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廳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新《安全生產法》已于2021年9月1日開始施行。為貫徹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安全生產法〉宣貫方案的通知》(桂安委辦〔2021〕83號)有關工作部署,現就全區生態環境部門在系統內做好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我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系統內宣貫新《安全生產法》,促使本單位職工特別是執法人員了解和掌握新《安全生產法》,并在業務工作中督促被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學習新《安全生產法》。
二、工作方式和內容
(一)全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新《安全生產法》。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安排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新《安全生產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由廳機關黨委牽頭、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配合;各市生態環境局自行安排)
(二)在本部門網站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傳。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和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在本部門網站發布新《安全生產法》貫徹實施的新聞,并提供新《安全生產法》全文或相關內容鏈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由自治區環境信息中心牽頭、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配合;各市生態環境局自行安排)
(三)在本部門辦公場所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傳。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實際,在本部門辦公場所懸掛宣傳標語、掛圖、海報,組織職工自行在線上觀看新《安全生產法》宣傳視頻(網站鏈接見附件),有條件的可布置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專題展板。(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機關大院由廳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本單位范圍宣傳;各市生態環境局自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明確各項宣貫活動負責人,保證各項活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到位,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各市生態環境局要組織轄區縣級生態環境局同步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工作。
(二)納入業務,統籌推進。在環境安全檢查工作中將新《安全生產法》的宣貫情況作為檢查內容,確保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與各項工作統籌協調推進。
(三)認真總結,及時報送。2021年12月20日前,請各市生態環境局將本市2021年宣貫活動工作總結和2022年宣貫活動工作計劃報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請廳機關服務中心、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將本單位上述工作開展情況材料報送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聯系人:黃捷、張晶;聯系電話:0771-5773641、5773647。
附件:新《安全生產法》線上培訓登入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新《安全生產法》線上培訓登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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