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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辦法的通知(洪食安辦字〔2017〕3號)

   2017-03-16 638
核心提示:各縣區(開發區、新區)食安辦、市場和質量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  為防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
各縣區(開發區、新區)食安辦、市場和質量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
 
  為防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保障農村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了《江西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辦法》(贛食安辦字〔2016〕6號)(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登記和備案制度。為深入貫徹落實《辦法》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宣貫
 
  要充分認識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認真組織學習《辦法》內容,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入抓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提升農村餐飲食品安全水平。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信息公示,增強群眾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防范意識,營造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落實責任,強化督查
 
  嚴格落實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要把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列入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并抓好落實,明晰工作任務,層層壓實責任。堅持嚴格監管與服務指導相結合,在強化監管的同時,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指導,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發生,切實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將納入年度縣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范疇,市食安辦將適時組織對各單位《辦法》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
 
  三、結合實際,完善措施
 
  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分析轄區農村聚餐形勢,研究特點,把握特性,梳理總結以往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驗,結合監管實際,依據《辦法》相關精神,圍繞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目標,積極創新監管機制和方式方法,制定出便于操作、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確保對農村集體聚餐有效監管。工作中有好的經驗和做法,請及時報市食安辦。聯系人:汪楓,聯系電話(傳真):83859275。
 
  洪食安辦字〔2017〕3號-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辦法的通知
 
  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7日
 


 
地區: 江西 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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