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下達2010年度第三批省級食品和化妝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風險監測任務的通知(閩質監食〔2010〕540號)

   2010-09-18 845
核心提示:  省質檢院:  為加強我省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風險監測工作,根據衛生部等六部委《關于印發201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省質檢院:

  為加強我省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風險監測工作,根據衛生部等六部委《關于印發201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及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2010年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精神,省局制定了《2010年度省級食品、化妝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風險監測任務(第三批)》(以下《監測方案》,詳見附件),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風險監測的產品品種及項目

  針對4種食品及原料、6種化妝品、7種食品相關產品開展風險監測,具體監測產品品種及監測項目、探索性項目、監測批次、完成期限詳見附件。

  二、風險監測樣品采集及檢驗要求

  (一)根據省局《監測方案》規定的監測批次及時限要求,按照大、中、小企業兼顧的原則,制定采樣實施方案,確保采樣的科學性和代表性,并按期完成風險監測任務,如實出具風險監測報告、上報風險監測結果。

 ?。ǘ┰瓌t上應在生產企業采集樣品,優先采集鄰近采樣日生產的產品(生產日與采樣日間隔一般不超過3個月);對在流通環節采集的本省企業生產的樣品,應經生產企業確認。

  (三)采樣時,應按省局制定的新版《福建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定期檢驗/復查抽樣單》格式,真實、完整地填報受檢產品、受檢單位等信息。同時,應向企業出示加蓋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印章的《風險監測采樣任務書》并向企業支付樣品費,索取正式憑證。

 ?。ㄋ模┍O測樣品應至少保留6個月。

  三、風險監測信息報告

  (一)對檢出非食用物質和致病菌等高風險項目以及可能嚴重影響加工食品安全的問題產品及原輔料,應在結果確認后24小時內報告省局食品處。

  (二)對監測項目,應形成風險監測報告并上報省局食品處;對探索性項目,僅上報監測結果。

 ?。ㄈ╋L險監測任務完成后,應組織開展風險監測信息分析研判工作,重點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區域性和系統性問題,形成風險監測分析總結報告,提出改進和加強風險監測工作建議,上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四、其他事項

 ?。ㄒ唬╋L險監測所發生檢驗費、買樣費由省局計財處統一核撥。

 ?。ǘ﹫绦兄杏龅絾栴}請及時與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聯系。聯系人:李錦華,聯系電話:0591-87834941,郵箱:lijh@fjqi.gov.cn。

  附件:   2010年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方案(第三批)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地區: 福建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