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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圣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文政辦發[2008]7號)

   2011-04-14 964
核心提示: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文圣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遼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遼寧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遼政發〔2005〕3號)和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遼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遼市政辦發〔2006〕22號)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3級。

  1.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對全區造成嚴重威脅,已經或可能向外區蔓延的;

  (2)超出區政府控制能力的;

  (3)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認為應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1.3.2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我區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街道,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我區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街道,給當地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至90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適用范圍

  在食物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流通、消費等環節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編制部門應急預案;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區政府領導任總指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衛生局。

  2.1.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區衛生局、教文體局、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農經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經濟局、區政府法制辦、民族宗教局、文圣工商分局、技術監督局直屬分局等部門。

  2.1.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審議批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5)總結上報事故處理結果。

  2.1.4成員單位職責

  (1)衛生局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負責餐飲業、學校食堂等環節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農經局組織對重大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對重大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3)經濟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供應。

  (4)文圣工商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5)技術監督局直屬分局負責組織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6)教文體局負責協助衛生等部門對學校食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等工作。

  (7)動監局負責初級畜產品生產環節因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應急處理工作。

  (8)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

  (9)監察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執法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10)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11)民族宗教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對清真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及應急處理等工作。

  (12)區政府法制辦負責區政府及各相關部門起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審查指導;負責由食品安全案件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法制監督。

  各成員單位按照上述職責制定本部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1.5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區衛生局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區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要立即啟動;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向區政府、區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由區衛生局負責設立全區統一的舉報電話。各監管部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測工作。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各監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1)通報內容

  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故;10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區政府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1.5小時內向區衛生局通報;區衛生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的信息及時報送區政府、遼陽市衛生局、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

  對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區衛生局及時上報區政府,由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區委宣傳部后,適時向新聞單位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區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區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涉及多部門、多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響應

  4.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

  Ⅰ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4. 2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4.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區政府在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4.3.1區政府應急響應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區衛生局的報告和建議,決定啟動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3.2區衛生局應急響應

  接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區衛生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相應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撤銷預警。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區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報送區政府,同時報送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應急保障

  6. 1信息保障

  區衛生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報區委宣傳部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 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 3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 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應急指揮部或區衛生局委托,檢測機構要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 5物資保障

  區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6. 6演習演練

  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區衛生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 7宣教培訓

  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 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稱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7.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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