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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應用“山東食鏈”開展食品安全追溯的通告 (魯市監通告〔2022〕15號)

   2022-04-13 388
核心提示: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啟用山東省食用農產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臺(以下簡稱“山東食鏈”),實行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啟用山東省食用農產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臺(以下簡稱“山東食鏈”),實行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如實記錄并保存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產品銷售等信息,保證食品可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使用“山東食鏈”記錄食品信息、連通上下游,快捷高效進行追溯管理,實現產品源頭可溯、去向可追。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食品可追溯,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應與政府部門追溯平臺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已經建立追溯體系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通過“山東食鏈”端口對接或批量導入等方式上傳有關數據。未建立追溯體系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山東食鏈”進行追溯管理。

三、2022年6月30日前,省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山東食鏈”上完成注冊,并上鏈使用。電腦端可通過360、QQ等瀏覽器登錄“山東食鏈”網站(https://sdsl.amr.shandong.gov.cn/login)進行用戶注冊。手機端可在微信小程序、愛山東APP中搜索“山東食鏈”進行用戶注冊。

四、2022年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產品、糧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10類食用農產品和食品,以及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3類餐飲單位,全部使用“山東食鏈”,先行實現全程追溯。

五、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山東食鏈”規程,準確、完整、及時上傳各類食品信息。上鏈信息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規定內容的,視同建立了出廠檢驗和進貨查驗等記錄,可不用再另行建立紙質記錄。

六、“山東食鏈”系統部署在山東省政務云平臺,系統采用先進數據保護工具,上鏈相關信息安全防線牢靠,確保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息數據存儲、傳輸、使用安全。

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山東食鏈”應用的指導工作,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追溯管理制度,規范使用“山東食鏈”,對違反規定不履行相關法定義務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

特此通告。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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