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放管服”改革規范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2020-07-14 632
核心提示:2020年6月15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放管服改革規范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指
    2020年6月15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放管服”改革規范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國務院恢復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會議以及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依法加強養殖污染治理的指導意見》(農辦牧〔2019〕84號)相關要求,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放管服”改革工作,規范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畜禽養殖業協調發展。


    二、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內容。


    三、主要舉措


    一是優化布局,強化源頭管控。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依法依規劃定和規范管理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限養區。


    二是加強指導,做好放管結合。開展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落實“一事一議”制度,加強對養殖業主在選址、環評手續辦理等方面的指導服務,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三是突出重點,加強分類管控。以重點流域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加強養殖業環境監管,加快完善糞污處理配套設施,強化資源化利用。加強代養模式的監管,加大直排、偷排等環境違法行為的監管力度。


 
地區: 重慶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