉率達到100%,監管人員對“三小”監管要求的知曉率達到100%。通過“三小”規范提升,提振消費者消費信心。
二、重點任務
(一)抓好宣傳普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多形式、多維度、立體化的宣傳活動。
1.省局任務。
(1)開設宣傳專欄。
——通過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絡媒體等開展系列宣傳活動,從“三小”經營者、監管部門、消費者等不同角度,從監管、服務等不同側面,對《條例》開展宣傳活動。進度要求:2月24日召開媒體座談會,溝通宣貫需求;3月初制定宣傳工作計劃并同步啟動。(責任處室:辦公室牽頭,法制處、食品相關處室、各市局配合)
——通過省局門戶網站、“山東食品藥品”微信公眾號對《條例》解讀、相關配套制度以及各市局宣貫工作開展情況開展持續宣傳。(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各市局配合)
(2)召開新聞發布會,啟動全省系統宣貫工作。進度要求:2月28日前完成新聞發布材料準備工作,3月初召開發布會。(責任處室:辦公室牽頭,法制處、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3)制作宣傳材料。統一設計印制宣傳畫,組織各市局在小作坊(不少于2.7萬套)、小餐飲(不少于9.1萬套)、村居社區(不少于8萬套)、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不少于3萬套)、集貿市場(不少于4000套)張貼;分別設計印制面向不同業態“三小”經營者的宣傳手冊,并組織市局向“三小”經營者(不少于18萬套)發放。進度要求:2月27日前確定宣傳文案,3月5日前確定設計樣稿,3月10日前完成印刷并郵寄各市局。(責任處室:辦公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4)組織有獎答題。在大眾網、系統各級門戶網站以及“山東食品藥品”微信公眾號開展“《條例》有獎答題”。隨機抽取共400名參與者,分別獎勵50元話費。進度要求:2月24日前完成題庫編制工作,2月28日前聯系大眾網并開展活動。(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5)組織問卷調查。根據從業者和消費者等不同受眾,制作調查問卷,對《條例》熱點難點、意見建議、宣傳成效等進行調查。其中從業者問卷不少于1萬份,消費者問卷不少于1萬份。采取網絡+書面的方式,組織市局分別采取進社區(每市不少于100個)、學校周邊(每市不少于100所)、進集貿市場(每市不少于50個)、進“三小”開展調查。進度要求:3月5日前確定問卷調查內容,3月10日前完成印刷并郵寄各市局。(責任處室:法制處、辦公室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2.市、縣監管部門任務。
(1)開展宣傳活動。緊密依托本地媒體和門戶網站,其中各市局利用不少于3家媒體,各縣級局利用不少于1家媒體,宣傳《條例》規定和監管工作動態(3月初啟動)。
縣級局應根據省局宣傳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宣傳材料張貼、分發、問卷統計等工作(3月中旬前完成)。
(2)組織現場宣傳。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消費者代表,深入“三小”生產經營場所開展宣傳,形成濃厚宣傳氛圍(3月中旬啟動)。
(二)配套制度建設。
1.省局任務。
(1)制定工作制度。
——制定小作坊、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及登記證件式樣和相關文書。進度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起草,4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配合)
——制定食品攤點備案管理辦法及備案信息卡式樣。進度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起草,4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制定“三小”日常檢查手冊。進度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起草工作,4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配合)
(2)強化系統建設。開發小作坊、小餐飲制證和統計查詢系統,完善“三小”日常監管系統。進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系統開發需求編制工作,4月底前完成系統開發建設,5月15日前在全省系統完成調試并運行。(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科標處、信息中心配合)
(3)編制《條例》釋義。進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初稿,5月15日前完成修改,5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和市局配合)
(4)編制裁量基準。進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起草工作,5月15日前完成意見征集及修改工作,5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和稽查局配合)
(5)調整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進度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處室:食品相關處室,法制處審核并報批)
2.市、縣監管部門任務。
(1)完善制度規范。市、縣級監管部門抓緊清理與《條例》沖突的制度規范(4月底前完成)。
做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調整以及登記備案事項的銜接等工作(5月初完成)。
(2)根據省局相關配套制度、系統建設工作進展,做好配合協助工作。
(3)調查摸底。縣級局對區域內“三小”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編制“三小”監管名錄(5月中旬前完成)。
(三)開展培訓工作。
1.省局任務。
(1)編制培訓課件。統一編制培訓課件,印制培訓資料。進度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課件編寫及審查把關和資料印制工作。(責任處室:法制處負責編寫法律知識課件,印制培訓資料;食品相關處室分別負責編寫監管實務課件)
(2)培訓師資隊伍。對市局選定的師資(每市局4人、每縣局1人)開展培訓。進度要求:4月30日前完成對省級集中授課師資的試講,5月5日前組織開展集中授課活動并刻錄授課光盤(不少于230張)。(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人事處配合)
2.市、縣監管部門任務。
(1)市局任務。市局應利用通過省局培訓的師資隊伍,使用省局統一培訓課件、資料,組織對縣級局及所有監管所人員的培訓(5月15日前完成)。
持續采取現場教學、模擬檢查等方式,強化對監管人員的實務培訓(長期任務)。
(2)縣級局任務。縣級局采取發放手冊、集中授課、送法上門等方式,對區域內“三小”從業者以及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開展全員培訓,督促“三小”從業者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自查整改。對參訓人員進行隨機抽查,不能掌握培訓內容的,繼續強化培訓(5月底前完成)。
(四)規范提升工程。
全面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制定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推動地方政府將餐飲食品安全提升工程作為重點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統一規劃,系列創建,提升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水平。借助《條例》實施,推動開展“三小”規范提升行動,并納入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的總體部署,通過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強化風險管理,落實“兩責”要求。全面推行六項標準,推動“三小”提檔升級,保障“三小”食品安全。進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初稿起草;根據國家和省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方案,完善方案并推進工作。(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制定方案并推進;食品協調處負責協調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推動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各級要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把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將《條例》作為年度普法的重點,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根據省局方案,結合區域實際,制定宣貫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倒排工作進度,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責任人員,確保《條例》順利實施。各市局、各處室指定一名宣貫工作聯絡員,并于3月10日前報送省局。各市局、各處室每周報送宣貫工作進展情況,省局通過專欄進行集中宣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社會共治。各級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積極爭取人力、財力、物力和政策支持,為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提供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和制度保障。要加強協同配合,調動各方力量,著力形成部門監管、行業自律、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共治格局。
(三)加強督導檢查,保障順利實施。各市局要按照省局方案規定,結合本地宣貫要求,根據各工作節點,開展宣貫工作的自查。省局將對各市縣局工作進行隨機抽查。3月份制定抽查工作方案,4-5月份,采取個別交流、問卷調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宣傳、培訓、系統運行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5月底前,各市局匯總上報宣貫工作情況,省局在全省系統通報。
聯系人:張宗利張楠
電話:88562022 88562023(傳真)
現將《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
《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7年1月18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6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結合全省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上下分工合作、宣貫實施并舉的原則,緊密圍繞提高《條例》的知曉率,廣泛開展系列宣貫工作,使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以下簡稱“三小”)從業者對從業義務與法律責任的知曉率達到100%,監管人員對“三小”監管要求的知曉率達到100%。通過“三小”規范提升,提振消費者消費信心。
二、重點任務
(一)抓好宣傳普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多形式、多維度、立體化的宣傳活動。
1.省局任務。
(1)開設宣傳專欄。
——通過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絡媒體等開展系列宣傳活動,從“三小”經營者、監管部門、消費者等不同角度,從監管、服務等不同側面,對《條例》開展宣傳活動。進度要求:2月24日召開媒體座談會,溝通宣貫需求;3月初制定宣傳工作計劃并同步啟動。(責任處室:辦公室牽頭,法制處、食品相關處室、各市局配合)
——通過省局門戶網站、“山東食品藥品”微信公眾號對《條例》解讀、相關配套制度以及各市局宣貫工作開展情況開展持續宣傳。(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各市局配合)
(2)召開新聞發布會,啟動全省系統宣貫工作。進度要求:2月28日前完成新聞發布材料準備工作,3月初召開發布會。(責任處室:辦公室牽頭,法制處、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3)制作宣傳材料。統一設計印制宣傳畫,組織各市局在小作坊(不少于2.7萬套)、小餐飲(不少于9.1萬套)、村居社區(不少于8萬套)、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不少于3萬套)、集貿市場(不少于4000套)張貼;分別設計印制面向不同業態“三小”經營者的宣傳手冊,并組織市局向“三小”經營者(不少于18萬套)發放。進度要求:2月27日前確定宣傳文案,3月5日前確定設計樣稿,3月10日前完成印刷并郵寄各市局。(責任處室:辦公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4)組織有獎答題。在大眾網、系統各級門戶網站以及“山東食品藥品”微信公眾號開展“《條例》有獎答題”。隨機抽取共400名參與者,分別獎勵50元話費。進度要求:2月24日前完成題庫編制工作,2月28日前聯系大眾網并開展活動。(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5)組織問卷調查。根據從業者和消費者等不同受眾,制作調查問卷,對《條例》熱點難點、意見建議、宣傳成效等進行調查。其中從業者問卷不少于1萬份,消費者問卷不少于1萬份。采取網絡+書面的方式,組織市局分別采取進社區(每市不少于100個)、學校周邊(每市不少于100所)、進集貿市場(每市不少于50個)、進“三小”開展調查。進度要求:3月5日前確定問卷調查內容,3月10日前完成印刷并郵寄各市局。(責任處室:法制處、辦公室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2.市、縣監管部門任務。
(1)開展宣傳活動。緊密依托本地媒體和門戶網站,其中各市局利用不少于3家媒體,各縣級局利用不少于1家媒體,宣傳《條例》規定和監管工作動態(3月初啟動)。
縣級局應根據省局宣傳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宣傳材料張貼、分發、問卷統計等工作(3月中旬前完成)。
(2)組織現場宣傳。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消費者代表,深入“三小”生產經營場所開展宣傳,形成濃厚宣傳氛圍(3月中旬啟動)。
(二)配套制度建設。
1.省局任務。
(1)制定工作制度。
——制定小作坊、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及登記證件式樣和相關文書。進度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起草,4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配合)
——制定食品攤點備案管理辦法及備案信息卡式樣。進度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起草,4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配合)
——制定“三小”日常檢查手冊。進度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起草工作,4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配合)
(2)強化系統建設。開發小作坊、小餐飲制證和統計查詢系統,完善“三小”日常監管系統。進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系統開發需求編制工作,4月底前完成系統開發建設,5月15日前在全省系統完成調試并運行。(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科標處、信息中心配合)
(3)編制《條例》釋義。進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初稿,5月15日前完成修改,5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和市局配合)
(4)編制裁量基準。進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起草工作,5月15日前完成意見征集及修改工作,5月底前印發。(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和稽查局配合)
(5)調整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進度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處室:食品相關處室,法制處審核并報批)
2.市、縣監管部門任務。
(1)完善制度規范。市、縣級監管部門抓緊清理與《條例》沖突的制度規范(4月底前完成)。
做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調整以及登記備案事項的銜接等工作(5月初完成)。
(2)根據省局相關配套制度、系統建設工作進展,做好配合協助工作。
(3)調查摸底。縣級局對區域內“三小”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編制“三小”監管名錄(5月中旬前完成)。
(三)開展培訓工作。
1.省局任務。
(1)編制培訓課件。統一編制培訓課件,印制培訓資料。進度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課件編寫及審查把關和資料印制工作。(責任處室:法制處負責編寫法律知識課件,印制培訓資料;食品相關處室分別負責編寫監管實務課件)
(2)培訓師資隊伍。對市局選定的師資(每市局4人、每縣局1人)開展培訓。進度要求:4月30日前完成對省級集中授課師資的試講,5月5日前組織開展集中授課活動并刻錄授課光盤(不少于230張)。(責任處室:法制處牽頭,食品相關處室、人事處配合)
2.市、縣監管部門任務。
(1)市局任務。市局應利用通過省局培訓的師資隊伍,使用省局統一培訓課件、資料,組織對縣級局及所有監管所人員的培訓(5月15日前完成)。
持續采取現場教學、模擬檢查等方式,強化對監管人員的實務培訓(長期任務)。
(2)縣級局任務。縣級局采取發放手冊、集中授課、送法上門等方式,對區域內“三小”從業者以及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開展全員培訓,督促“三小”從業者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自查整改。對參訓人員進行隨機抽查,不能掌握培訓內容的,繼續強化培訓(5月底前完成)。
(四)規范提升工程。
全面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制定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推動地方政府將餐飲食品安全提升工程作為重點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統一規劃,系列創建,提升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水平。借助《條例》實施,推動開展“三小”規范提升行動,并納入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的總體部署,通過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強化風險管理,落實“兩責”要求。全面推行六項標準,推動“三小”提檔升級,保障“三小”食品安全。進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初稿起草;根據國家和省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方案,完善方案并推進工作。(責任處室:食品三處牽頭,食品一處、二處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制定方案并推進;食品協調處負責協調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推動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各級要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把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將《條例》作為年度普法的重點,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根據省局方案,結合區域實際,制定宣貫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倒排工作進度,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責任人員,確保《條例》順利實施。各市局、各處室指定一名宣貫工作聯絡員,并于3月10日前報送省局。各市局、各處室每周報送宣貫工作進展情況,省局通過專欄進行集中宣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社會共治。各級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積極爭取人力、財力、物力和政策支持,為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提供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和制度保障。要加強協同配合,調動各方力量,著力形成部門監管、行業自律、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共治格局。
(三)加強督導檢查,保障順利實施。各市局要按照省局方案規定,結合本地宣貫要求,根據各工作節點,開展宣貫工作的自查。省局將對各市縣局工作進行隨機抽查。3月份制定抽查工作方案,4-5月份,采取個別交流、問卷調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宣傳、培訓、系統運行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5月底前,各市局匯總上報宣貫工作情況,省局在全省系統通報。
聯系人:張宗利張楠
電話:88562022 88562023(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