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局,福州市、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局:
根據省食安辦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形勢的情況通報,全省各地中小學、高等院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抽樣29份,菌落總數超過參考標準的占34.4%,大腸埃希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芽孢桿菌等致病菌均有檢出,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學校食物中毒事件仍有發生,學校食品安全形勢仍然比較嚴峻。為更好的貫徹落實于偉國省長在9月13日省委省政府工作檢查總結會上關于加強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認識,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直接關系到祖國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和社會和諧與穩定。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食安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在屬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責任,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效的措施,強化監管,落實責任,形成合力,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學校是校園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學校食堂管理,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從業人員職責。要突出春秋兩季學校開學等重要節段,定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嚴格落實原料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和從業人員培訓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徹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把食品安全列為學校年度考核的關鍵指標,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
三、強化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積極會同教育行政等部門,圍繞學校秋季開學的重要時段,在9月份,集中時間和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含托幼機構)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家庭托管用餐和學校周邊的食品經營者開展一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銷售和使用“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要重點指導督促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等單位健全完善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加強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管理,強化對食品加工制作和配送過程等關鍵環節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等單位監督抽檢力度。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實,對問題比較突出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查處,并及時通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
四、加強教育引導,認真組織食品安全宣傳培訓
各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食品經營者的培訓,組織他們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建設,進一步強化其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開展食品安全教育,指導學校運用校園網絡、廣播、微信、微博、手機客房戶端、宣傳欄和專題講座等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教育,適時發布食品安全警示,強化學生食品安全意識,推動學生健康飲食習慣的養成。
五、健全完善預案,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轄區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范應急處置程序,并適時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完善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食堂應立即停止供餐活動,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和衛生等部門,封存控制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病員救治、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各地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情況總結,請于9月30日前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處。
聯系人:張 航 郵箱:cyc@fjfda.gov.cn
聯系電話:0591-86296709、87627761(傳真)
附件:全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統計表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教育廳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全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省食安辦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形勢的情況通報,全省各地中小學、高等院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抽樣29份,菌落總數超過參考標準的占34.4%,大腸埃希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芽孢桿菌等致病菌均有檢出,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學校食物中毒事件仍有發生,學校食品安全形勢仍然比較嚴峻。為更好的貫徹落實于偉國省長在9月13日省委省政府工作檢查總結會上關于加強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認識,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直接關系到祖國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和社會和諧與穩定。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食安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在屬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責任,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效的措施,強化監管,落實責任,形成合力,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學校是校園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學校食堂管理,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從業人員職責。要突出春秋兩季學校開學等重要節段,定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嚴格落實原料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和從業人員培訓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徹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把食品安全列為學校年度考核的關鍵指標,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
三、強化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積極會同教育行政等部門,圍繞學校秋季開學的重要時段,在9月份,集中時間和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含托幼機構)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家庭托管用餐和學校周邊的食品經營者開展一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銷售和使用“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要重點指導督促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等單位健全完善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加強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管理,強化對食品加工制作和配送過程等關鍵環節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等單位監督抽檢力度。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實,對問題比較突出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查處,并及時通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
四、加強教育引導,認真組織食品安全宣傳培訓
各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食品經營者的培訓,組織他們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建設,進一步強化其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開展食品安全教育,指導學校運用校園網絡、廣播、微信、微博、手機客房戶端、宣傳欄和專題講座等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教育,適時發布食品安全警示,強化學生食品安全意識,推動學生健康飲食習慣的養成。
五、健全完善預案,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轄區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范應急處置程序,并適時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完善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食堂應立即停止供餐活動,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和衛生等部門,封存控制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病員救治、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各地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情況總結,請于9月30日前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處。
聯系人:張 航 郵箱:cyc@fjfda.gov.cn
聯系電話:0591-86296709、87627761(傳真)
附件:全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統計表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教育廳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全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類 別 | 單 位 | 數 量 |
出動執法人員 | 人次 | |
檢查學校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 其中:學校食堂 托幼機構食堂 餐飲單位 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家庭托餐 食品銷售 | 戶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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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抽檢食品 | 批次 | |
監督抽檢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 | 批次 | |
取締無證經營戶 | 戶 | |
責令整改 | 戶 | |
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數量 | 公斤 | |
查處違法案件 | 件 | |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 | 件 | |
開展食品安全培訓 | 次 | |
參加培訓的食堂負責人人數 | 人 | |
參加培訓的食堂從業人員人數 | 人 | |
填表人: 審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