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5號,以下簡稱第35號《公告》)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據第35號《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通過原注冊備案平臺和新注冊備案平臺備案的普通化妝品,統一實施年度報告制度。備案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提交備案時間滿一年普通化妝品的年度報告。
二、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報告的產品,應當按照藥品監管部門出具的限期改正意見,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置。
三、目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原備案平臺內的產品備案信息遷移到新備案平臺,請備案人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清理名下原備案平臺內的產品。已在新注冊備案平臺認領的產品,可在限期改正期內申請注銷;未在新注冊備案平臺認領的產品,可在限期改正期內向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注銷備案的書面申請。主動注銷備案的,已上市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特此通告。
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