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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經營主體“云遷移”工作的通知 (渝市監發〔2023〕116號)

   2024-02-22 241
核心提示: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規定,協同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破除川渝兩地經營主體跨省遷移體制機制障礙,支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內經營主體自由流動,提高兩地跨省遷移便利度,經兩省市市場監管局共同商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重慶市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四川省各市(州)市場監管局,重慶市、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處室(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規定,協同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破除川渝兩地經營主體跨省遷移體制機制障礙,支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內經營主體自由流動,提高兩地跨省遷移便利度,經兩省市市場監管局共同商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川渝市場監管部門以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為戰略引領,以兩地經營主體營商需求為導向,以數字化變革為牽引,以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為主線,立足跨省遷移難點堵點,按照川渝市場準入“業務同標、數據共享、系統互融”的一體化發展思路,統籌構建川渝兩地經營主體自由流動的遷移服務體系,打造“一次提交、一地受理、云上流轉、無感落戶”的集成化注冊登記辦理模式,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經營主體跨省“云遷移”。

二、適用范圍

重慶市、四川省全域范圍內已注冊登記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下統稱“經營主體”)。

三、工作內容

(一)優化遷移流程,縮減辦理環節。減少兩地經營主體跑動次數,將經營主體申請遷移、調檔、變更登記(備案)等多個環節合并為一個環節辦理,即經營主體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一次申請,即可完成遷移和變更登記(備案)。

(二)打通數據鏈路,壓減辦理時限。加速兩地業務系統對接融合,將兩地經營主體遷出全量化數據由“手動傳輸”迭代升級為“云上傳輸”,遷出地登記機關辦理經營主體登記檔案遷出后,涉及該主體的基本情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等涉企信息,通過交互平臺共享至遷入地登記機關。

(三)拓寬辦理渠道,提升服務質效。提升兩地經營主體辦事體驗,經營主體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線上、線下雙通道辦理遷移登記。線上依托兩地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在“川渝通辦”專區新增“云遷移”模塊,經營主體進入遷移業務模塊提交遷移調檔和變更登記(備案)申請;線下依托“川渝通辦”窗口,經營主體可向擬遷入地登記機關現場提交遷移調檔和變更登記(備案)申請。

四、業務流程

(一)發起遷移調檔申請。經營主體提交遷移申請后,遷入地登記機關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并向遷出地登記機關在線發起遷移調檔申請;情形復雜的,經登記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

(二)處理遷移調檔申請。遷出地登記機關在線收到遷移申請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是否辦理遷移進行確認,情形復雜的,經登記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

(三)辦理遷移變更(備案)登記。遷出地登記機關確認辦理遷移后,遷入地登記機關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經營主體的遷入登記和變更(備案)登記并換發營業執照,情形復雜的,經登記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

(四)檔案移交。遷出地登記機關應于同意遷出后的1個月內將經營主體紙質登記檔案移交至遷入地登記機關,并做好檔案遷出記錄備案。通過無紙全程電子化辦理登記的經營主體,檔案已通過電子化、影像化存檔的,通過交互平臺在3個工作日內移交。遷出地登記機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移交經營主體檔案等相關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增強服務大局意識,準確把握《意見》精神,充分認識暢通經營主體遷移渠道、允許企業自由流通對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意義。以服務全局、服務企業為出發點,最大限度讓經營主體少交表、少跑路、少折騰,讓政務服務“一體化”紅利充分釋放,吸引更多優質資源落戶雙圈。

(二)加大宣傳引導。各地要通過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媒介加大改革政策的宣傳報道力度,特別是針對“云遷移”工作流程開展政策解讀、服務推廣和意見收集等活動,提高政策知曉率。切實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引導和鼓勵有需求的申請人通過“川渝通辦”專區辦理遷移變更登記,讓兩地經營主體辦事更加快捷便利。

(三)強化業務培訓。各地要加強對窗口登記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服務質效,全面掌握改革政策措施和登記業務流程,為經營主體提供全面準確的政策咨詢和便捷高效的登記服務,切實提高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確保兩地全域經營主體線上線下均可實現跨省“云遷移”,無障礙一次辦。

(四)加強工作聯動。重慶市局和四川省局將牽頭建立跨省(市)遷移聯絡員制度,完善川渝兩地各級登記機關聯絡機制,強化遷入地、遷出地登記機關業務協同聯動,及時溝通解決遷移登記過程中的問題困難,確保企業跨省(市)遷移工作有序開展。

各地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做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經營主體“云遷移”工作的回訪及督查。重慶市局和四川省局將對相關工作進行跟蹤指導和檢查,各地在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重慶市局和四川省局。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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