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發〔2021〕10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部分省級管理事項的決定》(省政府第199號令),自2021年7月1日起,由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負責實施轄區內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省市場監管局不再受理上述區域企業的相關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特此公告。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