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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方案》的通知 (滬農委〔2021〕142號)

   2021-07-08 996
核心提示:各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財政局: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產地低溫處理能力,促進農產品初加工減損增效,加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

各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財政局: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產地低溫處理能力,促進農產品初加工減損增效,加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通知》(農辦市〔2021〕7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上海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上海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方案

加強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是加快形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的有效舉措,是現代農業重大牽引性工程和促進產業消費“雙升級”的重要內容,對提高重要農副產品供給保障能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升鄉村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通知》(農辦市〔2021〕7號)要求,結合《全國鄉村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上海市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1-2025年)》和本市蔬菜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布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注重需求側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農有、農用、農享”的原則,圍繞鮮活產品,聚焦新型主體,相對集中布局,標準規范引領,農民自愿自建,政府以獎代補,助力減損增效,延長產業鏈條,推動產地冷藏保鮮能力、商品化處理能力和服務帶動能力顯著提升,促進農產品產銷對接更加順暢,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有效銜接。

二、建設重點

(一)支持對象

圍繞蔬菜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布局,聚焦13個綠色田園先行片區,對區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支持,原則上與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等項目支持的建設主體不重復。

(二)建設目標

重點圍繞蔬菜、水果,兼顧本市特色優勢種植品種(不包括糧食、畜產品、水產品),全市建成24個以上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進一步提高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能力和擇期錯季銷售能力。

(三)建設內容

1.機械冷庫。在果蔬類農產品主產地,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境適宜的冷庫和果蔬速凍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安裝制冷設備,改建為機械冷庫。

2.氣調貯藏庫。在呼吸躍變型農產品主產地,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有關專用氣調設備,對商品附加值較高的產品進行氣調貯藏。

3.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發展和儲運加工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設施,可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預冷庫或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清洗、分級、檢測、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新建貯藏設施專用的供配電設備。

(四)補助標準

根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有關要求,采取“雙限”適當支持。中央資金按照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進行補貼,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區級財政進行項目資金配套支持。

三、組織實施

按照自愿申報、自主建設、定額補助、先建后補的程序,支持建設主體新建或改擴建設施。各區要準確把握政策,完善工作流程,強化公示要求,實行申請、審核、立項、驗收、補助發放全過程線上管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一)組織自愿申報。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即啟動申報工作。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應及時做好宣傳組織工作,指導相關主體下載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APP開展申報工作。堅持建設主體自愿申報,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對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開展評審立項。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要及時匯總、審核并提交申報信息和材料,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按照相關程序開展項目評審、立項及建設任務和資金下達等工作。

(三)自主開展建設。建設主體要按照本地技術方案要求,自主選擇具有專業資質和良好信譽的施工單位開展建設、采購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同時承擔安全建設運營的主要責任。原則上所有項目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設。

(四)規范資產管理。建設主體對建設和采購的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對農民合作社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到全體成員并記載在成員賬戶中;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為集體成員持有的股份。

(五)及時組織核驗。建設主體提出驗收申請后,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應會同相關部門,對設施建設的規范性、申報內容的一致性、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核驗,有條件的區可邀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參與驗收。原則上所有項目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核驗。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將適時對核驗情況開展抽查。

(六)兌付補助資金。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驗收通過的建設主體發放補助資金,并公示補助發放情況。對享受補助的冷藏保鮮設施,應設立專門的標識和編號。原則上所有項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資金兌付。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要高度重視,明確職責分工,密切溝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科學確定實施區域,強化信息手段運用,加強全過程管理;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牽頭抓總,建立健全聯合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好各項建設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區要統籌用好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設施建設,主動協調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充分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要切實落實農業設施用地政策,鼓勵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將村集體閑置房屋、廢棄廠房或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用于設施建設。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區財政局要會同區農業農村委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報送資金使用進度。對于資金結轉量大、工作推進慢的地區將調減或不再安排下一年任務資金。要建立設施建設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廉政教育,對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項目管理參照《關于修訂<上海市都市現代農業發展專項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農委規〔2018〕2號)相關規定執行。

(四)強化培訓指導。各區通過現場教學、視頻教學和建設樣板庫等方式,開展專業化、全程化、實用化培訓,提升政策實施效果。鼓勵開展“一站式”服務,保證工作方向不偏,資金規范使用,建設取得實效。

(五)強化宣傳示范。鼓勵各區結合實際開展農產品產地市場信息數據采集,加強與郵政、快遞、電商等企業合作,促進區域內設施資源整合,實現上游產品和下游服務高效對接,拓展延伸產業鏈供應鏈。要及時總結先進經驗,綜合運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渠道強化宣傳,推出一批機制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的典型案例。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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