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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 (2019年第8號)

   2020-01-06 923
核心提示: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經安全性評估并廣泛征求意見,現將當歸、山柰、西紅花、草果、姜黃、蓽茇等6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經安全性評估并廣泛征求意見,現將當歸、山柰、西紅花、草果、姜黃、蓽茇等6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使用。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作為食品生產經營時,其標簽、說明書、廣告、宣傳信息等不得含有虛假宣傳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特此公告。
 
    附件: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

序號

名稱

植物名/

動物名

拉丁學名

所屬科名

部位

備注

1 

當歸

當歸

Angelica sinensis(Oliv. )Diels

傘形科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2 

山柰

山柰

Kaempferia galanga L.

姜科

根莖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3 

西紅花

番紅花

Crocus sativus L. 

鳶尾科

柱頭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在香辛料和調味品中又稱“藏紅花”

4 

草果

草果

Amomum tsao-ko Crevost et Lemaire

姜科

果實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5 

姜黃

姜黃

Curcuma longa L.

姜科

根莖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6 

蓽茇

蓽茇

Piper longum L.

胡椒科

果穗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備注: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的物質,作為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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