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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政策解讀

   2021-06-09 842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國家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精神,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編

為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國家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精神,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編制了《浙江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關于《規劃》編制的總體考慮

一是突出全面貫徹。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全國和省“兩會”等重要會議精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準確地體現在文本中,并對照省委“十四五”規劃建議和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中的目標任務,做好深化細化量化,充分發揮市場監管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突出奮力先行。緊扣浙江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目標定位,深入分析浙江市場監管工作面臨的新機遇新形勢新挑戰,結合市場監管工作經濟、民生、社會、法律、技術等多方面屬性,研究提出既符合浙江省情和浙江市場監管發展實際,又體現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先行擔當的目標舉措,力爭在“十四五”時期全面展示浙江市場監管的工作優勢、制度優勢和發展優勢,為浙江現代化先行多作貢獻。

三是突出系統觀念。堅持系統觀念、系統方法,堅決用好政府和市場“兩只手”,從全過程、全鏈條、全生命周期出發優化治理機制,統籌監管線上和線下、產品和服務、主體和行為等各類對象,統籌實現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標,統籌協同政府、市場主體和社會等各方力量,致力打造多元參與、智慧高效的市場監管新型治理形態。

四是突出改革創新。堅持遵循市場監管發展規律和改革規律,聚焦聚力高質量發展、競爭力提升、現代化先行,強調以數字化改革撬動市場監管各方面改革,推動市場監管理念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場景創新、模式創新,加快市場監管體制機制、組織架構、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全方位、系統性重塑。

五是突出落地見效。聚焦“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既該干又能干成的大事要事,謀劃一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臺、重大項目,設計目標能清晰辨識、群眾有直觀感受的工作載體。同時細化規劃實施的有效路徑,提出有明確指向的任務舉措,確保規劃可操作可落地。

二、關于《規劃》編制的過程

省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專門制定編制工作方案,成立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三次全局編制工作推進會,認真組織做好《規劃》編制工作。

一是深入開展調研。2020年5月,組織開展《規劃》前期研究,并對“十三五”工作情況進行評估。9月1日,正式啟動編制工作,分7個專題開展調研,共形成調研成果216篇,初步謀劃了“十四五”工作思路。

二是廣泛征求意見。專門組建起草組,根據前期調研成果,于2020年11月15日形成初稿,之后廣泛征求省級相關部門、各市政府、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意見,組織召開企業基層座談會20余次,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赴全省各地廣泛聽取對《規劃》意見建議。期間,分管副省長多次聽取編制進展情況匯報并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依規審核印發。綜合各方意見,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反復修改完善、數易其稿,形成《規劃》正式文本,并于2021年2月23通過專家論證,3月初通過省發展改革委規劃銜接審查和審核,4月1日通過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最終由省政府印發實施。

三、關于“十三五”浙江市場監管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市場監管工作,不斷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市場準入環境大幅改善,市場競爭秩序日益規范,高質量發展支撐更為有力,市場監管安全形勢不斷向好,市場監管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十三五”期間,率先實現全流程“一件事”一日辦結,“證照分離”改革全國領先,市場主體數量增長70.5%;完成全國首個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率先構建“品字標”公共品牌建設體系;實現食品安全縣命名全覆蓋,“浙冷鏈”模式向全國推廣;加快構建“嚴、大、快、同”保護格局,知識產權綜合實力穩居全國前列;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我省在知識產權保護、質量工作、食品安全、藥品安全考核中均獲得優秀。

四、關于“十四五”浙江市場監管總體要求

(一)“十四五”浙江市場監管面臨的機遇挑戰。一是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對浙江先行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二是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對浙江率先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三是著力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建設人民幸福美好家園,對浙江有效防范化解市場監管領域風險挑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四是大力踐行“整體智治、唯實惟先”現代政府理念、加快推進系統性整體性重塑性變革,對浙江全面提升市場監管創造性張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二)“十四五”浙江市場監管的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的,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統籌發展和安全,著力強改革優環境、強市場促循環、強質量助發展、強監管保安全、強基礎提能力,率先探索新發展格局下市場監管創新發展的有效路徑、率先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率先推進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全面構筑市場監管工作優勢、制度優勢和發展優勢,為我省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提供強有力支撐。

(三)“十四五”浙江市場監管的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省市場創造力和競爭力整體躍升,基本建成高標準市場體系、高水平監管體系、高質量服務體系、高能級支撐體系、高素質隊伍體系,形成一批具有辨識度、影響力、引領性的突破性標志性成果,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水平持續走在全國前列。具體是打造“五個浙江”,一是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努力打造市場機制最活、改革探索領跑的“浙江樣板”;二是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努力打造制造強國質量強國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浙江經驗”;三是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努力打造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的“浙江模式”;四是技術支撐進一步夯實,努力打造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的“浙江高地”;五是自身建設進一步加強,努力打造市場監管高效履職體系的“浙江特色”。同時,經過反復甄選,提出了具有代表性、引領性的4大類24項主要指標。在此基礎上,提出了2035年的遠景目標,主要是市場監管省域治理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

“十四五”市場監管主要指標

一級指標

序號

二級指標

2020年

2025年

指標屬性

營商環境

1

在冊市場主體總量(萬戶)

803

1100

預期性

2

雙隨機監管事項占比(%)

10

>60

約束性

3

“雙隨機、一公開”信用應用率(%)

60

80

約束性

4

國內有效商標注冊數(萬件)

300

400

預期性

5

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11.1

17

預期性

6

規上工業企業發明專利覆蓋率(%)

37

100

預期性

7

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件)

3000

5000

預期性

8

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維中心(個)

5

15

預期性

質量提升

9

中國質量獎(個)

0

2

預期性

10

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個)

16

30

預期性

11

“浙江制造”標準(項)

1979

4000

約束性

12

“浙江制造”國際認證證書保有量(個)

200

400

預期性

13

“品字標”企業(家)

1500

2500

約束性

14

年度交易額億元以上市場(家)

1200

1300

預期性

市場安全監管

15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個)

5

預期性

16

AA級或以上食品安全規范化農批市場(家)

4

25

約束性

17

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數(批次/千人)

4

4.5

約束性

18

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量(批次/年)

7000

20000

約束性

科技支撐能力

19

數字化與業務融合率(%)

70

100

約束性

20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數量(項)

3472

4000

預期性

21

新增主導和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項)

50

預期性

22

新增主導制修訂國家標準(項)

600

預期性

23

國家質檢中心(個)

55

60

預期性

24

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個)

3

6

預期性

五、關于“十四五”浙江市場監管重點任務

主要有6大任務:

一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加快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省、市場機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領跑省。包括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構建新型市場監管機制、著力優化市場競爭秩序、率先打造平臺經濟治理樣板。重點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著力破除阻礙市場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健全新型監管機制,促進公平競爭,維護統一大市場,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二是推進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全力支撐構建新發展格局。包括聯動實施質量強省標準強省品牌強省戰略、全力打造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先行省、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強化商品市場雙循環樞紐地位、全面優化消費環境。重點是把握擴大內需戰略與深化供給側結構改革有機結合,從供需兩端發力,深化質量、品牌、標準、知識產權戰略,打造樞紐型商品市場,優化消費環境,推動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

三是防范化解市場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包括完善安全監管責任制、創新安全監管模式、提升安全風險全過程防控水平。重點是完善風險閉環管控的安全監管機制,全面提升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和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四是提升市場監管法治化水平,著力開創權威高效監管執法新局面。包括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市場監管地方法規體系、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提升市場監管執法效能。重點是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執法監管主業主責,加強市場監管法治建設,構建大監管大執法格局,全面提升市場監管依法行政能力與執法水平。

五是打造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高地,努力爭創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的人才優勢、創新優勢。包括加快培育市場監管“大院名所”、優化質量基礎設施布局、強化市場監管科技創新、壯大科技創新人才隊伍。重點是深入實施人才強省、創新強省首位戰略,突出市場監管的技術屬性,將市場監管科技融入自主創新大局,瞄準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國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推動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高效配置,構建具有浙江特色、全國一流的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

六是踐行整體智治、唯實惟先理念,全面提升市場監管工作質效。包括深化長三角一體化市場監管機制、健全多元化市場監管治理機制、構建系統化基層基礎建設機制、迭代數字化市場監管機制。重點是圍繞貫徹落實現代政府理念,推進數字賦能,加強區域聯動,深化多元共治,夯實基層基礎,推動市場監管加快從“事”向“制度”“治理”“智慧”轉變,全面增強市場監管的科學性、精準性、協同性、有效性。

 

 

 

 

 

 

 

 

 

 

 

 











 
地區: 浙江
標簽: 市場監管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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