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相關處室、直屬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及《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2016年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7﹞12號)要求,我局現有行政許可事項33項、省級初審轉報行政許可事項2項、省級待國務院規范和明確事項1項,形成了《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請你們結合本處室(單位)職能,根據《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對本處室(單位)正在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時調整銜接到位,對未列入目錄的行政許可事項一律取消,目錄之外不得實施行政許可。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積極推進政府部門行政許可標準化,從行政許可的事項管理、辦事流程、審批服務、受理場所、監督檢查等方面,構建“全事項、全過程、各環節”相互配套協調的標準體系,全面規范行政許可行為。
附件: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xls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