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母嬰保健條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3月28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母嬰保健條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4月1日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母嬰保健條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3月28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母嬰保健條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4月1日