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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全面建立五項制度 切實規范酒類產品銷售市場秩序

   2022-06-15 476
核心提示:關于加強酒類產品銷售市場監督管理的通知
     酒類產品消費量大,群眾關注度高,一直是市場監管部門監管的重點品種,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加強酒類產品銷售市場監督管理的通知》,全面建立五項制度規范酒類產品銷售秩序。

一、嚴格酒類產品備案許可制度。嚴格備案、許可工作時限,對新申請僅從事預包裝酒類產品銷售的經營者實行食品經營備案。對市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從事酒類產品銷售的實行網絡食品交易備案。對申請從事散裝白酒類產品銷售的實施食品經營許可管理。

二、嚴格酒類產品進銷貨記錄制度。在全市品牌白酒專賣店、散裝白酒銷售、網絡售酒等酒類產品經營中全面建立進銷貨記錄制度,要求經營者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并按規定保存相關憑證,啟用統一格式的《重慶市酒類產品銷售憑證》。

三、嚴格散裝白酒監管制度。將散裝白酒作為重點監管品種,落實標簽標識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規范散裝白酒貯存場所和盛裝容器的標簽標識,進一步規范銷售行為。

四、嚴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制度。全市范圍內校園周邊不得設置酒類產品銷售網點,要求酒類產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嚴查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行為。

五、嚴格酒類產品追溯管理制度。開展重點酒類產品電子化追溯管理,依托“渝溯源”平臺,打造重點酒類產品“一品一碼”,逐步實現對全市所有酒類產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蹤,提升酒類產品智慧化監管水平。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對全市酒類產品經營者風險分級和頻次化監管,以酒類產品批發和專賣經營者、商場超市、校園及周邊經營者為重點對象,以農貿市場、酒類產品批發市場、KTV、酒吧、迪吧為重點場所,以白酒、啤酒、葡萄酒等為主要品種,重點查處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未按要求辦理食品經營備案從事酒類產品銷售,銷售“三無”、來源不明或無合法來源、假冒酒類產品和質量不合格、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酒類產品,以及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酒類產品銷售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安全。???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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