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機關各處室: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已經省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4月6日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安監總局令第24號、第77號修正)、《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等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編制本計劃。
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一)工作目標。落實省委“除險保安”要求,結合“遏重大”攻堅戰和全省第二輪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科學合理安排廳機關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的范圍和數量,確保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任務完成率、監督檢查事前告知率、結果公示率分別達到100%。
(二)工作任務。通過編制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指導省應急管理廳負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的內設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時間、對象、內容和重點,避免監督檢查缺位、錯位;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排查和整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有效防范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監督檢查工作日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30人。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納入計算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數量比例不得低于在冊人數60%。目前,省應急管理廳承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的行政編制人員共40人,按照比例要求測算,納入本計劃行政執法人員24人;同時,按照我省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等要求,額外將未承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的行政編制人員(53人)按10%的比例測算,納入本計劃行政執法人員6人,確定2022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數量測算合計為30人。
(二)總法定工作日為7470天。總法定工作日,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總數的乘積。2022年度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9天×行政執法人員30人。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為5225天。其他執法工作日,是指預計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完成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所占用的工作日。
參照前三年統計平均數(前三年分別為4868天、4911天、4868天)并結合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增加等工作實際,確定2022年其他執法工作日為5225天。
(四)非執法工作日為2040天。非執法工作日,是指預計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工作和事項所占用的時間。
參照前三年統計平均數(前三年分別為1935天、1943天、1935天)并結合結合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增加等工作實際,確定2022年非執法工作日為2040天。
(五)監督檢查工作日為205天。監督檢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監管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日,其數額為總法定工作日減去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2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7470天-其他執法工作日5225天-非執法工作日2040天。
三、監督檢查單位
綜合考慮省應急管理廳的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能力,監管對象的分布、規模,執法車輛等裝備配備情況等因素,按每次兩名執法人員、每家次檢查平均耗時1.5天(包括路途時間)測算,確定2022年度安排監督檢查單位80家(按工作日測算為68家)。按照重點檢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計劃安排重點檢查單位48家,一般檢查單位32家。另外,計劃在其他執法工作日中隨機抽查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共6家。
(一)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包括:
(1)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
(2)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
(3)煙花爆竹批發單位;
(4)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
(5)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6)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
2.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
3.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4.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
5.聚焦“三個三”(三類園區、三類場所、三類企業)涉及企業,以及生產加工型小微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三場所三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風險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6.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重點檢查單位情況。重點檢查單位48家,占年度監督檢查單位總數的60%。其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危化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等高危企業共26家,包括單班下井人數超過30人的地下礦山5家、危化品生產企業19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2家;“工業企業安全在線”數字化系統中企業安全生產動態風險呈高風險狀態的工貿企業22家,包括金屬冶煉、涉爆粉塵、有限空間及曾發生事故等相關企業。2022年度對上述單位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并結合實際檢查情況增加檢查頻次。
重點檢查單位名單(詳見附件)與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同時發布。
(三)一般檢查單位范圍。
1.本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單位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
2.對下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3.其他應當納入一般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一般檢查單位情況。一般檢查單位32家,占年度監督檢查單位總數的40%,其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工貿企業20家、危險化學品企業12家。以上單位由執法處會同相關職能處室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在2022年度內完成監督檢查。
(五)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情況。由規財處在其他執法工作日中,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在2022年度內完成對6家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分工負責,加強協作。執法處、安全基礎處、危化處、法規處、規財處等職能處室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及相關法制審核工作,同時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順利完成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要有效銜接,省應急管理廳要加強對各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嚴格把關,堅持問題導向,保證執法重點和數量到位,強化監督檢查計劃的制定及執行的指導和督促,推動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有效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計劃,真正發揮監督檢查計劃在加強安全生產監管中的有效作用。
(二)嚴格程序,違法必罰。要加強過程管理,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檢查前要編制具體的現場檢查方案。要將安全培訓等作為現場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涉及專業性內容的,可邀請相關專家參與監督檢查,并聽取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確需對計劃作出重大調整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監督檢查前要加強與屬地應急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及時移交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落實隱患整改和立案從嚴查處,確保閉環整改。
(三)建立臺賬,定期研究。要統一使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浙政釘·掌上執法)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及時將檢查情況錄入平臺系統,建立監督檢查工作臺賬。要嚴格按照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在檢查工作完成后24小時內網上填報并持續完善。牽頭處室要認真分析評估,將計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通報執法處。執法處要會同相關處室及時對存在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確保順利完成年度監督檢查工作。
(四)強化培訓,規范執法。要著力推進安全生產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強化日常學習教育培訓,引導執法人員樹立法治意識,切實增強運用法治手段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嚴格執法行為,全面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確保權力正當行使,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樹立應急部門的良好執法形象。
附件:浙江省應急管理廳2022年重點檢查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