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云南行動推進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健康中國行動202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國健推委辦發〔2021〕1號),進一步推進健康云南行動有關工作落實落地,經健康云南行動推進委員會主任同意,現將《健康云南行動2021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盡快制訂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健康云南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健康云南行動2021年工作要點
第一部分:整體工作安排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一)研究制訂健康云南行動2021年度考核方案。
(二)研究制訂健康云南行動監測評估實施方案和健康云南行動監測評估指標體系。
(三)研究制訂健康云南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管理辦法、健康云南行動健康形象大使和“健康達人”管理辦法、健康云南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規則。
二、重點工作
(一)召開健康云南行動推進委員會全體會議。
(二)成立專項行動工作組和專家咨詢委員會。
(三)組建健康云南行動工作專班,實現集中有序辦公。
(四)推動16個專項行動工作組參照年度工作要點制訂2021年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抓好貫徹落實。
(五)做好健康中國行動2019年、2020年試考核工作。
(六)組織開展健康云南行動各項指標監測工作,修訂完善監測評估實施方案和監測評估指標體系。
(七)組織開展健康云南行動2021年度考核工作。
(八)組織開展健康中國行動宣講培訓工作。
(九)按照國家要求,組織設立我省健康形象大使,開展“健康達人”評選活動。
(十)組織健康云南行動經驗總結和典型案例挖掘,做好工作信息報送。
第二部分:各專項行動重點工作
一、健康知識普及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1.研究制訂我省健康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研究制訂我省全媒體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文件。(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廣電局、省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建立完善省級健康科普專家庫、資源庫。(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研究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績效考核機制。(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1.在各級各類媒體平臺持續播出健康素養、健康文明生活“六條新風尚”等健康科普公益廣告;與媒體合作繼續辦好《健康生活》等科普欄目。(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科協、云南日報報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2.組織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健康科普成果評選活動。(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科協、云南日報報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健康問題主題科普活動。(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科協、云南日報報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4.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績效考核機制調研,研究制訂我省考核辦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合理膳食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印發《關于做好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秋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宣傳貫徹《營養健康學校建設指南》。(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的宣傳貫徹,推動實施《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提高居民營養標簽知曉率。(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組織省級營養指導員師資隊伍培訓。(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開展營養健康餐廳、食堂試點示范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組織開展2021年全民營養周暨“5·20”中國學生營養日主題宣傳活動,開展以“合理膳食 均衡營養”為主題的群眾性活動,推動營養科普宣傳常態化。(省衛生健康委、省科協分別牽頭實施,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營養學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民健身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制訂新周期《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印發《云南省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若干措施》、《2021年云南省群眾體育工作要點》。(省體育局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建立并完善全省科學健身指導體系,指導各州、市同步做好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省體育局負責)
2.開展2021年國民體質檢測工作,組織面向大眾的體育鍛煉達標測驗、科學健身指導等活動。(省體育局負責)
3.啟動建設具有高原特點的運動處方庫。(省體育局負責)
4.與云南師范大學共建云南省群眾體育發展研究中心,與省民族宗教委共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基地。(省體育局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1.采取“線上互動、線下參與”方式,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便于參與的全民健身系列賽事活動。(省體育局負責)
2.組織參加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群眾比賽,舉辦全省線上廣播操大賽,推廣傳統健身項目活動,為群眾搭建身邊的體育鍛煉平臺。(省體育局負責)
四、控煙行動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開展無煙黨政機關、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調研評估,推進無煙學校、無煙家庭等無煙環境建設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愛衛辦分別牽頭實施,省文明辦、省婦聯、省計劃生育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組織開展的活動
強化控煙宣傳引導,開展無煙環境建設系列宣傳活動,組織第34個世界無煙日主題系列宣傳活動。(省衛生健康委、省愛衛辦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各州、市愛衛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心理健康促進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研究制訂關于進一步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務工作的有關文件。(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開展全省社會心理服務和心理危機干預人員培訓。(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心理健康促進行動相關指標調查。(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完成臨滄市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分別牽頭實施,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信訪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開展世界精神衛生日主題宣傳活動,組織心理咨詢義診,常態化開展心理健康進學校、進社區等活動,向社會大眾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提高公眾對精神衛生知識的知曉率。(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健康環境促進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1.制訂《健康云南健康環境促進行動實施方案》。(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完善居民飲用水水質達標情況持續改善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分細則,明確工作責任。(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加強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范生活飲用水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管理行為,持續改善城鎮和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監測和監督執法監管。(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組織開展居民飲用水衛生安全宣傳周活動。(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婦幼健康促進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制訂《云南省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規劃(2021-2025年)》、《2021年健康云南婦幼健康促進行動實施方案》、《云南省第十八屆職工職業技能大賽婦幼健康職業技能競賽方案》。(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開展云南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衛生健康領域終期評估,啟動云南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編制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強化母嬰安全保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和能力達標建設、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婦幼保健機構服務能力。(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開展婦女常見病篩查,農村婦女“兩癌”檢查工作,推進艾滋病母嬰消除認證評審工作,提升婦女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5.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開展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進省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6.實施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工程,開展產前診斷技術的醫療機構、新生兒遺傳代謝疾病篩查中心和新生兒聽力篩查中心建設,加強新生兒疾病篩查,落實兒童殘疾報告制度。(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7.編制《云南省“十四五”托育發展規劃》,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開展健康云南婦幼健康促進行動宣傳周、預防出生缺陷日等宣傳活動,舉辦云南省婦幼系統管理能力提升培訓。(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八、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進一步健全學校體育衛生發展制度和體系,深化學校體育、健康教育教學改革,積極推進校園體育項目建設。(省教育廳、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執行學生體質健康合格標準。(省教育廳負責)
3.加強現有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建設,按照標準和要求強化人員和設備配備。(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加強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及其相關危險因素監測網絡、數據收集與信息化建設,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片聯系中小學衛生工作制度。(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引導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各類兒童青少年體育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訓練營和體育賽事,吸引兒童青少年積極參加體育運動。(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6.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將健康知識納入考試內容,要求中小學嚴格落實禁毒防艾和健康教育課程課時,確保學生全面接受禁毒防艾和健康知識教育。(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調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方案,提高體育考試分值。(省教育廳負責)
九、職業健康保護行動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鞏固“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治理成果,制定工作措施。對礦山、冶金、化工和建材等職業病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回頭看”,切實解決塵毒危害突出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鄉村振興局、省醫保局、省總工會、云南煤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健康企業”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建設一批職業健康示范企業。(省衛生健康委、省愛衛辦分別牽頭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督促用人單位做好員工健康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云南煤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傳播科普作品征集活動,建立職業健康傳播科普資源庫。(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組織開展的活動
1.推動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全面開設工傷預防課程,組織2021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開展系列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注職業健康的良好氛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牽頭實施,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開展“職業健康達人”評選活動。(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老年健康促進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研究制訂我省“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實施意見。(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開展全省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創建,重點在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州、市確定的縣、市、區級醫養結合試點地區開展創建活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組織開展2021年云南省老年健康宣傳周活動,指導全省開展2021年世界阿爾茨海默病日宣傳活動。(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一、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指導全省規范開展腦卒中防治工作,持續開展腦卒中高危人群篩查和干預項目、心腦血管疾病早期篩查與綜合干預,開展患病風險評估,探索推廣心腦血管疾病健康管理適宜技術和服務模式,推動AED的布局配置和推廣使用。(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指導督促各州、市加快推進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加強院前急救能力建設,完成全省院前急救指揮調度云平臺建設,為全省各級急救中心配備救護車及車載急救設備。(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貫徹實施國家心腦血管疾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指南或專家共識,指導全省醫療機構開展試點使用。(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組織開展的活動
組織開展全國高血壓日、世界卒中日等主題宣傳日活動,開展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知識宣傳,推進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科普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二、癌癥防治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制訂《云南省腫瘤隨訪登記管理實施方案》、《云南省癌癥早診早治項目方案》。(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提升醫療機構重點癌癥的篩查和診斷能力,實施癌癥規范化診療服務。(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完善全省腫瘤隨訪登記體系,逐步推進醫療機構在線報告,做實登記報告制度和查漏補報制度,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對腫瘤病人的隨訪管理。(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1.加強以癌癥篩查與早診培訓項目為重點的癌癥早篩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組織開展全國腫瘤防治宣傳周活動,推進腫瘤防治科普資源庫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行動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呼吸科和呼吸專業能力建設,配備肺功能儀、霧化吸入設施、氧療設備、無創呼吸機等設備。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登記報告工作制度并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為6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簡易肺功能儀并組織人員培訓,指導開展肺功能檢測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加強基層專業人員培訓,提高基層衛生機構對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篩查干預、健康管理、疾病監測等能力。(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貫徹實施國家慢性呼吸系統疾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指南或專家共識,指導全省醫療機構開展試點使用。(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組織開展的活動
組織開展世界慢阻肺日等主題宣傳日活動,開展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知識宣傳,推進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科普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動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引導35歲以上居民首診測血糖,將空腹血糖和餐后2小時血糖檢測納入人群體檢項目。利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轄區35歲以上高危人群開展糖尿病篩查。(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以高危人群為重點,開展患病風險評估和干預指導。指導基層醫療機構對糖尿病前期人群進行登記,開展生活方式干預,并提供免費的半年一次空腹和餐后2小時血糖檢測。(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指導全省規范開展糖尿病健康管理工作,力爭2021年實現全省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60%。(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貫徹實施國家糖尿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指南或專家共識,指導全省醫療機構開展試點使用。(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組織開展的活動
組織開展聯合國糖尿病日等主題宣傳日活動,開展糖尿病防治知識宣傳,推進糖尿病防治科普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五、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1.印發《云南省第五輪防治艾滋病人民戰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防艾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制訂《云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制訂《云南省餐飲服務單位合格碘鹽覆蓋率調查實施方案》、《世界衛生組織消除瘧疾認證云南省準備工作清單》。(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持續做好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鞏固疫情防控成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持續做好重點傳染病監測與有效處置,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提升傳染病監測報告質量,提高疾病監測敏感性和準確性。(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持續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以鄉鎮為單位疫苗接種率≥90%,落實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和漏種疫苗查漏補種工作。進一步規范全省非免疫規劃類疫苗管理,提高預防接種服務質量。(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代表國家接受世界衛生組織中國消除瘧疾認證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昆明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接受國家衛生健康委血吸蟲病傳播阻斷評估驗收。(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燃煤型、飲水型)、地方性飲水型砷中毒、克山病等重點地方病監測。(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7.落實新修訂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加強艾滋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貫徹。(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牽頭實施,省教育廳、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開展的活動
1.開展“4.26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推動落實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措施,鞏固消除瘧疾成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昆明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科學認識。(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2021年“12.1”世界艾滋病日系列宣傳活動。(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防艾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中醫治未病健康促進工程行動
(一)研究制訂的文件
1.制訂《云南省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措施》,制訂完善肺癌、中風病(腦梗死)、艾滋病、肺結核、登革熱等5項中西醫結合診療指南或專家共識。(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印發《云南省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醫保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積極爭取中醫治未病(中醫體質辨識)服務項目立項及合理確定價格。(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健全中醫藥康復服務網絡,實施中醫藥康復能力提升工程。(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建立健全中醫治未病服務體系,繼續推進省級中醫治未病中心項目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加大中醫非藥物療法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推廣使用力度。(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5.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中醫適宜技術試點,推廣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部分:其他重點工作
一、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實施“紅十字救在身邊”行動,有效提升公眾應急救護知識技能普及程度。(省紅十字會負責)
二、組織開展的活動
(一)開展健康教育“大講堂”活動,營造有利于提高群眾健康素養的社會環境。(省計劃生育協會負責)
(二)開展“青春健康”進校園活動,促進青少年健康意識。(省教育廳、省計劃生育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結合“5.29”會員活動日、“7.11”世界人口日、少數民族節日等,開展家庭健康主題推進活動。(省計劃生育協會負責)
(四)指導各級紅十字會開展“世界急救日”主題宣傳活動,科普應急救護知識,推動群眾性應急救護工作。(省紅十字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