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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的通知 (晉應急發〔2022〕134號)

   2022-05-06 868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3月31日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省政府第136次常務會議精神,有力防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好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從即日起至11月底,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化工企業、化學制藥企業和天然氣開采企業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3月31日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省政府第136次常務會議精神,有力防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好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從即日起至11月底,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化工企業、化學制藥企業和天然氣開采企業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省危險化學品集中治理工作部署,把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條硬措施落到實處,推動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落細,鞏固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成果,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三年行動和危險化學品集中治理,有效管控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有力消除重大安全隱患,推動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檢查內容

(一)應急管理部門層面。

1.是否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全面貫徹兩辦《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是否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按照《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2.是否推動地方黨委政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政策、資金、隊伍建設和執法裝備的保障措施;是否將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領導的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是否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推動落實部門行業安全管理職責。

3.是否按照山西省應急管理廳《2022年全省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結合本地實際,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4.是否對屬地危險化學品企業明確了分級監管責任,按照執法計劃對監管企業做到執法全覆蓋,整治了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5.是否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三年行動任務完成情況組織了“回頭看”檢查,對未完成的任務企業建立了問題清單,專人跟蹤督辦落實。

6.是否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集中治理工作,按照省安委會《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實施方案》,嚴密管控生產儲存環節安全風險,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統籌協調和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加快提升安全監管隊伍能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7.是否以整治大型焦化企業違法建設和生產為重點,嚴厲處罰未經審批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和生產的行為;是否重點排查利用閑置工廠、倉庫、養殖場等場所或以及利用合法身份出租場地和生產線從事非法化工生產,持續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

(二)企業層面。

1.排查企業和建設項目合規情況。企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無證生產經營、安全許可證過期生產經營、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等嚴重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安全生產法》中法律責任條款和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

2.排查安全生產制度和責任落實情況。是否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中是否涵蓋全部生產和作業崗位,是否包括臨時操作、應急操作、緊急停車的操作步驟與安全要求,是否包括主要工藝指標范圍、工藝報警值和聯鎖值等主要工藝參數。是否按照新安全生產法規定,修訂了包括主要負責人在內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危險源企業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試行)的宣貫學習,確保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3.排查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能力情況。是否設置有分管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是否配置工藝、設備、儀表、電氣等專業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人員能力是否與企業安全生產需要相適應,成為安全生產“明白人”。

4.排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各要素是否已有效管理,是否按照崗位標準和專業標準做到“安全管理系統化、崗位操作行為規范化、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化、作業環境器具定置化”。

5.排查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完成質量。組織逐項核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完成情況和應急部門三年行動“回頭看”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拾遺補缺,認真整改,確保各項任務高質量完成。

6.排查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管理漏洞。自查每日安全承諾是否存在由他人代簽現象,特殊作業、開停車等高風險作業是否嚴格落實了管理措施,是否存在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對自己職責不清,責任不落實的問題,是否存在工藝報警后,未能及時處置的情況,逐一排查工藝報警閾值、視頻監控位置和名稱是否存在錯誤和設備長期離線等情況。

7.排查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情況。企業雙重預防工作是否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指南(試行)》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導手冊(2021版)》規范開展。機制建設過程達到“五有”要求,是否制定了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排查檢查表。企業是否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日常崗位檢查和專業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同類型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8.排查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全面開展一次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普查工作,是否存在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的行為,是否存在違法出租場地或生產線從事危險化學品或化工生產。

9.排查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將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人事管理、統一勞動保障、統一安全培訓、統一落實全員責任、統一安全檢查,做到“五統一”,落實安全生產保障責任。不得在重大危險源操作崗位、特種作業崗位和特殊作業中使用勞務派遣人員。

10.開展集中治理和專項檢查。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面開展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涉及老舊裝置的企業積極開展老舊裝置分類整治改造,涉及轉移和非轉移項目企業配合開展安全設計診斷復核和完成問題整改,成品油庫、帶危化品儲罐危化經營企業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開展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硝酸銨企業、硝化企業和重氮化企業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問題整改和接受執法檢查,精細化工企業全面完成“四個清零”。天然氣開采企業要對標對表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及整改工作。焦化企業及焦化綜合利用企業(包括焦油深加工、苯加工、焦爐煤氣制甲醇、焦爐煤氣制合成氨和LNG)開展專項大檢查,認真吸取全國同類企業事故教訓。重大危險源企業按照應急部門工作部署扎實開展兩輪重大危險源交叉檢查,做好重大危險源安全防控。

三、工作方式

(一)自查自糾。應急部門按照檢查內容全面排查工作落實情況,建立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完善工作措施。企業按照檢查表(附件1)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主要負責人定期聽取工作匯報,掌握工作進度,研究解決問題,逐項銷號解決。要不斷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管控措施,夯實安全基礎,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風險。

(二)全面檢查。市、縣應急局按照檢查表(附件1)對本級直接監管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同時對下級直接監管企業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對企業自查自糾出的隱患和問題不予處罰,發現企業未組織大檢查、企業管理混亂、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同類隱患屢查屢犯的,要從嚴處罰。對未能在時間節點完成規定任務的,要責令停產整頓。對長期整改無望、重大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要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企業非法違法生產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三)省級督導。省應急廳根據工作實際和疫情防控情況成立由副廳級領導帶隊的省級督查組,采取隨機檢查、重點督查等方式,對市、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企業進行抽查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認識到位。各級應急部門和企業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深刻認識我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和監管能力的差距和不足,始終把防控安全風險、遏制事故作為應盡的責任,堅決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力爭通過大檢查行動,使得部門監管能力和企業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全面整治提升。

(二)精心組織到位。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逐項推進工作落實。在大檢查過程中,加強對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規矩意識培訓,加強重大危險源和開停車、特殊作業安全風險管控。各級應急部門要發揮危險化學品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的線上監管作用,每日開展巡查和抽查,提高抽查執法的精準性。各級應急部門要落實政府安委辦職責,對各相關政府部門推進油氣長輸管道專項治理等綜合性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當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任務繁重,應急部門要統籌各項工作,加強工作力量,確保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與正在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集中治理工作相互融合有序推進,利用精細化工“四個清零”回頭看檢查、硝酸銨、硝化、重氮化等高危細分領域檢查、焦化企業大檢查、重大危險源企業交叉檢查、重點時段專項檢查等時機,分類對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和督導檢查,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

(三)疫情防控到位。各級應急部門要做好疫情形勢下企業安全分析研判,掌握每戶企業生產運行狀態和疫情形勢下的安全風險,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因疫情防控,造成原料產品運輸困難、人員封閉、低負荷運行等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最大限度保障企業安全生產需求,督促企業制定應急預案,嚴禁企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冒險生產。

(四)監督措施到位。各級應急部門要針對工作任務,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建立調度、評估、通報、提醒、約談等工作機制,推動工作落實。堅持指導服務和從嚴監管相結合,杜絕大檢查走過場、以罰代管、屢查屢犯等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對在安全生產大檢查中弄虛作假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堅決依法從嚴查處,嚴肅問責。

(五)信息報送到位。省應急廳將結合危險化學品集中治理月調度工作機制,每月調度大檢查進展情況,各市應急局應指定專人每月30日分別向省應急廳危化一處、危化二處報送進展情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統計表》電子版(附件2)及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取得成效、重要成果、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等,不超過500字)。11月30日,上報大檢查工作總結。

聯系人及電話:趙學博0351-6819773;李小軍0351-6819871。

附件:   1.危險化學品企業大檢查檢查表.docx

   2.危險化學品企業大檢查統計表.doc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4月22日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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