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西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廳
2020年9月23日
廣西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0〕334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制定近期工作要點如下。
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一)禁止生產、銷售相關塑料制品
1.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2.開展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厚度小于要求的產品。組織全區市場監管執法機構對已有強制性標準規定、已納入淘汰產品目錄的塑料制品開展執法工作,加強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辦,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若干重大典型案件。
3.組織對涉及生產淘汰類塑料制品的企業進行產能摸排,引導相關企業及時做好生產調整。
4.對禁止類塑料制品生產企業依法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加大禁止固廢進口監管和打私力度,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二)禁止、限制使用相關塑料制品
1.南寧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全區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設區市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組織落實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的禁限要求。推動集貿市場建立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的銷售和使用。加強監督管理,引導督促相關企業做好產品替代。
4.指導各地郵政管理部門加強行業生態環保監督檢查,及時處理快遞領域塑料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
5.指導各地高速公路服務區嚴格落實垃圾分類有關規定,引導公眾減少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二、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
(一)推廣應用替代產品
1.印發《廣西綠色商場創建實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推動各地有序開展綠色商場創建,促進綠色消費。
2.因地制宜,結合農藝措施探索開展推廣可降解地膜試點,試點取得成功及有關技術和條件成熟后逐步推廣。
3.持續推進綠色包裝應用,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遞行業的推廣應用。
(二)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
1.爭取國家重點領域新產品新模式規?;瘧檬痉对圏c。
2.研究制定廣西加快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工作方案,推動塑料包裝源頭減量,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
3.督促指導電商自營平臺、外賣平臺等企業減少一次性塑料包裝制品使用,主動公開減量成效。
(三)增加綠色產品供給
落實塑料相關的綠色設計產品標準和產品清單。引導企業按標準組織生產,加強可降解材料與產品研發。
三、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
(一)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
1.加快推進城市垃圾分類,加大塑料廢棄物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
2.結合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督促港口碼頭加強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設施建設,促進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的有效銜接。
3.加強對船舶違規處置塑料垃圾行為的監督檢查,落實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處置聯合監管制度。
4.貫徹落實《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出臺《廣西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加強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等環節監督管理,構建全過程監管體系。規范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推進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推進農膜回收示范縣建設。
5.推動海洋捕撈廢舊漁網漁具回收。探索建立漁具實名制與標識制度。將漁具垃圾回收納入漁港防污染設施范圍。
6.加強機場塑料廢棄物回收清運,配合開展民航限塑專項行動。
(二)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
1.推動各類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培育廢棄塑料資源化利用國際先進、國內領先的龍頭企業,提高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2.推薦行業骨干企業列入國家《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
3.提高垃圾焚燒發電設施運行水平,推動分揀成本高、不宜資源化利用的塑料廢棄物進行焚燒處理,推進能源化利用,減少塑料垃圾填埋量。
4.加強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運行監管,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
1.組織開展清潔海灘等行動,推進塑料垃圾清理。
2.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落實措施,組織開展試點。
3.制定《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指導意見》落實措施,組織開展試點。
4.加大農田殘留地膜監測力度,推進農田殘留地膜清理整治。
5.督促指導全區完成已排查出的275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
6.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公路日常養護相關制度和技術規范,及時開展清掃保潔。
四、加強支撐保障
(一)嚴格貫徹執行法規制度和標準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規制度,加強行業監管,督促指導企業、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標準。
(二)落實支持政策
1.爭取和落實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支持政策。
2.落實國家快遞包裝和商品包裝的綠色采購需求標準指引,鼓勵采購人在采購需求中提出對快遞包裝、商品包裝的綠色采購要求。
3.落實現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4.將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納入《廣西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方案》創建內容和節約型機關評價考核體系。
5.將支持專業化回收設施投放,消除設施進居民社區、地鐵站、車站和寫字樓等公共場所管理障礙的有關要求和措施納入各設區市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具體實施辦法,并做好組織落實。
(三)加大科技支撐
發揮我區蔗糖、木薯等產業優勢,加大可循環、可降解材料關鍵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
(四)嚴格執法監督
1.按照國家《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要求,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及時將涉塑料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線索的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并立案查處。
2.加強廢塑料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推進廢塑料加工利用行業整治。
3.在春運、暑運、黃金周等客流高峰期間和國家、自治區重大活動期間,加強鐵路塑料污染整治。
五、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專項工作機制,適時召開專項工作機制相關會議。
2.制定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檢查聯合專項行動方案,啟動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行業等重點領域禁限塑推進情況專項執法檢查。
3.將聯合專項行動發現的塑料污染治理突出問題納入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并督促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4.各設區市要制定出臺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具體政策措施或實施方案。
5.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1146號)。
(二)強化宣傳引導
1.各地各部門加強宣傳和政策解讀,廣泛凝聚共識,營造全區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組織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配合自治區相關部門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相關宣傳報道,廣泛宣傳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做好公益宣傳,指導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及所屬新媒體平臺刊(播)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污染防治攻堅戰、塑料污染危害與治理等公益宣傳內容,網信部門組織網絡平臺進行推送。開展新聞輿論監督,支持各媒體開展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建設性監督,積極推動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整改解決,對現階段沒有條件解決的問題,要謹慎把握,原則上不公開報道。
2.指導各網站和新媒體平臺,深入宣傳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針對網民關切點、疑慮點,會同相關部門積極做好宣傳引導。
3.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政策發布和解讀;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地方等開展文件宣貫、專業研討以及經驗交流。
4.總結我區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5.推廣利用“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助手”微信公眾號開展線上有獎知識競答活動,普及塑料污染治理有關知識;樹立一批工作先進典型,促進交流合作。
6.結合貫徹實施《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國家標準,重點對鐵路運輸領域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有關條款進行宣貫。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西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廳
2020年9月23日
廣西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0〕334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制定近期工作要點如下。
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一)禁止生產、銷售相關塑料制品
1.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2.開展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厚度小于要求的產品。組織全區市場監管執法機構對已有強制性標準規定、已納入淘汰產品目錄的塑料制品開展執法工作,加強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辦,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若干重大典型案件。
3.組織對涉及生產淘汰類塑料制品的企業進行產能摸排,引導相關企業及時做好生產調整。
4.對禁止類塑料制品生產企業依法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加大禁止固廢進口監管和打私力度,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二)禁止、限制使用相關塑料制品
1.南寧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全區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設區市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組織落實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的禁限要求。推動集貿市場建立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的銷售和使用。加強監督管理,引導督促相關企業做好產品替代。
4.指導各地郵政管理部門加強行業生態環保監督檢查,及時處理快遞領域塑料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
5.指導各地高速公路服務區嚴格落實垃圾分類有關規定,引導公眾減少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二、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
(一)推廣應用替代產品
1.印發《廣西綠色商場創建實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推動各地有序開展綠色商場創建,促進綠色消費。
2.因地制宜,結合農藝措施探索開展推廣可降解地膜試點,試點取得成功及有關技術和條件成熟后逐步推廣。
3.持續推進綠色包裝應用,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遞行業的推廣應用。
(二)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
1.爭取國家重點領域新產品新模式規?;瘧檬痉对圏c。
2.研究制定廣西加快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工作方案,推動塑料包裝源頭減量,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
3.督促指導電商自營平臺、外賣平臺等企業減少一次性塑料包裝制品使用,主動公開減量成效。
(三)增加綠色產品供給
落實塑料相關的綠色設計產品標準和產品清單。引導企業按標準組織生產,加強可降解材料與產品研發。
三、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
(一)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
1.加快推進城市垃圾分類,加大塑料廢棄物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
2.結合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督促港口碼頭加強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設施建設,促進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的有效銜接。
3.加強對船舶違規處置塑料垃圾行為的監督檢查,落實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處置聯合監管制度。
4.貫徹落實《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出臺《廣西農用薄膜管理辦法》,加強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等環節監督管理,構建全過程監管體系。規范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推進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推進農膜回收示范縣建設。
5.推動海洋捕撈廢舊漁網漁具回收。探索建立漁具實名制與標識制度。將漁具垃圾回收納入漁港防污染設施范圍。
6.加強機場塑料廢棄物回收清運,配合開展民航限塑專項行動。
(二)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
1.推動各類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培育廢棄塑料資源化利用國際先進、國內領先的龍頭企業,提高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2.推薦行業骨干企業列入國家《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
3.提高垃圾焚燒發電設施運行水平,推動分揀成本高、不宜資源化利用的塑料廢棄物進行焚燒處理,推進能源化利用,減少塑料垃圾填埋量。
4.加強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運行監管,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
1.組織開展清潔海灘等行動,推進塑料垃圾清理。
2.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落實措施,組織開展試點。
3.制定《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指導意見》落實措施,組織開展試點。
4.加大農田殘留地膜監測力度,推進農田殘留地膜清理整治。
5.督促指導全區完成已排查出的275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
6.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公路日常養護相關制度和技術規范,及時開展清掃保潔。
四、加強支撐保障
(一)嚴格貫徹執行法規制度和標準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規制度,加強行業監管,督促指導企業、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標準。
(二)落實支持政策
1.爭取和落實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支持政策。
2.落實國家快遞包裝和商品包裝的綠色采購需求標準指引,鼓勵采購人在采購需求中提出對快遞包裝、商品包裝的綠色采購要求。
3.落實現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4.將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納入《廣西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方案》創建內容和節約型機關評價考核體系。
5.將支持專業化回收設施投放,消除設施進居民社區、地鐵站、車站和寫字樓等公共場所管理障礙的有關要求和措施納入各設區市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具體實施辦法,并做好組織落實。
(三)加大科技支撐
發揮我區蔗糖、木薯等產業優勢,加大可循環、可降解材料關鍵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
(四)嚴格執法監督
1.按照國家《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要求,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及時將涉塑料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線索的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并立案查處。
2.加強廢塑料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推進廢塑料加工利用行業整治。
3.在春運、暑運、黃金周等客流高峰期間和國家、自治區重大活動期間,加強鐵路塑料污染整治。
五、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專項工作機制,適時召開專項工作機制相關會議。
2.制定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檢查聯合專項行動方案,啟動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行業等重點領域禁限塑推進情況專項執法檢查。
3.將聯合專項行動發現的塑料污染治理突出問題納入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并督促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4.各設區市要制定出臺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具體政策措施或實施方案。
5.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1146號)。
(二)強化宣傳引導
1.各地各部門加強宣傳和政策解讀,廣泛凝聚共識,營造全區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組織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配合自治區相關部門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相關宣傳報道,廣泛宣傳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做好公益宣傳,指導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及所屬新媒體平臺刊(播)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污染防治攻堅戰、塑料污染危害與治理等公益宣傳內容,網信部門組織網絡平臺進行推送。開展新聞輿論監督,支持各媒體開展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建設性監督,積極推動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整改解決,對現階段沒有條件解決的問題,要謹慎把握,原則上不公開報道。
2.指導各網站和新媒體平臺,深入宣傳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針對網民關切點、疑慮點,會同相關部門積極做好宣傳引導。
3.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政策發布和解讀;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地方等開展文件宣貫、專業研討以及經驗交流。
4.總結我區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5.推廣利用“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助手”微信公眾號開展線上有獎知識競答活動,普及塑料污染治理有關知識;樹立一批工作先進典型,促進交流合作。
6.結合貫徹實施《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國家標準,重點對鐵路運輸領域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有關條款進行宣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