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是有毒氣體,眼睛和皮膚直接接觸高濃度的氨氣,可能引起嚴重的化學灼傷,液氨一旦泄漏出來,極易氣化擴散,導致人員中毒傷亡,而且氨易燃易爆,非常危險。食品冷凍加工和冷凍貯藏都涉及液氨制冷,食品伙伴網特別梳理了液氨泄漏的現象及原因、液氨泄漏事故發生的原因、涉氨制冷安全相關標準法規等,以提示相關企業謹防液氨泄漏危險。
一、液氨泄漏的現象及原因
液氨泄漏時,從泄漏處冒出大量的煙霧,周圍環境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泄漏處的設備、管線發冷,嚴重結凍。液氨泄漏的原因主要有:
(1)液氨儲罐破損;
(2)液氨儲罐的出口閥門密封不嚴;
(3)連接的軟管破損;
(4)軟管與接頭的連接處密封不嚴;
(5)各接頭及壓力表的安裝處密封不嚴。
二、液氨泄漏事故發生的原因
2013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企業持續開展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出液氨泄漏事故發生的以下幾方面原因: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管理制度不健全;
(2)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安全知識缺乏,沒有完全做到持證上崗;
(3)冷庫設計不規范,違規設計違章建設;
(4)制冷系統設備設施落后殘舊、年久失修、管理不到位;
(5)電氣配備、用電管理不規范,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措施等不落實;
(6)消防設施不完善,安全通道設置不規范;
(7)缺少必要的應急防護裝備和應急逃生演練;
(8)對涉氨制冷企業的安全監管,存在職責不清、安全監管缺位的現象等。
三、涉氨制冷相關國家標準法規
涉氨制冷企業有效防范液氨泄漏,除了要了解液氨泄漏的現象及原因和液氨泄漏事故發生的原因,還必須清楚涉氨制冷等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
(1)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
《使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國務院令 352號)
《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號)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技術指導書(試行)》
(2)相關標準
GB/T 28009-2011《冷庫安全規程》
GB 50072-2010《冷庫設計規范》
GB 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
GB 18218-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 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 26478-2011《氨用截止閥及升降式止回閥》
小結:
液氨泄漏危險性非常大,容易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食品冷凍加工和冷凍貯藏企業應高度重視,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落實相關主體責任,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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