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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通知(滬衛計食品〔2014〕6號)

   2014-05-04 914
核心提示:各區縣衛生計生委,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轉變職能,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根據《國家
各區縣衛生計生委,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轉變職能,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國衛食品發〔2013〕6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4號)等有關規定,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實履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職責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總體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職責主要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根據我委“三定”方案,市衛生計生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職責主要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本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以下市區分工和工作內容,切實履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職責。
 
  (一)市衛生計生委工作內容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根據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制定、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建設。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的要求,穩妥組織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風險交流,協助國家衛生計生委收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有關信息和資料。
 
  (二)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工作內容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市衛生計生委的要求,加強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體系建設,確保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專業人員、儀器設備和經費保障以落實各項工作。根據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制定、實施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根據市衛生計生委的要求,穩妥組織開展轄區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風險交流,協助國家衛生計生委收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內容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市衛生計生委的領導下,加快本單位以及指導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能力建設,落實充實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加快實驗室建設、經費投入等各項工作。承擔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組織落實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起草并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承擔應急監測任務,負責本市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匯總分析和研判。承擔本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承擔本市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的管理。負責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的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組織開展本市食品安全專項調查和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科學研究。組織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驗室的網絡并開展管理。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相應的參比、技術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四)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內容
 
  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加快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能力建設,落實充實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加快實驗室建設、經費投入等各項工作。根據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起草并實施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落實監測工作任務,負責轄區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匯總分析和研判。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承擔轄區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的管理。開展食品安全檢驗、鑒定并負責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的質量控制。開展轄區食品安全專項調查和研究等工作。
 
  二、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體系建設
 
  (一)調整資源、優化配置,充實管理機構,充分發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優勢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調整資源、優化配置,充分利用衛生計生的現有資源和網絡,建立本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管理機構,確保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相應科室和專門人員負責組織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要加強轄區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起牽頭的職責。要積極推動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現有基礎上加快能力建設,確保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相應科室和專門人員,推進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具備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中規定的常見食品理化和微生物指標的檢驗能力,能夠對食源性疾病暴發病因進行篩選和鑒定,為轄區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指導。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現有基礎上,充實食品安全專門及相關科室和專門及相關人員,加快實驗室能力建設,確保具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中規定的所有食品理化和放射、微生物及一定的毒理學指標的檢驗能力,能夠對食源性疾病病因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轄區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指導,具有評價本市相關技術機構檢驗技術和質量管理水平的能力等。
 
  (二)加強培養、引進人才,發揮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積極作用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轄區食品安全風險與監測人才建設,加大人才培養,加快人才引進,保障技術人才待遇,吸引高層次人才加入,合理配置監測與評估管理和技術人員,積極輸送有關人員參加國家級、市級培訓培養。同時要積極協調同級食藥監等有關部門,合理發揮科研院校積極作用,共同做好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進一步加強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的人才建設,引進高、精、尖人才,合理配置監測與評估管理和技術人員,積極輸送有關人員參加國家級培訓培養,保障技術人才待遇,吸引高層次人才加入。同時要組織對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業培訓,著力培養本市高水平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人才隊伍。
 
  (三)積極協調、完善機制,認真做好計劃、管理、督導和考核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區縣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建立轄區穩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投入和保障機制,并統籌安排工作任務和工作經費。要協調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區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建立順暢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銜接機制,保證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實。要認真籌劃2014年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明確進度安排,確保工作得以有效落實。要制訂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激勵考核機制,對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成績突出的科室與個人,要予以表揚。要加強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考核評價,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機制建設,加快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有關制度、程序的制訂和完善。要認真籌劃2014年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方案,明確進度安排,確保工作得以有效落實。要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激勵和考核制度,對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成績突出的科室與個人,要予以表揚。要對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相關工作開展培訓和指導,確保全市工作統一、有效。
 
  三、認真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
 
  (一)加強組織管理,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年度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要求,統一制訂實施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統一按照質控方案對承擔風險監測的技術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統一監測數據的報送、歸集和健康風險分析。要將食品污染物與有害因素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結合起來,加強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溯源分析工作,及時對食源性疾病監測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進行監測檢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承擔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的技術牽頭和數據歸口單位,要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的“統一計劃實施、統一經費渠道、統一數據庫、統一數據分析”,起草和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建立本市數據庫和分析平臺,承擔數據的匯總、分析和研判,開展實驗室技術能力確認、質量管理,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年度分析總結報告和質量管理總結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明確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制度、程序,以加強審評委員會的日常管理,提高秘書處專業性、學術性、策略性工作的能力與水平,做好相關服務與咨詢。
 
  (二)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管理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醫療機構發揮在食源性疾病預防、監測、調查和控制中的作用,提高食源性疾病預防、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在醫療機構設立臨床監測點,加強對食源性疾病癥狀監測、信息收集,通過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醫療機構的互動,及時捕獲早期食源性疾病信息,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的報告系統及時報告食源性疾病監測信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起草和實施本市食源性疾病監測方案,建立本市食源性疾病監測溯源平臺和數據庫,承擔跨區縣聚集性食源性疾病識別,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起草年度分析總結報告,定期開展食源性疾病基本狀況分析。
 
  (三)穩妥做好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市衛生計生委的要求,配合完成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相關工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根據市衛生計生委的要求,根據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需要開展風險評估工作,對本市的風險監測數據以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開展風險研判,必要時提出相關風險評估建議。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結合本市污染水平和膳食特點,提出本市風險控制建議。開展風險評估基礎性工作,以及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項目或應急風險評估任務。
 
  (四)適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
 
  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轄區食源性疾病預防控制知識傳播、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溝通、食品安全相關科普知識宣傳等風險交流工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負責組織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建立本市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培訓,開展食品安全輿情監測。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4月28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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