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本廳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有關部署,落實農業行政監管責任,根據省工商局、省審改辦《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閩工商企監〔2017〕309號)精神,針對今年9-10月份農業系統“放管服”改革督察中發現的雙隨機抽查事項未實現全覆蓋、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不完善、隨機抽取過程未留痕、隨機抽查結果公開滯后等問題,現就健全各級農業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兩單兩庫一細則一方案”
(一) 健全“兩單”。各市、縣(區)農業部門應進一步健全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在2017年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抽查事項清單要明確抽查事項名稱、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對象、抽查內容、抽查標準和要點、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以及抽查頻次等要素;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應明確監管責任事項、檢查依據、牽頭責任部門、相關配合部門等要素。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由各級農業部門根據已公布的責任清單,結合近年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修訂和廢止情況,對本部門負責執行的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進行修改完善后,報同級審改辦審定。按照中央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市縣農業部門應在2017年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
(二)健全“兩庫”。各市、縣(區)農業部門及省廳有關單位要充實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名錄庫應涵蓋行政監督檢查所對應的市場主體,積極探索對檢查對象名錄庫實行分類管理,將重點領域、高風險的市場主體列入重點抽查名錄庫,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要結合各地各單位實際情況,科學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較少的可探索本系統同類執法工作人員合并建庫,專業性強的可探索建立專家名錄庫,隨機抽取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監督檢查活動。
(三)完善“一細則”。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善本部門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或指引,對跨區域、跨層級或跨部門的檢查事項,進一步明確抽查目標、抽查重點、抽查方式以及聯合抽查、綜合執法的具體程序,進一步細化隨機抽取過程留痕、隨機抽查結果公開要求。
(四)制定“一方案”。各市、縣(區)農業部門及省廳有關單位每年年初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明確年度抽查內容、抽查標準和要點、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頻次、時間安排等,對涉及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生產安全的事項,要列入年度雙隨機監管重點。年度工作方案應通過部門門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等途徑提前向社會公布。
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相關配套措施
(一)建立完善信用監管聯動機制。將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與抽查對象的信用分類狀況或等級掛鉤,適當增加高風險市場主體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曝光力度,依法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二)建立完善智能監管聯動機制。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效能。確定抽查重點的智能化。通過對數據的綜合分析確定重點抽查事項和抽查對象,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隨機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實現抽取過程的智能化。通過“智能化”實現隨機抽取過程永久留痕,違規抽查責任可倒查,提升隨機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實現檢查手段的智能化。通過信息比對、數據檢索、網絡搜索等新型技術手段,依法嚴格限制監管部門、監管人員的自由裁量權,提高監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完善綜合監管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多種綜合監管執法模式,推動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抽查,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綜合會診”。開展部門內集中執法模式。對綜合類抽查事項,統籌整合部門內部執法資源,實行集中執法,解決執法人員少、隨機抽取難等問題。開展多個部門聯動執法。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抽查事項,按照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由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參與執法。開展上下級部門聯合執法。對于跨區域、跨層級或專業性較強的抽查事項,可由上級部門牽頭負責,明確各層級監管責任,健全上下級聯動監管制度,推動上下級部門聯動聯合執法。
三、強化推動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作為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農業部門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工作方案親自部署、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查,狠抓監管工作落實。
(二)規范監督抽查。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健全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明確牽頭單位,落實抽查工作責任主體。已公布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原則上都要開展隨機抽查和聯合檢查工作,涉及市場監管執法事項和其他行政執法事項均要實行隨機抽查。充分應用隨機抽查結果,隨機抽查結果要及時公開,公開方式可多渠道,其中省工商局建設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是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平臺,隨機抽查涉企信息須上傳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
(三)開展效能督查。加強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情況進行督查,2018年省農業廳將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納入對各市、縣(區)農業部門延伸績效考核及省廳有關單位效能考評內容,對主動創新落實、完成任務好的給予獎勵加分,對工作落實不力、到期完不成任務的進行扣分。
福建省農業廳
2017年12月12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有關部署,落實農業行政監管責任,根據省工商局、省審改辦《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閩工商企監〔2017〕309號)精神,針對今年9-10月份農業系統“放管服”改革督察中發現的雙隨機抽查事項未實現全覆蓋、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不完善、隨機抽取過程未留痕、隨機抽查結果公開滯后等問題,現就健全各級農業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兩單兩庫一細則一方案”
(一) 健全“兩單”。各市、縣(區)農業部門應進一步健全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在2017年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抽查事項清單要明確抽查事項名稱、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對象、抽查內容、抽查標準和要點、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以及抽查頻次等要素;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應明確監管責任事項、檢查依據、牽頭責任部門、相關配合部門等要素。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由各級農業部門根據已公布的責任清單,結合近年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修訂和廢止情況,對本部門負責執行的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進行修改完善后,報同級審改辦審定。按照中央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市縣農業部門應在2017年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
(二)健全“兩庫”。各市、縣(區)農業部門及省廳有關單位要充實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名錄庫應涵蓋行政監督檢查所對應的市場主體,積極探索對檢查對象名錄庫實行分類管理,將重點領域、高風險的市場主體列入重點抽查名錄庫,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要結合各地各單位實際情況,科學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較少的可探索本系統同類執法工作人員合并建庫,專業性強的可探索建立專家名錄庫,隨機抽取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監督檢查活動。
(三)完善“一細則”。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善本部門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或指引,對跨區域、跨層級或跨部門的檢查事項,進一步明確抽查目標、抽查重點、抽查方式以及聯合抽查、綜合執法的具體程序,進一步細化隨機抽取過程留痕、隨機抽查結果公開要求。
(四)制定“一方案”。各市、縣(區)農業部門及省廳有關單位每年年初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明確年度抽查內容、抽查標準和要點、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頻次、時間安排等,對涉及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生產安全的事項,要列入年度雙隨機監管重點。年度工作方案應通過部門門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等途徑提前向社會公布。
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相關配套措施
(一)建立完善信用監管聯動機制。將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與抽查對象的信用分類狀況或等級掛鉤,適當增加高風險市場主體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曝光力度,依法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二)建立完善智能監管聯動機制。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效能。確定抽查重點的智能化。通過對數據的綜合分析確定重點抽查事項和抽查對象,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隨機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實現抽取過程的智能化。通過“智能化”實現隨機抽取過程永久留痕,違規抽查責任可倒查,提升隨機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實現檢查手段的智能化。通過信息比對、數據檢索、網絡搜索等新型技術手段,依法嚴格限制監管部門、監管人員的自由裁量權,提高監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完善綜合監管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多種綜合監管執法模式,推動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抽查,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綜合會診”。開展部門內集中執法模式。對綜合類抽查事項,統籌整合部門內部執法資源,實行集中執法,解決執法人員少、隨機抽取難等問題。開展多個部門聯動執法。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抽查事項,按照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由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參與執法。開展上下級部門聯合執法。對于跨區域、跨層級或專業性較強的抽查事項,可由上級部門牽頭負責,明確各層級監管責任,健全上下級聯動監管制度,推動上下級部門聯動聯合執法。
三、強化推動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作為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農業部門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工作方案親自部署、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查,狠抓監管工作落實。
(二)規范監督抽查。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健全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明確牽頭單位,落實抽查工作責任主體。已公布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多部門監管責任事項清單,原則上都要開展隨機抽查和聯合檢查工作,涉及市場監管執法事項和其他行政執法事項均要實行隨機抽查。充分應用隨機抽查結果,隨機抽查結果要及時公開,公開方式可多渠道,其中省工商局建設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是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平臺,隨機抽查涉企信息須上傳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
(三)開展效能督查。加強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情況進行督查,2018年省農業廳將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納入對各市、縣(區)農業部門延伸績效考核及省廳有關單位效能考評內容,對主動創新落實、完成任務好的給予獎勵加分,對工作落實不力、到期完不成任務的進行扣分。
福建省農業廳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