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進口凍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風險,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依據《廣東省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于加強經廣東省口岸入境的進口冷鏈食品管控有關事項的通告(2021年第225號)》,結合《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強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和《深圳市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專班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深市監通告〔2021〕31號)的有關規定,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進口凍品集中監管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擴大進口凍品納管范圍
自2021年12月1日起,從深圳及國內其他各港口碼頭提柜離港并原柜進入深圳儲存、加工、銷售、倒箱過車的進口凍品(含肉制品、水產品以及水果、面團、薯條、黃油、冰激凌等0℃以下保存的進口冷凍食品,下同),在儲存、加工、銷售、倒箱過車前應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取得集中監管倉出具的出庫證明。從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柜離港并直接原柜運往外地的進口凍品,無需進入集中監管倉,在市內不得違規停留、開箱、卸貨或倒箱過車。
二、啟用新的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
自2021年12月1日起,啟用深圳市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鹽田),運營單位為深圳市深農冷鏈有限公司,地址為深圳市鹽田區鹽田港22米大道。由深圳市友信崧鋒實業有限公司運營,位于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上李朗社區平吉大道78號友信食品城的深圳市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龍崗)繼續運行。
三、調整進口凍品納管財政資金支持方式
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進口凍品在集中監管倉的核酸檢測綜合服務、搬運消毒綜合服務費用由貨主承擔,市政府對核酸檢測綜合服務、搬運消毒綜合服務費用予以補貼,補貼資金按程序撥付至集中監管倉運營單位及檢測機構。其中,進口凍品在集中監管倉的核酸檢測綜合服務費用貨主自費20元/樣,搬運消毒綜合服務費用貨主自費64.24元/噸。
進口凍品抽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凍品按有關規定分級分類處理,相關應急處置產生的人員、產品、環境擴大抽樣核酸檢測以及陽性凍品隔離封存、無害化處理的費用仍由市政府全額補貼,其他費用由貨主承擔。
后續根據疫情防控實際,適時研究調整納管費用。
四、其他事項
(一)依據《深圳市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專班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深市監通告〔2021〕31號)開展倒箱過車的指定場所,自2021年12月1日起,停止倒箱過車作業。
(二)《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強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和《深圳市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專班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深市監通告〔2021〕31號)的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三)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凍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而不進入,或直接運往深圳市外的進口凍品違規停留、開箱、卸貨、倒箱過車等情形的,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