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局),省質檢院、省危化所:
《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省市場監管局2021年第11次局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下同)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工作,創新監管機制,督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持續保持穩定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和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以及商事制度改革、《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成都市及7個區域中心城市實施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號)等相關規定要求,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以下簡稱證后監督檢查)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轄區內已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獲證企業)所開展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包括日常監督檢查、例行檢查、飛行檢查等。
日常監督檢查是指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有計劃地對本轄區內獲證企業所開展的實地檢查;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許可有效期屆滿延續換證、減項、名稱變更的獲證企業開展的承諾核查;對有效期屆滿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作出保證質量安全承諾,確定免實地核查的獲證企業開展的監督核查;對獲證企業檢查問題整改情況的復查。
例行檢查是指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取得生產許可發證、遷址、增項以及生產條件發生變化等情形開展的首次監督檢查。
飛行檢查是指對獲證企業依法開展的不預先告知的有因監督檢查。
第三條證后監督檢查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問題導向、屬地負責、閉環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證后監督檢查應當按照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要求,做好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第五條實施證后監督檢查不得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業財物、謀取不當利益。
第六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全省證后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擬制年度監督檢查重點和計劃。
市(州)、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證后監督檢查計劃;組織實施證后監督檢查工作;督促獲證企業問題整改,開展整改問題復查;匯總上報證后監督檢查情況及結果;移交違法違規線索。
第七條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證后監督檢查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管理,并配備必要的錄音、錄像、便攜式信息化終端等設備。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八條日常監督檢查和飛行檢查,應有2名以上監管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省、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日常監督檢查和飛行檢查,獲證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派監管人員參加檢查。
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許可有效期屆滿延續換證、減項、名稱變更的,對有效期屆滿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作出保證質量安全承諾確定免實地核查的獲證企業,應當在企業獲證后60日內對企業實施監督檢查。
第九條例行檢查應在企業獲證后30日內組織實施,由2名以上監管人員和2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成都市及7個區域中心城市(瀘州、德陽、綿陽、樂山、南充、宜賓、達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本轄區內獲證企業實施檢查,其余市(州)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檢查。
第十條實施證后監督檢查時,檢查人員應送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通知書》(見附件1)。
證后監督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及時匯總檢查情況,填寫日常監督檢查記錄表(見附件2)或例行檢查記錄表(見附件3),若檢查發現問題還應填寫整改通知書(見附件4)。檢查記錄表、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企業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檢查人員對監督檢查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證后監督檢查發現企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將違法違規線索移交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第三章檢查內容
第十二條證后監督檢查以告知承諾事項、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等為主要內容。
第十三條日常監督檢查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證照;
(二)基本生產條件;
(三)重要原材料(零部件)進貨驗收;
(四)生產過程控制;
(五)產品出廠檢驗;
(六)遵守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可以結合企業最近一次年度自查報告進行。
第十四條例行檢查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證件材料;
(二)人員能力;
(三)企業環境與場所;
(四)生產和檢驗設施設備;
(五)過程控制;
(六)質量管理體系。
例行檢查內容分為關鍵項和一般項。檢驗報告、生產和檢驗設施設備、原料控制、質量管理體系等內容為關鍵項,其他內容為一般項。
第十五條飛行檢查根據事因,有針對性地確定檢查內容,采取“四不兩直”工作方式。
第十六條證后監督檢查過程中,必要時可對獲證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其檢驗結果作為評判企業是否持續保持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的依據之一。
第四章檢查結果處置
第十七條日常監督檢查或飛行檢查發現問題的,應明確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督促企業整改,并將復查整改情況逐級上報至組織證后監督檢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復查可以通過現場檢查、材料核查等形式實施。
第十八條例行檢查結果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一)“符合”:是指現場檢查情況與企業承諾相符的情形。
(二)“基本符合需整改”:是指現場檢查情況與企業承諾沒有關鍵項不符合的情形。
(三)“不符合”:是指現場檢查情況與企業承諾存在關鍵項任一不符合的情形。
第十九條對例行檢查結果為“基本符合需整改”的獲證企業,應按要求和時限進行整改,整改完成情況應書面報告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例行檢查結果為“不符合”的獲證企業,應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條對監督檢查整改符合規定要求的,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建立監管檔案或數據庫,實施差異化監管。
第二十一條例行檢查核實企業報送材料不符合實際,生產和檢驗設施設備不符合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發現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完全不具備生產條件等騙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出書面撤銷建議(見附件5),逐級上報至作出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二條對例行檢查結果為“基本符合需整改”且企業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要求的,或對例行檢查結果為“不符合”且責令整改仍不符要求的,應當提出書面撤銷建議,逐級上報至作出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三條證后監督檢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作出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撤銷許可建議:
(一)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生產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生產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生產許可決定的;
(四)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生產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生產許可的其他情形。
獲證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管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撤銷。
第二十四條對獲證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需要予以改正的,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跟蹤改正情況。
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或違法違規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依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證后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系統性、區域性或者行業性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報告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上級市場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組織指導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置,并根據需要開展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證后監督檢查發現被檢查企業或者有關人員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要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第二十八條證后監督檢查發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專業技術組織(機構)及其有關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21年12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2020年6月18日印發的《關于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全覆蓋例行檢查工作的通知》(川市監辦〔2020〕60號)同時廢止。
附件: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通知書
2.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日常監督檢查記錄表
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例行檢查記錄表
4.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整改通知書
5.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撤銷行政許可建議書
附件下載: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通知書等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