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經委(商務委、科經委)、各直屬(歸口)單位、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滬委辦發〔2021〕42號)和《上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21〕4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消防、應急和反恐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認識形勢任務,切實落實安全責任
歲末年初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敏感時段,又值氣候寒冷,各類風險隱患疊加,歷來是事故高發期。今年受“拉尼娜”現象影響,冬春季氣溫整體偏低,目前新一輪寒潮天氣過程將自北向南影響我國中東部地區,極有可能出現雨雪、冰凍等災害性極端天氣,進一步加大道路運輸、能源供應壓力,風險隱患隨之增多。同時,年初歲末的歡慶氛圍容易滋生麻痹松勁情緒和僥幸心理;還有一些企業為突擊完成年終任務、生產指標,加大生產密度,容易出現“趕工期、搶進度”現象,從而加大安全風險。
各單位必須充分認識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和極端重要性,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落實防風險、保安全的主體責任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目標、關鍵環節、時間節點,精準治理、分類施策、綜合防控,有效防范風險隱患,堅決遏制亡人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和城市平穩運行。
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切實強化風險管控
一是強化火災風險防控。落實廠房、倉庫、實驗室、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管理排查,加快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健全管理制度,嚴防“帶險運營”。落實危化品管理,加強生產設備冬季防凍保護,加快老舊消防設施改造,明確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置的管理人員和具體責任。落實電化學儲能電站風險自查,重點檢查儲能場所、電池本體和管理系統、安防設施等方面運行情況,并及時報告。落實煙花爆竹管控規定,自覺按照監管部門提出的檢查整改要求落實整改。
二是強化停復工安全管理。狠抓元旦春節期間安全要求落實,節前要對機械設備、消防器材、電氣線路等進行檢查,采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保證應急預警控制聯動系統在停工停產期間正常工作。節后要按照“先排查、后復工復產”的原則,對所有電氣線路、機械設備、儀表、管道、閥門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和確認。對節后返崗員工,要進行安全知識再培訓、再教育;對換崗和新從業人員,要做到培訓合格才能上崗。要合理安排工期,堅決杜絕為“趕工期、搶進度”忽視安全的現象發生。
三是強化反恐怖工作落實。落實人員密集場所“防沖撞”車阻裝置等設施安裝和檢查,確保防范確實有效。做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值班監看、保存使用、運行維護工作,保障系統正常運行。強化加油站及油庫運行管控,嚴格執行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規定。嚴格無線電反制設備使用和執法,確保重要行業專用頻率使用安全。
三、著力加強應急保障,切實防范極端情況
堅決貫徹市政府“三個確保、一個堅持”(確保居民生活用電不受影響、確保重要用戶用電需要、確保城市運行和電網安全有序,堅持限電不拉電)要求,全力以赴保障電力迎峰度冬。市電力公司要優化電網運行方式,爭取市外來電足額穩定供應;完善氣電聯調機制,落實實時統籌優化;加強風險預警研判,做好突發電力事故和供電缺口的應急處置準備,確保極端低溫天氣情況下的電力供應。各發電企業要精細做好機組檢修和運維管理,落實防凍措施,排查設備缺陷,嚴格執行發電運行考核制度,確保機組穩發、滿發和可調。各燃煤發電企業要落實電煤供應,做好電煤采購、儲運等工作,確保發電用煤可靠供應。市電力辦要開展電廠、變電站(換流站)等電力設施保護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重要電力用戶管理,指導落實多路電源、自備應急電源等措施,及時消除電力供應安全隱患。
堅持外防輸入與內防反彈、精準防控與局部應急處置相結合,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重點場所防疫措施,加強必要的防疫物資儲備,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堅持人、物、環境同防,引導人員有序流動,非必要不離滬。強化來滬、返滬人員管理,做到看住門、管住人。落實聚集性活動管控,堅持非必要不舉辦、一活動一申請、一活動一方案原則,嚴防集聚、嚴控規模、嚴格控制各類集聚性活動。
四、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切實加強應急管理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節日值班值守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加強演練。重點行業和目標要充實值班力量和應急儲備力量,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外出報備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值守人員要恪盡職守,保持通信暢通,隨時做好應急保障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遇有緊急情況,第一時間請示報告并采取措施,確保響應迅速、處置高效。
各區經委(商務委、科經委)和市經濟信息化委機關處室要深入基層、企業指導排查治理風險隱患,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