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辦法》)和《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以下簡稱《通則》)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啟用時間
根據我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實際,自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首批《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印制發放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統一組織。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原則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食品經營者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合法憑證。自2015年10月1日起,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許可證繼續有效,不需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在江蘇省境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并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一)新申請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
(二)現行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由于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許可事項的;
(三)現行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的;
(四)現行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食品經營者自愿申請換證的。
三、近期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安排
(一)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期間,對申請新設、變更、延續、補換證等許可證業務的食品經營者,按照原食品流通許可或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的業務流程和審查規范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并做好臺賬登記工作。
(二)自2015年12月1日正式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后,各地食品經營許可機構應主動通知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按照《辦法》和《通則》相關要求重新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做好有關換證的解釋和服務工作。
四、組織保障
做好《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是貫徹新《食品安全法》和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兩證合一”管理要求的具體舉措,是當前全省食品經營監管重點工作之一。省局將于近期組織起草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實施細則,并及時開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培訓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換證為契機,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水平;要精心組織,合理安排,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落實各項工作;要做好食品經營者的宣傳引導工作,讓其知曉《食品經營許可證》換發的程序和要求,確保換發證工作有序進行。省局聯系人:食品流通監管處雷海峰,聯系電話:025~86275835;食品餐飲監管處許飛,聯系電話:025~83273747。
附件:1.《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2.《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10月13日
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辦法》)和《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以下簡稱《通則》)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啟用時間
根據我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實際,自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首批《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印制發放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統一組織。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原則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食品經營者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合法憑證。自2015年10月1日起,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許可證繼續有效,不需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在江蘇省境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并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一)新申請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
(二)現行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由于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許可事項的;
(三)現行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的;
(四)現行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食品經營者自愿申請換證的。
三、近期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安排
(一)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期間,對申請新設、變更、延續、補換證等許可證業務的食品經營者,按照原食品流通許可或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的業務流程和審查規范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并做好臺賬登記工作。
(二)自2015年12月1日正式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后,各地食品經營許可機構應主動通知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按照《辦法》和《通則》相關要求重新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做好有關換證的解釋和服務工作。
四、組織保障
做好《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是貫徹新《食品安全法》和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兩證合一”管理要求的具體舉措,是當前全省食品經營監管重點工作之一。省局將于近期組織起草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實施細則,并及時開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培訓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換證為契機,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水平;要精心組織,合理安排,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落實各項工作;要做好食品經營者的宣傳引導工作,讓其知曉《食品經營許可證》換發的程序和要求,確保換發證工作有序進行。省局聯系人:食品流通監管處雷海峰,聯系電話:025~86275835;食品餐飲監管處許飛,聯系電話:025~83273747。
附件:1.《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2.《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