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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食品生產監管領域進一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通知

   2022-02-24 388
核心提示:為貫徹北京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要求,支持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重點功能區高標準、高質量發展,按照市政府關于部分重點功能區管理機構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等事項的決定,市局將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食品生產監管領域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各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行政審批局、綜合執法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局機場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各事業單位:

為貫徹北京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要求,支持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重點功能區高標準、高質量發展,按照市政府關于部分重點功能區管理機構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等事項的決定,市局將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食品生產監管領域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2022年2月1日起,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企業的食品(除特殊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事項由市市場監管局調整至朝陽區、海淀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以下簡稱各區市場監管部門)。由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承擔轄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生產許可的新辦、變更、延續、注銷等許可工作,負責受理申請、審查核查、審批決定、制證送達等許可業務,并在自貿試驗區內對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實施告知承諾制。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對轄區食品生產主體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不斷完善貫穿食品生產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監管機制,加大對失信企業的約束懲戒,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各項制度規范

市局制定《北京自貿試驗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試行)》和《北京自貿試驗區內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工作規范(試行)》,指導相關區域內食品生產許可工作。

(二)持續優化審批服務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行政區劃,負責自貿試驗區和經開區食品生產企業許可工作,包括新辦、變更、延續、注銷等全部許可事項和申請受理、材料核查、現場審查、審批、發證全部許可流程。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制定本局承接食品生產許可的工作制度,明確崗位人員和職責、流程。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食品生產許可統籌協調,制定統一的許可運行規則,統一工作標準、工作時限、審查標準、電子證書樣式、信息化系統。承擔自貿試驗區和經開區特殊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類別生產許可。

(三)強化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市市場監管局和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加快食品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對食品生產許可核查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評價,提高核查人員能力,充實檢查員隊伍。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樹立以風險防控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在企業獲證后三個月內,對其進行證后監督檢查,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制度,實行年度全覆蓋的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對在檢查抽檢、投訴舉報中發現的問題線索,開展飛行檢查和跟蹤抽檢。對發現的違法線索,應立案查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處罰到人。

(五)積極實施信用監管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發揮信用監管作用,對食品生產企業實行風險分級管理,在信用公示系統中公示監督檢查、抽檢、處罰等信息,加大對失信企業的約束懲戒。同時,要積極推進告知承諾,引導企業自覺建立守法依規和守諾誠信意識,鼓勵企業實施北京食品生產質量提升地方標準,作出并踐行信用承諾和高質量發展承諾。對通過告知承諾流程獲得許可的企業,發證機關應在發證后30個工作日內開展監督檢查,發現企業承諾不實的,按相應工作規范要求撤銷許可。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統籌。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強化業務指導,及時向社會公開政策,并做好宣傳解讀。

二是強化紀律約束。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對食品生產許可工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明確廉政風險點和重點崗位,加強制度管控,認真履職盡責。

三是注重總結。在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工作中,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評估效果,做好經驗總結,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附件:   1. 北京自貿試驗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試行).docx

   2. 北京自貿試驗區內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工作規范(試行).docx

   3. 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評分記錄表.docx

   4. 北京自貿試驗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食品生產企業名單.xlsx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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