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新一輪的機構改革精神,現就保健食品的經營資格審查有關事權劃分做如下調整及補充:
一、直銷、專營企業的各分銷點(不含分公司的發貨點)、連鎖經營公司的各零售店(含加盟店)的保健食品經營資格審查從2013年7月1日起由經營者所在地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受理審查。
二、直銷、專營企業的各分銷點(店)、連鎖經營公司的各零售店(含加盟店)擬經營保健食品清單,應與其直銷分公司和連鎖經營公司(總部)的擬經營保健食品品種清單一致,新增加品種的待總部辦妥擬經營保健食品品種清單變更后才準予變更。
三、各市、縣在保健食品經營日常檢查時,要檢查其經營品種與擬經營保健食品品種清單是否一致,超出品種清單的品種及與核準清單資料不一致的品種一律下架停止銷售,違法的按“四非”有關條款查處。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