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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措施、優化審批服務的公告

   2021-08-06 453
核心提示:行政審批事項精簡材料清單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食品經營許可”、“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等21項涉企經營許可備案事項進行改革,優化審批服務,壓減審批時限,精簡審批材料,提高審批效率。

現將精簡事項予以公告,同時更新相關事項辦事指南。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資料。

附件:《行政審批事項精簡材料清單》

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08月05日

附件:行政審批事項精簡材料清單

序號 事項清單 事項類型 精簡材料清單 壓減后審批時限 實施部門
不再要求企業提供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等資料 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資料
1 食品經營許可 行政許可   區縣、開發區
2 藥品經營許可(零售) 行政許可   區縣、開發區
3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行政許可 20 區縣、開發區
4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其他行政權力   區縣、開發區
5 小餐飲經營許可 行政許可   區縣、開發區
6 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 行政許可   區縣、開發區
7 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行政許可 10 市級
8 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 其他行政權力     市級
9 進口藥品備案 其他行政權力     市級
10 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 其他行政權力   市級
11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 行政許可     市級
12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 行政許可     市級
13 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 行政許可     市級
14 科研和教學所需毒性藥品購用審批 行政許可     市級
15 科研、教學單位購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含對照品)批準 行政許可     市級
16 醫療用毒性藥品收購、經營企業批準 行政許可     市級
17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行政許可     市級
18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 行政許可   25 市級
19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 行政許可   25 市級
20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許可 行政許可   25 市級
21 計量器具型式批準 行政許可     市級


 
地區: 陜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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