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局,昆山、濱海、靖江、泰興、沭陽縣(市)衛生局,省衛生監督所: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規范(試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4〕619號),我委組織制定了《2014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請昆山、濱海、靖江市(縣)衛生局和省衛生監督所按照《工作方案》開展工作,其余各市參照《工作方案》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相關工作。
江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8月27日
附件下載: 2014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