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應急管理局,長白山管委會應急管理局,梅河口市應急管理局,有關中省直企業:
為指導全省化工、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油氣開采、油氣長輸管道企業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省應急管理廳組織制定了《吉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等單位制定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工作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監督指導轄區內相關企業認真學習,結合自身實際依法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11月30日
吉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等單位制定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工作指南(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吉林省范圍內的化工、醫藥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煙花爆竹、油氣開采、油氣長輸管道企業(以下統稱各有關單位)。
二、制定原則
各有關單位應結合規模特點、組織架構和內部運行管理模式等自身實際,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明確董事長、總經理等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負責人、一般從業人員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工作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各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負直接責任,必須親自組織制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帶頭自覺執行責任清單的規定,經常或定期檢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的落實情況,獎優罰劣,并根據業務要求和各崗位實際,不斷健全完善本單位各崗位全員安全責任清單。
(二)堅持嚴守法定職責。必須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將各項法定職責明確落實到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中。
(三)堅持全員定責。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組織全員參與責任清單的制定,做到人人都是規則的制定者和執行者,真正使責任清單的覆蓋范圍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人人定責,不留死角。
(四)堅持體系思維。責任清單的編寫要做到上下配套、層層分解、逐級銜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從頂層到基層實現上下接口順暢,一級對一級負責,無縫銜接。
(五)堅持歸口管理。要明確責任清單的制定和實施的歸口管理部門,并落實到部門責任清單中。發揮協調各方、控制環節、把握標準、強化指導的作用。
(六)堅持依規發布。認真研究確定責任清單的編制程序和發布程序,清單發布后要加強宣貫和培訓,強化全員安全履職意識,實現全員掌握、入腦入心。
(七)堅持嚴格考核。要建立責任清單落實情況的考核機制,明確牽頭考核的責任部門,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嚴格兌現獎懲,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八)堅持持續改進。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修訂完善制度,組織機構和人員變更、業務領域發生變化等要及時修訂,將責任清單修訂納入常態化、規范化管理,定期組織評審、定期修訂完善。
三、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參考內容
(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組織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2.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確定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技術負責人;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6.組織建立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和審查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協調本單位各相關機構安全生產工作事宜;
7.每年度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8.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依法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
9.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負責管控重大風險,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制度;
10.建立健全本單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承擔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包保責任,并指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
11.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1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13.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14.加強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修等特殊作業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17.建立健全本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帶頭參與領導帶班,組織制定并實施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1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
1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責任。
1.監督檢查“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的落實,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和日常監督的責任;
2.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監督考核本單位其他分管領導、各部門、各崗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4.主持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工作,監督指導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與制修訂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和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并提出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研究、討論和通過的安全生產工作議題;
6.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檢查、總結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判、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7.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8.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落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并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較大風險的管控工作;
9.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0.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11.組織制定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本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的審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12.組織制定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修等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
13.每年至少組織參加1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按照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本單位負責的事故調查處理;
14.提名分支機構和工程項目派駐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5.對本單位人員職務晉升、表彰獎勵候選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對從業人員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經批評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處理意見并監督落實;
16.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三)分管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并監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
4.按照主要負責人指派,擔任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技術負責人,并履行相應安全職責;
5.按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本單位構成重大風險的特殊作業安全措施;
6.組織制定工藝操作規程、工藝卡片,監督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7.組織開展啟動前安全檢查、生產操作、工藝調整、開停車、工藝變更等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評估,采取削減和控制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8.每年至少組織參加1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四)分管機動設備、工程項目工作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檢維修作業規程,并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并監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
4.按照主要負責人指派,擔任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技術負責人,并履行相應安全職責;
5.按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本單位構成重大風險的特殊作業安全措施;
6.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落實項目“三同時”工作要求;
7.組織開展項目工程質量驗收;
8.組織開展機、電、儀設備日常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各類設備安全生產問題;
9.組織檢維修、項目建設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評估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采取削減和控制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10.組織審核檢維修和建設項目承包商安全生產資質,并組織對承包商安全生產合同條款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每年至少組織參加1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12.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五)分管發展規劃、科研開發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并監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
4.組織審核年度安全投入資金預算,做到專款專用,并監督執行;
5.優先選用先進、成熟、安全的工藝技術,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監督落實小試、中試試驗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6.負責組織本單位各類項目前期立項、可研、基礎設計,執行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設計標準和規范,審核可研、設計單位準入資質,從源頭控制安全生產風險,保證各類項目設計的本質安全;
7.組織項目前期工作,落實安評報告要求及HAZOP分析等提出的安全生產建議措施;
8.組織項目后評價,對項目預定達到的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價;
9.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10.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六)分管人事、培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并監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
4.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監督、檢查計劃落實情況;
5.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應急組織機構,按規定設置崗位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員,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6.組織開展崗前培訓、考核,保證員工、實習人員及其他外來人員具備上崗條件,并監督檢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
7.組織人事部門查處員工、實習人員及其他外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8.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七)分管物資供應、營銷、物流工作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組織分管部門、車間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采購、營銷、物流等相關服務商、承包商安全生產資質審核,組織對安全生產合同條款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嚴格履行招投標程序,做好安全條件確認;
3.組織開展物流系統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對公路、鐵路等物流運營過程中安全生產風險采取削減和控制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4.組織開展采購、營銷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控制,保證采購物資質量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5.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從業人員資質審查,保證危險化學品營銷和運輸合法合規管理;
6.每年至少組織參加1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7.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八)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參與本單位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督促本單位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并進行考核;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5.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6.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和管理;
7.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8.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9.組織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10.制定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承包、承租單位及人員的相關資質進行審核、監管;
11.對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修等現場作業情況進行抽查監督;
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并監督實施;
13.參與制修訂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15.組織或參與由本單位調查的生產安全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16.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17.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九)生產、技術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5.按職責權限參與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演練工作,組織事故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6.負責組織新、改、擴建生產裝置投用前安全檢查和試生產工作,監督問題的整改落實;
7.負責生產技術、工藝控制的安全生產管理,評估生產過程中工藝安全風險,開展日常檢查,及時糾正和整改生產控制上存在的隱患;
8.組織確定管理職責范圍內危險作業,制定作業許可管理程序,監督、檢查和考核作業許可執行情況;
9.組織編制、修訂、審查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和考核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10.負責工藝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風險管理;
11.負責監督檢查物資采購質量及產品質量;
12.負責裝置開停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
13.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機動設備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檢維修作業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5.負責組織設備、電氣、儀表專業審核及日常檢查;
6.負責審核檢維修承包商安全環保資質,對檢維修過程中承包商的安全施工進行管理;
7.負責機電儀等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環保管理;
8.負責公司日常檢維修、大檢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9.負責設備、設施檢修質量和驗收管理;
10.負責設備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隱患治理項目、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落實情況;
12.按職責權限參與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演練工作,組織事故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13.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財務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負責安全生產資金預算、投入、會計核算等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落實到位;
5.負責監督安全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和防暑降溫及其他安全費用支出的管理與控制,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6.負責落實應急設施、演練和救援所需經費,并納入年度預算計劃;
7.負責督促安全生產經營費用、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收繳、使用及相關會計核算,并保證專款專用;
8.負責保障安全隱患治理資金和應急資金及時到位,組織所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投保和理賠;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二)發展規劃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負責組織、協調工程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5.負責安全隱患治理項目論證、審批、計劃下達及后評價工作;
6.負責項目可行性研究、基礎設計、技術等服務類招標及對外設計委托、技術合同、工程設計合同中安全生產協議的簽訂與管理,審核設計單位準入資質,從源頭設計上控制安全風險;
7.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本企業總體發展規劃;
8.負責將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評價、檢測費用納入投資預算,并監督實施;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三)人事、培訓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負責本企業及所屬各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明確崗位人員工作職責;
5.負責組織對本企業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6.負責組織開展員工勞動合同中的安全合同條款簽訂工作;
7.負責依據績效合同管理要求在合同書中明確安全生產考核內容;
8.負責工傷社會保險工作,并落實工傷待遇;
9.負責人員、崗位、作息時間變更過程中的安全風險管理,人員上崗、換崗、崗位運行模式變化時評價其變更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影響;
10.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編制及實施;
11.組織關鍵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能力評價工作,把安全環保工作業績作為干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12.參與本企業負責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分析工作,在權限范圍內依據事故調查結果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和考核兌現,并對所屬單位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四)工程項目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負責建設項目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審核、承包商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5.負責組織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商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監督、檢查、考核執行和落實情況;
6.監督、檢查承包商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
7.負責項目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審查建設項目施工方案、應急預案和施工風險評價并進行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8.負責在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過程中落實“三同時”,組織開展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9.負責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10.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救援,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11.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物資供應部門主要負責人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組織制定設備采購與供應相關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物資供應和調配;
3.貫徹執行倉庫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等有關規定;
4.負責按照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5.負責組織承運商、供應商市場準入資質、業務資質、安全資質等審查;與承運商簽訂安全協議,及時告知有關安全要求,明確安全責任;
6.參與應急救援演練和事故搶險救援,落實企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和搶險救災設備;
7.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六)銷售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負責組織修訂完善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對危險化學品、劇毒品、易制毒品、放射性物品銷售過程的合規性負責;
4.組織對本部門安全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計劃,并及時治理整改;
5.負責參與對承運商的安全資質審查,對承運商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管和教育培訓考核;
6.參與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十七)交通運輸、物流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場內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作業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制定交通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負責組織本單位交通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和交通違章行為按規定及時處理;
6.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保險管理工作;
7.對本單位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進行內部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建立交通事故檔案,并負責交通事故統計報告;
8.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八)環保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依法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5.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6.負責組織或參與本單位環保設施、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7.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九)消防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制定本單位消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組織消防演練;
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檔案,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6.協調新建、擴建、改建及內部裝修工程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施工監督檢查和消防驗收;
7.管理或協調指導專職、義務消防隊伍工作;
8.負責企業內部火災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并負責火災事故統計報告;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十)職業健康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如實記錄;
4.負責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制訂員工職業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5.負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定期監測和檢查工作;
6.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十一)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責任。
1.車間主任是車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本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本車間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
2.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的貫徹執行,做到車間生產與安全生產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聽取安全員工作匯報,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4.嚴格執行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車間安全生產問題隱患,組織整改落實;
5.組織擬定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年度、季度、月計劃;
6.組織擬定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做好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7.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的措施計劃;
8.定期組織車間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預判活動,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直至消除;
9.加強設備裝置的檢修維護,嚴格執行檢維修作業安全制度,保證設備、安全裝置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10.本車間有重大危險源的,擔任重大危險源操作負責人,并履行相應安全職責;
11.執行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派員現場監督,督促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12.對車間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修等特殊作業,按職責權限下達作業指令,指派專人進行現場作業監護;
13.對車間的生產裝置、重要設備設施逐一組織制定并落實管控措施;
14.加強班組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班組長安全培訓;
15.本車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事故初期應急救援;
16.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十二)車間生產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
1.協助車間主任組織制定并實施本車間的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修訂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工藝變更方案、安全生產管理方案等生產文件;
2.組織落實員工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考核,檢查新入廠員工安全教育工作;
3.組織貫徹執行工藝操作紀律和規程,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負責組織車間范圍內的作業環節的監管,組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5.定期召開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6.負責組織安全檢查,負責落實大檢修及臨時搶修施工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二十三)車間設備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本車間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對本車間職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3.負責本車間設備的安全管理和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4.負責車間基建工程、技改工程和檢維修項目安全措施檢查落實,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時驗收安全設施項目;
5.負責落實本車間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組織落實作業環節的監管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7.組織本車間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計劃。
(二十四)車間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編制本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2.接受安全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取得資質證書;
3.協助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職人員的安全教育,指導、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4.參加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更方案的審核,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衛生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
5.負責對直接作業前的風險評估和危險因素識別,并督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辦理作業票證;
6.負責本車間安全設施、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組織員工職業健康體檢;
7.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8.深入現場檢查,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車間無法整改的要及時上報;
9.在車間主任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確定本裝置(部位)的風險點,并繪制出風險點分布圖;
10.負責編制本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并檢查落實;
11.參與編制、完善本車間事故預案,并組織事故預案演練;
12.參加車間(裝置)各類事故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及時上報車間發生的事故事件。
(二十五)車間工藝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接受安全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取得資質證書;
2.具體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生產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3.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上報;
4.參加工藝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審查;
5.負責制定本車間裝置檢修、停工、開工安全技術方案,并檢查監督方案執行情況;
6.負責直接作業前的工藝風險評估和危險因素識別,提出有效防護措施,辦理作業票證;
7.及時報告本單位發生的生產或與生產有關的事故,并參加調查、分析。
(二十六)車間設備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接受安全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取得資質證書;
2.具體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培訓,以及相關特種設備取證,組織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3.每天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和整改,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上報;
4.參加設備改造、設備操作條件變更方案審查;
5.負責制定本車間裝置停工檢修安全技術方案,并監督檢查方案執行情況;
6.負責直接作業前的設備風險評估和危險因素識別,提出有效防護措施,辦理作業票證;
7.及時報告與設備有關的事故,參加與設備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
(二十七)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
1.接受安全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取得資質證書;
2.每天召開班前會,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組作業區域的主要安全生產風險點、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做好技術交底;
3.加強班組安全培訓,督促班組人員熟知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負責職責范圍內直接作業的監護;
5.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組織開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或交接班檢查,對班組作業區域進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6.組織開展崗位練兵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7.督促班組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以及消防、氣防器材;做好在崗員工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等狀態監控,防范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
8.對作業中發生的險情、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事故初期應急處置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本崗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風險組織評估,合理配置資源,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4.組織開展專業安全工作檢查,并對安全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
5.組織編制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按照總體或專項預案要求,組織或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會議、檢查、比賽、培訓、預案演練等活動;
7.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十九)車間內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接受安全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質證書;
3.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
4.上崗按照規定著裝,熟練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5.做好設備維護,按時進行內操系統的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6.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7.做好崗位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及設備設施完好情況;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9.查找發現裝置運行存在的安全隱患,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按照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三十)車間外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接受安全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取得資質證書,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
3.執行安全生產調度指令,嚴格執行工藝技術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做好各項記錄;
4.當班期間要勞保著裝,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5.負責在崗期間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消氣防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
6.做好班前預檢,做好崗位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及設備設施完好情況;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8.做好直接作業環節的監護工作,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9.熟練掌握各類現場應急處理預案,參加班組事故演練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理;
10.按時巡檢,查找發現裝置運行存在的安全隱患,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按照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