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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推行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的意見 (川工商發〔2017〕91號)

   2022-05-07 975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水平,按照《工商總局關于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的意見》(工商企注字〔2017〕43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工商登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工商發〔2017〕78號)精神,結合我省改革實際,現就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各處室(單位),省民營辦:

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水平,按照《工商總局關于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的意見》(工商企注字〔2017〕43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工商登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工商發〔2017〕78號)精神,結合我省改革實際,現就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企業登記全程便捷、高效、利民為目標,在保留窗口登記的基礎上,開通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按照“應上盡上,全程在線”要求,加快推動企業注冊登記納入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公開運行,逐步實現企業登記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發照、網上公示、網上歸檔的全程電子化,實現電子營業執照在全省電子證照庫的歸集、共享和應用,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便捷高效。充分利用電子化、網絡化的優勢和特點,通過申請人外網申請--工作人員內網審核--審核結果外網反饋運行模式,實現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為尊重企業的辦事途徑選擇權利,實現線上線下政務服務無縫對接,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窗口登記或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

(二)規范統一。遵從法律法規和總局技術標準,省局對現有企業登記模式進行流程再造,規范登記文書格式,在“智慧工商”一體化系統上建立符合總局要求的全程電子化登記平臺。

(三)安全可靠。利用合規技術手段,保障全程電子化登記安全可信、穩定可靠。規范企業電子登記檔案的采集、加工、存儲和管理,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完整、有效。

三、工作任務

(一)優化網上服務流程,提高登記效率

1.優化登記業務流程。申請人可通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填報登記信息、網上簽名,并以電子文檔的形式提交申請,無需到登記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登記機關在內網受理、審查、發照和存檔并予以公示企業相關信息。

2.多種登記方式并行。為尊重企業的辦事途徑選擇權利,實現線上線下政務服務無縫對接,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窗口登記或無紙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在總局確定統一的電子營業執照管理模式,制定統一的技術和數據標準后,工商登記機關在核準企業設立登記后即自動生成電子營業執照,保存到電子營業執照庫并同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展示。可依當事人申請發放紙質營業執照或電子營業執照,推行“零見面”的發照模式。

3.信息化輔助審查。各地登記機關要認真學習和了解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功能,全面掌握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流程、材料規范、操作規程,熟練使用系統智能化輔助手段對登記申請材料依法進行審查,提高登記效率。

(二)建設登記業務系統,規范用戶管理

1.規范用戶管理。申請人使用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辦理企業登記時,應進行在線用戶注冊,實現身份認證。自然人注冊提交真實準確的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影像等信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采用與公安部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聯網方式,實現自動確認;企業法人采取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智慧工商”一體化系統獲取信息的方式,實現自動確認。

2.實現電子簽名。通過全程電子化登記方式申請的,材料簽署人應在提交的電子申請材料上網上手寫簽名。自然人由其本人簽名,法人和其他組織由其法定有權簽字人簽名。登記機關依法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實行形式審查,申請人對網上提交的電子申請材料、數據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3.實現留痕管理。采用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方式的,要按照省局確定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標準,采取合規的安全技術手段,加強對用戶注冊、提交申請、網上簽名、受理審核、發照歸檔等環節產生的數據及操作過程的留痕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詢,確保全程電子化登記各環節安全可信。

4.創新服務模式。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根據填報內容自動生成整套登記申請材料。各市(州)要結合省局開發的智能填報輔助功能,及時采集相關登記和監管信息,做好數據支撐,提供多元化的填報輔導、警示信息提示、辦理事項查詢提醒等服務。

(三)加強數據存儲管理,實行檔案電子化

1.電子登記檔案的歸集。全程電子化登記形成的原始電子申請材料、登記機關電子審核表單及相關數據庫文件,圖像等符合法律規定的數據電文即為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做好電子檔案的歸集工作,并按照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范》等文件要求統一生成電子登記檔案。

2.電子登記檔案的保存。應當按照省局確定的電子登記檔案存儲標準和管理模式加強電子登記檔案管理,要采用合規的安全技術手段,確保電子登記檔案的真實、可信、可靠、完整和可用。積極支持和配合當地檔案管理部門檔案管理工作,按規定交由國家綜合檔案館保管的企業電子檔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檔案機構也應永久保存備查。

3.電子登記檔案的利用。各地登記機關要按照相關規定提供電子登記檔案信息查詢服務,發揮電子登記檔案易于共享的優勢,逐步推行電子登記檔案自助查詢服務。涉及個人和企業隱私、商業秘密及其它敏感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涉密信息應當符合國家有關保密安全的要求。

4.電子登記檔案的遷移。通過全程電子化登記的企業需遷移變更登記機關的,原登記機關應將其電子檔案及時移交遷入地登記機關,有紙質檔案的一并移交。無法實現數據對接的,移交加蓋檔案查詢印章的電子檔案打印件。原登記機關應當繼續保存已遷移企業的電子檔案數據,確保可追溯、可查詢。移交與接收的電子檔案應當真實可靠、齊全完整、安全可用。

(四)同步公示信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經核準登記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企業信息公示相關規定,對企業基本信息和電子營業執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全面融入“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和電子營業執照在部門間互通互認和共享共用。在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信用披露和案件協查移送機制,積極開展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形成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強部門監管合力。

(五)加強懲戒措施,保護相對人權益

對全程電子化登記過程中提供虛假身份、提交虛假材料(文件)等惡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并限制相關人員辦理全程電子化企業登記。冒用他人身份證或網上冒用他人身份簽名騙取登記的,支持被侵權人依法向公安機關舉報,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銷登記的行政訴訟來保護其權利。登記機關應依據法院生效判決,或依被侵權人書面申請和公安機關處罰決定冒用的事實,對相關登記事項依法予以處理。

四、適用范圍

為逐步適應改革需要,全程電子化系統建設將分兩期實現功能全面開放。目前,全程電子化工程(一期)適用于全省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設立登記功能,公司股東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自然人股東或省內的企業法人股東。下一步,還將在此基礎上繼續深入推進全程電子化工程(二期)建設,并于12月1日前實現各類型企業的設立、變更、備案、注銷等各個業務環節均可通過互聯網辦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創新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完成線上線下工作銜接,積極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全面落實。

(二)開展社會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做好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宣傳,讓社會公眾充分了解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的便利性,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積極營造全社會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做好服務保障。各市(州)要加強登記崗位培訓,確保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全程電子化系統操作方法,規范內部審批流程,并建立企業用戶咨詢解答指導服務平臺,鼓勵和幫助企業使用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

(四)開展督導考核。建立全程電子化改革工作的考核機制,年底由省工商局企業注冊處組織對各市(州)開展全程電子化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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