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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農業農村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貴陽貴安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捕長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09 490
核心提示:按照“宣、巡、管、打”四步法,堅持“屬地管理、政府主導、部門監管、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職責明晰、市縣鄉共管、部門聯動、監管到位、巡管有效、執法有力”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在重點水域持續開展日常監管和專項聯合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鄉鎮自用船舶非法涉漁和涉漁“三無”船舶違法捕撈、銷售非法漁獲物等行為。全面營造“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的良好氛圍。

各區(市、縣)農業農村局、發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貴安新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服務中心,貴安新區直管區各鄉(鎮)農業(畜牧)中心:

現將《貴陽貴安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捕長效監管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貴陽市農業農村局 貴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陽市公安局 貴陽市財政局

貴陽市交通委員會 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陽貴安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捕長效監管工作方案

為切實保護貴陽貴安長江流域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和漁業資源,從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捕,根據《貴州省長江流域禁捕執法長效管理機制實施方案》(黔農發〔2021〕9號)、《貴陽貴安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筑府辦函〔2020〕70號)的要求,為著力鞏固“四清四無”工作成效,切實維護長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建立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實現貴陽貴安漁業生態資源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宣、巡、管、打”四步法,堅持“屬地管理、政府主導、部門監管、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職責明晰、市縣鄉共管、部門聯動、監管到位、巡管有效、執法有力”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在重點水域持續開展日常監管和專項聯合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鄉鎮自用船舶非法涉漁和涉漁“三無”船舶違法捕撈、銷售非法漁獲物等行為。全面營造“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的良好氛圍。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日常監管

1.加強船舶管理。涉及有鄉鎮自用船舶的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貴州省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鄉鎮自用船舶管理,嚴格按照“用途不變、只減不增”的原則,按照“統一著色、統一編號、統一登記”規范鄉鎮自用船舶的發證程序,建立完善自用船舶臺賬。登記造冊的鄉鎮自用船舶實行縣級主要領導包保鄉(鎮)、鄉(鎮)主要領導包保船的分級負責制。

鄉鎮自用船舶非法涉漁的,由鄉鎮自用船舶所屬鄉(鎮)政府取消鄉鎮自用船舶證號,并依法移交地方漁政執法部門按涉漁“三無”船進行處理。交通運輸船舶參與非法捕撈、運輸非法漁產品活動的按程序移交地方漁政執法部門處理。

2.加強漁具管理。農業、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各區(市、縣)每月定期對漁網具生產廠家、電商平臺、銷售店鋪等市場主體開展清查工作,嚴厲打擊制造和銷售“電毒炸”工具、禁用漁具以及發布非法廣告信息等違法行為。各區(市、縣)要建立漁具經營門店管理臺賬,落實漁具經營門店主體責任,簽訂合法經營承諾書。

3.加強重點人員管控。公安、農業執法部門要梳理2018年以來因非法涉漁受到行政及刑事處罰的人員情況,建立臺賬,實行重點監管;各區(市、縣)涉及鄉鎮、貴安新區直管區各鄉(鎮)要將退捕漁民、長期涉漁人員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對重點監管人員,要開展走訪了解情況,強化禁漁政策宣傳教育。

4.加強運輸環節監管。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按照“五個禁止”的要求,采取重點路段、碼頭設卡,流動巡邏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管,持續強化港口碼頭管理,嚴厲查處運輸環節非法涉漁行為。

5.加強銷售環節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水產品經營(加工、銷售)主體建立完善水產品經營、加工、銷售場所涉漁產品的進貨臺賬,組織簽訂合法經營銷售承諾書。督促各區(市、縣)每月要組織開展對水產品交易市場、涉漁餐飲場所、電商平臺涉漁交易不少于1次巡查工作。

6.加強休閑垂釣管理。各區(市、縣),貴安新區直管區各鄉(鎮)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情況劃定并公開“禁釣區”及“垂釣區”,在禁釣區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釣行為,在垂釣區嚴格落實垂釣者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單鉤)的要求,并嚴厲查處禁用的釣具、釣法、釣餌行為。

(二)持續開展常態化巡查

按照“市縣鄉分級負責、常態化監督巡查、全方位巡管到位”的工作要求,市、縣兩級禁捕退捕工作專班每季度要開展一次監督巡查或暗訪巡查,重點查驗各級各職能部門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鄉鎮自用船舶規范管理等工作;市、縣兩級職能部門每月要開展不少于1次常態化監管巡查;縣級農業漁政執法部門每周開展不少于1次的巡查,每季度對轄區重要水域和天然湖庫開展巡查覆蓋面需達100%;重點水域鄉鎮每周不少于1次巡查檢查,每月對轄區鄉鎮自用船舶、重要水域和天然湖庫開展巡查覆蓋面需達100%;各級各部門在開展巡查和暗訪工作時要建立巡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市工作專班和市級職能部門要督促相關區(市、縣)完成整改,縣級專班和縣級職能部門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按程序依法依規及時解決,并建立巡查整改臺帳。

(三)持續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各區(市、縣),貴安新區直管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專項執法、部門聯合執法以及跨區域聯合執法統籌力度,堅持以“零容忍”態度重拳出擊,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的工作要求,堅決遏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售賣違法行為,持續保持打擊非法涉漁行為的高壓態勢。縣級農業農村局要牽頭組織公安、市場監管、交通、水務等部門和鄉鎮政府,制定聯合執法工作方案,整合執法裝備人員力量,每兩月組織一次禁捕聯合執法工作。

1.嚴厲打擊“電毒炸”。公安部門要拓寬線索來源渠道,嚴厲查處“電毒炸”違法犯罪行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遏制“電毒炸”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漁業資源。

2.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各級各部門在巡查中發現非法捕撈涉漁的,一經查實應立即移送農業農村部門,達到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對使用禁用漁法漁具等嚴重危害漁業資源違法行為的,農業漁政執法部門要從重處罰。對使用禁用漁具以及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等嚴重危害漁業資源違法行為達到“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條件的,應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嚴厲打擊非法交易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對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烏江野生魚”等為噱頭的營銷行為要全面清理。對查獲的非法捕撈案件,市場監管、公安部門要徹底查清禁用漁具來源、漁獲物去向,深挖積案隱案,徹查關聯犯罪,對指向明確的非法捕撈違法犯罪線索,要逐條落查,全面查清犯罪事實,確保查細查實、打深打透。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施十年禁漁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加強領導,及時梳理轄區內的禁漁工作重點,落實責任。制定長效工作方案,將禁捕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和河長制目標任務考核體系,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區(市、縣)政府要落實禁漁工作主體責任,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資金用于禁漁工作,同時切實加大縣級財政資金投入,將漁政執法機構人員經費、漁政執法裝備配備和運行經費、有獎舉報等相關工作資金需求納入地方財政保障。要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管,建立嚴格的資金監管制度,確保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加強隊伍建設。按照“有人員、有編制、有經費、有辦公場所”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漁政執法隊伍保障。各區(市、縣)、貴安新區直管區各鄉(鎮)要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見》《貴州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貴州省長江流域漁政執法能力建設方案》等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機構人員需求,夯實市縣漁政機構和人員編制工作保障。同時,綜合考慮公益崗位托底安置就業困難退捕漁民和禁捕水域漁政執法監管需求,發揮退捕漁民熟悉水情魚情優勢,組建規模適度、架構合理的協助巡護隊伍。

(四)加強裝備建設。綜合考慮重點水河流長度、湖泊面積、水情特點、監管任務等因素,按照《全國農業執法監管能力建設規劃(2016-2020年)》(農計發〔2016〕100號)《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基本裝備配備知道標準》(農法發〔2019〕4號)以及相關文件標準和要求,在禁捕水域配置建設一批漁政執法船艇、無人機,要充分借助貴陽大數據產業優勢,在重點水域重點部位安裝視頻和雷達監控系統,提高現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開展禁漁工作推進不力、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的部門及相關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對存在涉漁違法犯罪案件該查不查或查處不到位、該移送不移送、該立案不立案,造成環境嚴重破壞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地區: 貴州 貴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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