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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寧藥監綜發〔2021〕18號)

   2021-08-24 609
核心提示: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2021年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圍繞“兩品一械”監管中心工作和全域創建“食品藥品安全區”等重點任務,不斷加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執法監管領域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加強藥品監管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重大決策信息公開,拓寬與公眾互動渠道,加大工作保障和監督力度。

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現將《2021年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處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也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自治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寧政辦發〔2021〕23號)安排部署,圍繞“兩品一械”監管中心工作和全域創建“食品藥品安全區”等重點任務,不斷加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執法監管領域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藥品監管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全面做好規劃信息公開。在編制《寧夏藥品安全及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期間,利用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等便于社會公眾知曉的途徑,公布規劃草案,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規劃編制完成后,主動公開規劃信息,并及時開展規劃實施和宣傳解讀。

(二)進一步做好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嚴格貫徹落實《關于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查信息報告公開制度的通知》《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質量抽檢工作實施辦法》《行政執法公示事項清單》等要求,充分發揮信息化手段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監督檢查信息、抽檢信息等公開工作。繼續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

(三)繼續做好財務信息公開。在本局門戶網站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做好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及招標信息公開;穩妥推進績效評價結果和報告向社會公開。

(四)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部門職責和辦理流程,不斷提升全局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提升辦理效率。全面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規范》,規范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各個環節工作。嚴格界定不予公開范圍,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轉化為主動公開常態審查機制,符合主動公開條件的及時公開。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收費要求和具體標準,依法保障申請人合理信息獲取需求。

二、加強重大決策信息公開

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完善重大決策公開機制,結合2021年全區藥品監管工作要點,梳理涉及全區藥品安全監管方面的重要政策或規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審查,形成我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及時在本局門戶網站發布。列入我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事項,要按照程序流程和時限辦理。繼續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公開和相關政策解讀工作。

三、拓寬與公眾互動渠道

利用本局門戶網站的領導信箱、答疑解惑、投訴舉報等欄目以及政務新媒體等渠道,收集網民對監管信息公開、政策文件解讀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群眾和企業關于本局相關職能問題的咨詢,按流程做出相應答復。利用我局“藥安早知道”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平臺,大力宣傳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科普知識和監管動態。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年度監管工作情況。

四、加大工作保障和監督力度

(一)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將各項公開要求融入日常業務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水平。

(二)加強日常維護。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健全法定主動公開專欄,并加強日常檢查、維護和更新工作機制,杜絕錯鏈、斷鏈和內容混雜。

(三)強化培訓評估。組織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培訓,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為重點培訓內容,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不斷增強全局政務公開工作責任意識,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務公開社會評議機制,適時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局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質量和效果開展獨立評價,結合評價結果整改優化,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地區: 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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