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為確保我省《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TSGZ7001-2021)(以下簡稱新《核準規則》)順利實施,結合我省檢驗機構現狀,經省局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宣傳引導
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監察機構要及時會同行政審批部門認真研究、吃透精神,將《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TSGZ7001-2021)和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傳達到轄區各類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暫時無法滿足新《核準規則》核準條件的檢驗機構,允許其在2022年5月1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對原核準證書有效期進行延期;不申請延期的檢驗機構,也應當在2022年5月1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將原核準證書上的核準項目代碼增加相應的文字說明,且在核準證書到期前應按照新《核準規則》申請換證。
二、強化工作推動
檢驗機構申請核準證書延期時,應提交本機構在核準證書延長的有效期內能夠持續滿足《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則》(TSGZ7001—2004)核準條件的書面承諾。原核準證書2022年內到期的,最長可申請延期3年;原核準證書2023年內到期的,最長可申請延期2年;原核準證書2024年內到期的,最長可申請延期1年;原核準證書2024年12月31日以后到期的,不能申請延期。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各類檢驗機構對照新《核準規則》的核準條件,在過渡期間及時充實條件、提升能力,確保下一次換證申請時滿足新《核準規則》的資源條件。對已有公益性質甲類檢驗機構的地區,暫不新增乙類檢驗機構。
三、加強監督檢查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要對照新《核準規則》的核準條件,分析研判轄區檢驗機構現狀,保證應檢盡檢,依法施檢。我省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在核準申請、延期、換證或增項審查發證后,綜合性檢驗機構(含自檢機構、行檢機構)要及時將核準證書復印件報省局特種設備處并填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信息表》(見附表);“兩工地”起重機械檢驗機構、氣瓶檢驗機構等要及時將復印件報屬地市(州)特種設備監察機構并填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信息表》(見附表)。在我省開展特種設備檢驗的單位要按照省局統一部署和規定的時間節點,主動注冊、使用四川省特種設備智慧監管平臺(四川省特種設備檢驗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www.scsis.org.cn)。
附件: 1.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信息表.docx
2.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有關事項的通知.doc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